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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報社內部,此時,邵飄萍算得是當權派了,但是,他要的只是作為一個普通記者和時評家的權利,而不是權力。相反,對於權力,他有著相當深入的認識和警覺。1923年2月,在“二七”大*的同時,他發表《政治上所需之壓力》一文,指出:“世界各國文明政治之所以革新,政權之所以普及,決無由握有權力之人(君主或政府執政者)自動而以其權分給予人民者。必須因人民之要求逼迫,致使握有權力者萬不得已,無可如何,然後政治乃有徹底革新之望。換言之,人民之覺悟不徹底,則政治之改革亦不徹底。”當時,有輿論譴責財政當局的種種罪惡,但他並不認為類似貪汙受賄的現象只是經濟問題,而是一種“政治*”;而政治*,他也並不完全歸因於政府內部的結構或機制問題,且進一步追溯其社會本源,認為是社會組織的不合理和社會風氣的敗壞所致。他關注民生問題,也是同政治問題聯絡到一起的。1920年唐山發生重大的礦難事件,在他看來就不是一種偶發性事故,而同樣是政治*的必然結果,說是“此可以證明我國政府與社會之黑暗冷酷”。他不把改革的希望寄託在當權者那裡,而是在人民這裡,因此也就不去一味宣傳“好政府主義”,“憲政主義”,“改良主義”,而是堅持“人民自動”的思想,極力設法壯大社會的自組織能力。他積極宣傳“聯省自治”,其實也都根源於此。這是他比當時許多所謂的“知識分子精英”清醒的地方。
一個真正具有自由意識的人,不會把自己圍困在昨天的城堡裡,他必定要尋找通往明天的道路。留守不會出錯,這是明明白白的;但是我寧可讚美那些聽從內心的指引—所謂時代的召喚到底要回到個人的內心—而勇於前行,並因此誤入“歧途”的“過客”。五四之後,邵飄萍傾向革命,相信“新俄”,宣傳*學說,在今天的一些學者那裡,都屬於“激進主義”。其實,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世界上幾乎所有進步的知識分子都有過近於左翼的傾向,顯然不是一時的狂熱,像有人詆譭說的那樣患了“集體癔病”。如果說是一種病變,也是時代的病患,而追求的人們是心智健全的。當事物進入他們的視域時,多少帶有某種烏托邦想像;應當看到,想像中的事物與原來的事物並不相同,甚或竟至於相反,何況,原來的事物也在起變化。所以,最終才有了娜拉出走的題目,理想主義變做了經驗主義。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自由報人邵飄萍(3)
邵飄萍的思想愈來愈激進,而政府對付的手段則愈來愈強硬。1926年3月18日,為抗議帝國列強的外交壓力,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部、北京學生總會、北京總工會等140餘個團體和北大、清華等80餘所大中小學校包括邵飄萍創辦的務本女子大學的學生共數萬人在天安門前舉行示威大會,隊伍*至國務院門前,遭到政府軍警槍殺,共死46人,重傷155人,輕傷不計其數,時稱“三一八”慘案。對學生和群眾的屠殺,暴露了政府與人民為敵的專制本質,自行剝奪了政權本身的“合法性”。《京報》連續兩天以兩個整版的篇幅報道了此次慘案,並持續報道了將近一個多月。邵飄萍本人則急赴各地採記,還寫下大批揭露、駁斥、抗議和警告政府的文字,其中寫道:“世界各國不論如何專制暴虐之君王,從未聞有對於徒手民眾之請願外交而開槍死傷數十百人者。若必強指為暴徒亂黨,則死傷之數十百人明明皆有姓名學歷以考查,政府不能以一手掩眾目也。……此項賬目,必有清算之一日。”他撰文宣告政府“罪實無可逃”,並嚴正提出組織“特別法庭”,指名緝拿“執政總理”為首的“政府兇犯”,公開審理“如此故意犯罪兇殺多人之案”,使犯罪者伏法。
異議的知識分子,在專制統治者看來,永遠是搗亂分子。“三一八”慘案後,邵飄萍即遭通緝,接著被捕,4月26日凌晨處以死刑。死前,北京、上海、漢口等十三家報紙代表曾極力設法營救,然而無效。政府總是有力量的,極其輕易地便拔掉了眼中的這枚釘子。
邵飄萍以最後蒙難完成了作為中國報界先驅者的形象,昭示了中國新聞自由的漫漫長路,也給後來者樹起了一塊鮮明的路標。生前,他對中國的辦報環境是有充分認識的,曾經說,“歐美各國政府對言論界的壓迫之政策皆已漸成過去”,惟中國報紙“一旦遇與政府中人個人利害有關之事,始倒行逆施,妄為法外之干涉。武人、官僚、議員、政客莫不皆然”;對於新聞,“無時不加嚴重之壓迫”。他提出為新聞立法,使之“不受行政機關非法之蹂躪”,但又深知,要使新聞自由獲得保障,必須同時使社會獲得自由。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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