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羅 • 五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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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猶如談心的語言就已顯示出,這部關於個人對國家關係的理論著作,是一個已經退職的、對社會的一切熱情都已消失的人留下的最後遺作。《論義務》是寫給他的兒子的;西塞羅坦率地告訴自己的孩子,他不是出於漠不關心而從公眾生活中隱退,而是因為他作為一名自由的有識之士和羅馬的共和派分子,認為替獨裁統治效勞有失自己的身份和尊嚴。西塞羅說,當這個國家還被那些由他自己所選擇的人掌管的時候,“我一直在那麼長的時間裡把我的才能和計謀奉獻給國家。可是自從一切都處於一手遮天的獨裁統治之下以來,為公眾服務——或者說為權威機構——元老院、法庭等所留的空間已不復存在。”自從元老院被架空和法庭被終止以來,尚有幾分自尊的他還能在元老院裡——或者說在元老院會堂的圓形論壇上謀求些什麼呢?此前,為公眾服務,即政治活動已經竊取了他自己的太多太多的時間。“未曾給這位從事寫作的人予以閒暇”(拉丁語:Scribendiotiumnonerat)。他也從未能夠以自成一體的完整形式寫下自己的世界觀。而現在,由於他被迫不再從事國務活動,他至少打算要好好利用這種閒暇,去應驗西庇阿說過的那句十分精彩的話——西庇阿曾在談到自己時說過:“當他在不得不無所事事時,他所做的事從不會更少;當他孤獨一人時,他從未感到更寂寞。”
西塞羅在政治上宣揚君主、貴族和騎士相結合的國家制度,反對擾亂現存的奴隸主國家的秩序。小西庇阿(PubliusCorneliusScipioAemilianusAfricanusMinor,約公元前185—前129年),古羅馬統帥,著名演說家,大西庇阿長子的養子。公元前1年任執政官,率軍進攻北非,次年攻佔迦太基,第三次布匿戰爭結束,羅馬人授予他“阿非利加征服者”稱號,公元前142年任監察官,公元前134年再任執政官。愛好希臘文藝,庇護希臘學者文人。
西塞羅這時候向兒子闡述關於個人對國家關係的各種思想常常不是新的和原創的。這些思想結合了從書本上學到的知識和平時接受的知識,因為一位雄辯術家縱使在60歲的時候也不會突然成為一名詩人,這好比一位辭書編纂家不會突然成為一名原創作家一樣。可是在這部著作中,西塞羅的思緒由於通篇憂傷和怨恨的語氣而獲得一種新的哀婉動人的感染力。這是一位真正富於人性的英才在流血的內戰之中和在古羅馬的權貴集團與各派的亡命之徒為權力而鬥爭的時代之中所做的一個永恆的夢:透過道德上的認知和安撫的途徑爭取讓世界贏得和平——就像在那樣的時代裡總會有不少人做這樣的夢一樣。西塞羅說,正義和法律——唯有這兩者應該是國家的堅強支柱。不是讓蠱惑人心的政客去掌握政權,而是內心正直的人一定得去掌握政權,從而保持國家中的公正。沒有人可以想方設法將自己的個人意志——從而將自己的為所欲為強加給人民;拒絕服從任何一個從人民手中奪走領導權的野心家,是一個人應盡的義務。作為一個不屈不撓有獨立思想的人,他堅定地拒絕和任何一個獨裁者結盟,並拒絕在他手下服務。
在西塞羅的哲學思想中,倫理學佔有重要的地位,他的絕大多數哲學著作都是討論善的本質,以及社會生活中為人的道德準則和人與人之間應盡義務的問題。西塞羅非常熟悉當時希臘哲學的四個主要學派(即伊壁鳩魯學派、斯多葛學派、亞里士多德學派和學園派)的學說,西塞羅的倫理思想雖然吸收了許多學派的觀點,但總的說來比較傾向於斯多葛學派的倫理思想,尤其是羅馬的斯多葛派創始人帕奈提奧斯(Panaetius,約公元前185—前109年)的倫理思想。《論義務》一書充分反映了經西塞羅綜合但又自成一體的倫理思想。他固然信奉斯多葛學派的基本學說,卻又試圖改變斯多葛學派刻板嚴肅的特點,使之具有新的人道主義的色彩,同時注重倫理學在實踐中的應用。他在倫理學上的基本主張是:抑制慾望,認為幸福在於追求美德:而不在於任何物質保證。凱撒和屋大維曾多次向西塞羅表示,願意與西塞羅結盟,但均遭西塞羅婉拒。
西塞羅論證說,暴政侵犯每一種權利。只有當每一個人不是企圖從自己的公職中獲得個人的好處,不是企圖在社會利益的背後隱藏自己的私利,真正的和諧才能在國家中實現。只有當財富不被大肆揮霍而成為奢侈與浪費,而是得到妥善管理,並被轉化為精神文明——文化藝術等;只有當貴族階層放棄自己的傲慢,只有當平民階層不讓自己被善於煽動的政客們收買,並且不將國家出賣給某一個派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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