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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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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中,陽江司法局和公證處的代理人所持理由基本與一審時一樣,再三強調一審法院審理程式錯誤、公證處不能成為本案被告,稱追加司法局為本案共同被告無法律依據。城東派出所和江城區公安分局的代理人則辯稱,派出所的證明雖然錯誤,但已及時更改,且出證明者並非派出所有關人員,使曾傳耀受到傷害及財產損失的應是陽東縣法院,所以把派出所作為原告是錯誤的,把派出所的上級領導單位作為被告更是沒有理由的。本案主要責任應該由曾的兒媳孫秀珠承擔,並追加她為本案原告才算公正。

更令人奇怪的是,在聽審雙方辯論時,法官有意把時間留給兩家被告,而曾傳耀的代理律師進行辯論時,法官不是避重就輕,就是阻止律師發言,法官的言行引起了旁聽席聽眾的不滿。

在激烈辯論中,傷心至極的曾傳耀和老伴不由老淚縱橫,失聲痛哭。而法官的言行舉止亦使旁聽席中的老市民極為不滿,紛紛向法官提出抗議,要求法官秉公辦案,依法辦事,以還七旬老人曾傳耀夫婦一個公道。

第八章 一對七旬老夫婦的離奇遭遇第62節 “死人還魂”討公道(2)

直到11時25分,滿臉不高興的主審法官宣佈休庭,判決結果待日後再公開。說完他朝地上旁若無人地吐了一口痰後,拂袖而去。

上午庭審結束後,我隨即來到法院的一位主管院長的辦公室,出示證件後說明了來意,對方一口回絕:“我們不接受任何記者的採訪,你就等待我們的判決結果吧。”隨後他就說要外出開會,讓我走人。當我趕到負責外宣的一間辦公室時,對方兩位正在看報的法官態度冷漠地說:“要採訪此案,必須經陽江市領導特批才行。你們的報道已對我們陽江的形象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我們不歡迎你,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吧”

當日下午,我隨曾傳耀及其長子曾國慶又一次來到了位於江城區赤崗2街2巷2號的那棟3層的樓房面前,只見鏽跡斑斑的大門上面,昔日陽東法院所張貼的封條仍然殘留,只是字跡已模糊,一樓大廳空空如也,牆旮旯里布滿了蜘蛛網。沿著塵土飛揚的臺階上至二樓和三樓時,老鼠和蟑螂隨處可見,二樓大廳裡堆放著殘缺不全破爛不堪的陳舊傢俱。我看到,一樓至三樓的所有窗戶玻璃全部消失殆盡,連以前安裝的鋁合金門窗也被人撬走,代而取之的是幾塊破舊塑膠布,看上去滿目瘡痍,尤其是三樓門簾上不知何時貼上去的那張早讓風雨剝蝕得字跡模糊的“幸福之家”字樣的橫聯,此時正在夏日海風中顫抖,更令人備感辛酸。

佝僂著腰身的曾傳耀咽哽著向我哭訴:“我這一輩子只造了這一棟屋子,卻被弄成眼前這個樣子,至今無法入住,真是有苦無處申呀”曾國慶也傷心地說:“我父母都70多歲了,本應在家裡歡度晚年,誰知卻經歷了這樣的遭遇,我也沒有辦法,只奢望法律的幫助了”

目前,曾傳耀夫婦帶著那早已失去母親的孫子相依為命,一家三口棲身於江城區馬洲街單位的一個廢品倉庫裡,全靠他每月400元的退休工資維持生計。為了打官司,白髮蒼蒼的曾傳耀又只好佝僂著身子到一個單位打工。我看到眼前的居住地低矮狹窄,陰暗潮溼,面積不足30平方米。在這擁擠的小旮旯裡,一大堆早已被翻卷了書角的各種各樣法律書刊引人注目。曾傳耀悲憤地拉著我的手說:“兩個大活人硬是被人判死了,可對方還再三說沒有過錯,沒有侵犯我們的名譽權和人身權!作為執法部門,是不是做得太過分了?!”老人說,現在整個陽江市都傳出了他們夫婦死亡的事,甚至有的熟人一看到他都會驚恐地叫起來“不是說你們死了嗎?!”連在外地工作的幾位親戚也紛紛來電查詢有關詳情,致使兩位老人的身體和精神受到巨大的傷害。因為此事的長久奔波,使這個本來貧困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經濟負擔。

由於當時法院並沒有判決結果,我在瞭解到有關情況後就回京了。

2000年3月15日,曾傳耀又向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國家賠償申請書,請求陽東縣人民法院賠償因錯誤查封、拍賣造成申請人及第三人的經濟損失人民幣3萬元,公開賠禮道歉。2000年7月2日,陽江市法院以陽東法院對該房屋的查封並不違法,而申請人請求賠償無理為由,駁回了他們的國家賠償申請。

這宗轟動全國的曠世奇聞引起了全國廣大讀者的關注,更在陽江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轟動。當我採寫的報道第一次在《南方都市報》上以新聞連載的方式披露了此則奇案後,那幾天的報紙在陽江一上市就當即告罄,不但使都市報一時洛陽紙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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