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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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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輕跟著季鵬程別的沒研究透,就是如何察言觀色研究明白了,馬上發現胡不歸落在自己臉上的眼神遊移了一下,於是明白,對方無論是懷疑什麼,這會都遲疑了,就再接再厲,假裝沒發現胡不歸一直在往後退,巴巴地又湊了一步,把聲音壓得更低:“他是毒販子,殺了人,還是……嘿嘿,你明白的,那種比較不要臉的犯罪分子……”

這句話還沒說完,胡不歸就生硬地搪塞了他一句“還有事”,急匆匆地走了。

蘇輕在他背後招手說:“哎,你不要走嘛,話還沒說完哪!”眼見胡不歸在聽見這句話以後腳步更快了,就露出一副意猶未盡的遺憾表情,兀自搖著頭嘖嘖幾聲,坐回原位,頤指氣使地轉向服務員開始嚷嚷:“哎,你們這裡的服務是怎麼回事嘛,我要的濃湯怎麼還不端上來?我趕時間的好不好?”

“先生對不起,由於剛才……”

“我不要聽解釋,找你們經理來跟我說話,我跟你們不是一種人,你懂不懂的?你曉得我耽誤一分鐘是耽誤多少鈔票麼?”

直到胡不歸走到了門口,還能聽見那個中年男人罵罵咧咧不滿意的聲音,他腳步在門口微妙的頓了一下,終於把拿在手上的反光裝置折了起來,塞回到上衣口袋裡——如果對方只是在裝模作樣,那自己要離開背對著他的時候,對方一般會因為放鬆下來,臉上露出不一樣的表情。

可是沒有,如果……那這個人就太天衣無縫了。

一個人想在騙術上無往不勝,他就必須先能騙過自己。

蘇輕深諳此道,所以他是“季蒙”的時候,就絕對不會做出別人的肢體語言。同時他也知道胡不歸這人是很仔細的,他照顧人的時候仔細,執行任務的時候也仔細,即使他自己被燻跑了,只要心裡還有半點疑惑,就一定會留人盯著。

蘇輕做戲做全套,一點都不省著,終於最後在餐廳老闆的出面調停下,白吃了這頓飯,心滿意足地走了。

他時間掐算得極準,剛好跟那角落裡吃飯的男人前腳後腳離開。

角落裡坐的男人看上去三十來歲,板寸頭,長著一張叫人過目就忘的大眾臉,穿著白襯衫和休閒西裝這樣一身同樣大眾的衣服,融入人群裡就像一滴水。

他也注意到了跟他前後腳一起走出來的男人——蘇輕為混霸王餐吃鬧出來動靜簡直恨不得讓整個餐廳的人聽見。

板寸頭因為身份的特殊性,對這種或有意或無意靠近自己的人總是心懷警惕,他一路走一路藉著各種東西觀察著這個跟在他身後走了一段的男人,好在才過了兩個紅綠燈,這男人就一邊打電話一邊滿臉不耐煩地鑽進了一個大賣場。

板寸頭鬆了口氣,繼續往自己和同伴約好的地方走去,十分鐘以後,他神經又繃緊了,因為一個髒兮兮的流浪漢突然滾到了他腳底下,看面部表情,大概智力不大正常,流浪漢雙手攏起來做碗狀,笑得哈喇子直流哼哼唧唧地說:“給點吧,給點吧。”

板寸頭皺皺眉,打算從他面前繞過去,誰知道流浪漢又跟了上來,依依不饒地嘰嘰咕咕地說:“給點吧,給點吧。”還伸出油光鋥亮黑乎乎的爪子去抓他的褲腿。

板寸頭急了,伸腿把他踹開:“滾一邊去,躲開。”

流浪漢這才不敢糾纏了,縮到牆角,喉嚨裡發出嗚嗚的聲音,戰戰兢兢地看著板寸頭從自己面前走過。

過了一會,流浪漢才站了起來,依然傻乎乎瘋瘋癲癲地走在路上,搖晃著雙手哼著是人都聽不懂的火星文歌,間或夾雜著一句壓得低低的“滾一邊去,躲開”,路人都躲著他走,只當他發瘋,沒有人發現,當他把這句話重複了三四次以後,發出的聲音竟然和那板寸頭一模一樣了。

擺脫了流浪漢,板寸頭加快了腳步,他心裡隱隱約約地升起某種不祥的預感,天漸漸黑下來了,路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他快步走過整條街區,徑自穿過市區中心的一個公園裡,買了一杯熱橙汁和一份報紙,坐在人工林子深處的石頭板凳上,一邊喝水一邊看報紙,裝作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樣,不過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他手上那杯橙汁的水面可並不平整。

他不知在那裡多久,整整一份厚厚的報紙都翻完了,此時夜已經深了,星星佈滿了天空,逛公園的遊人都回家了,更不用說他所在的這個偏僻地方。

板寸頭最後一次確認周圍沒有人,這才彎下腰,從座位底下摸出一個銀色手機,翻開蓋子,接通以後開口才說了三個字“我到了……”

聲音就陡然卡住——那改裝過的手機蓋子上的能量指示器指標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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