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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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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關係中,有太多「可能」、「或者」、「也許」,就像一個新形成的世界,有那麼多不確定的因素,林春和陳秋都不知道這個世界能存活多久,到了什麼時候會爆炸。可是,「感情」二字就能解釋所有荒謬可笑的行為。

「就算是一男一女交往,也無法確定會否跟對方步入教堂,更何況我們是兩個男人。」陳秋說,兩手又不規矩在探向林春的胸口,他說 :「可是我真想跟你在一起。就算時間會很短,就算遲早會分手,但我還是想跟你在一起。我想跟你聊天,想吃你做的菜,想跟你玩電視遊戲,想你在我這裡住,想跟你睡在同一張床。你想跟我在一起嗎?」

林春沒有推拒,慾望被陳秋握在手裡時,他在失去理智前說 :「想。」

在很久之後,林春回想起來,才發覺陳秋在當時就下了一個重要的決定,就在他cos秦始皇時,他就心意已決。只是,一向後知後覺的林春要經過一段日子,才察覺得到陳秋有多珍視這一段關係。

那之後,林春又將補習調回星期六,一天上兩個補習班,平時隔天上陳秋家。他戰戰兢兢跟母親交代,用新的謊言蓋上舊的謊言,說 :「媽,現在陳秋的爸爸因工作關係……最近又每晚不能夠回家。陳秋問我,可不可以像之前那般,隔天上他家……」

林母不作聲,那雙細眼望定兒子的臉,林春覺得她很像看了很久,他現時的感覺就像被老師點名答問題而又答不出來,窘得要死。林母輕嘆了一口氣,林春不明所以,以為母親擔心他的學習進度,便補充說 :「我只是上去替他做飯、再一起吃而已。吃完飯後,我會跟他一起溫習,你也知道我們修的科有四科是相同的……」

林母低頭沉思,過了好一會兒,她抬頭,滄桑的臉上現出一絲慈祥卻疲累的微笑,兩邊嘴角的法令紋陷得很深,她說 :「你真的很珍惜阿秋這個朋友。但是,你現在升了中七,小測和補課又多,每天沒有五點都出不了校門,還要像中六時常常上阿秋家,又要買菜做飯,你不覺得辛苦嗎? 你應付得來嗎? 而且,雖然你跟阿秋是好兄弟,可也不過是認識了一年多的朋友,他卻要求你常常上他家陪他,你不覺得有點過分嗎?」

林春一愣 : 過分? 他倒從來沒想過這個詞。他只是覺得陳秋是個任性的人,做事時常常只要自己高興就行了,也很少顧其他人,但是林春又樂於縱容這樣的陳秋,就像一個哥哥般,去嬌縱自己的弟弟。

「我從來也不覺得辛苦,而且也習慣了。至於過分不過分的問題,我上去他家,也不光是為了他而已,其實我自己……」林春一頓,林母的目光像針般刺著林春,那眼睛明明狹小,卻有著銳利的光芒,林春迎上母親的眼睛,大聲說 :「其實我自己也喜歡上他家,跟他一起溫習,一個人待在家實在太悶了。我有時也會感到寂寞,恰巧陳秋也是個寂寞的人。」

林母又笑著嘆了一聲,搖搖頭,神色像說 : 我真拿你沒辦法。她望著林春身後的一面牆,遙想當年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媽突然想起,當年做女的時候,你外婆看我一天到晚都跑出去,就質問我說『平時去工廠上班還不夠辛苦嗎? 假日還一天到晚出去』,我就會說『我也有我的生活。除了上班,我還想跟朋友出去玩,還想跟男人約會』,然後也不等你外婆會答,人就閃出去了。現在你也像當年的我那般,我總算體會到你外婆那時的心情了。」

「媽……」林春垂著頭,低低地叫了聲。

「去吧,阿春。如果你是喜歡上他家,就儘管上去吧。你知道嗎? 青春是世上最寶貴的東西。有錢人拚上自己的青春去賺一桶又一桶的黃金,可到頭來,他們什麼都買得到,唯獨買不回時間和失去了的感情。

「阿春,你現在雖然窮,媽沒有用,沒學歷又沒學識,從來不能讓你過上一些好生活,就連你每年用的課本都是二手書,可是,就因為你現在有青春,所以你比世上所有富豪更富有。不要輕易浪費你這一筆財產。時間是不會等人的,青春,眨一下眼就沒了。所以,有什麼事是你想做的,就要去做,有什麼人是你喜歡的,就要去追求,不然到你像媽這樣的年紀時,就會後悔。」

林母走過來,在林春肩上輕力拍一下,揉著他的肩膀,彷佛感嘆兒子不再是小時候那個常常笑、常常哭的玉娃兒,現在已經是一個年輕的男性,她的微笑帶點無奈與祝福 :「一個人如果能夠做到無怨無悔,那他就比那些有錢人、大富豪活得更成功。」

林春眼眶一陣熱 : 母親在碰他,那常年長著倒刺、粗糙厚實的母親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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