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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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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因為車禍,和勞斯男鬧得有點不愉快,可人家也幫過她,還給送醫院了,一報還一報,沒道理拒絕。

舒楝點頭,“行啊……我腳踏車擱哪兒?”

高旻搬起腳踏車放後備箱,回頭,下巴一揚,說:“上車”

舒楝糾結,“要是把你的車磕著碰著了算誰的?”

“算我的,好吧?”

這還差不多,舒楝坐上駕駛位,繫上安全帶,確認勞斯男的安全帶也繫上了,才發動車。

“去哪兒?”

“半島酒店”

開了好一會兒,舒楝回過味兒來,瞄了一眼車標問:“你換g65開了?”

“就你撞我那車,還在修車廠放著呢!”

哪壺不開提哪壺,變著法得提醒她!舒楝橫了勞斯男一眼。

舒楝開車技術不錯,由於後座載著喝醉的人,怕顛著他不舒服,她開得特別穩當。

g65動力強勁,一腳踩下去,發動機在耳際轟鳴,和著血流和心跳的節奏,腎上腺素飆升,興奮感隨之而來。

黑暗中偶爾的一束光勾勒出身邊人的剪影,高旻看了一眼,不知不覺笑了。

有些人天生擁有讓人發笑的本事,這位舒小姐無疑就是。

舒楝把車開進酒店地下車庫,高旻架著喬瑟夫叮囑:“腳踏車就不要騎了,太晚了不安全,我讓酒店的人給你叫部計程車”

“好吧”

過江隧道不向腳踏車開放,輪渡又停了,除了打的也沒別的辦法。

三人乘電梯到酒店大堂,高旻跟前臺說了下,之後朝舒楝點了點頭,架起喬瑟夫向電梯走去。

看著這一幕,舒楝忍不住浮想聯翩,倆男人一起開房……嘖嘖。

門童叫來了計程車,舒楝讓師傅等一下,到門崗那取腳踏車。

計程車的後車廂空間窄小,腳踏車一半架在外面,師傅抱怨:“平時不好這樣子的,會被交警抓的,現在大晚上算了,幸虧你去的地方不遠,否則你給錢我也不去!”

舒楝暴風稱讚計程車師傅救急救難,把人誇開心了,高高興興地給她送回了家。

這一天過的,那個累啊!

幸好還有個家可回。

家對舒楝而言,不僅僅是容身之所,還是充電恢復精力的港灣,給她溫暖與庇護,安撫她不為人知的疲憊與傷痛。

往前推幾年,她就跟上了發條似的,加不完的班,趕不完的飯局,k不完的歌,認真算起來,在外邊待的時間比在家多。

當時家在她概念中就是花錢租來睡覺的地方,尚處在馬斯洛需求理論的低階層次,還沒達到愛與歸屬感的高度。

人在掙扎求存時,是無暇他想的。

舒楝充分理解那時粗糙生活的自己,一沒時間,二沒金錢,想精緻也精緻不起來。為了在大城市立足,為了打拼事業,她拿出拼命三郎的勁頭,發揚吃苦耐勞的精神,在理想主義光輝的照耀下,不以為苦反以為樂。

記者和文人一樣,都需要點氣節,這點陶淵明做得特別酷,不為五斗米折腰,他辭官回家務農時寫的《歸田園居》,其中的一句: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舒楝特別喜歡,也一直奉為圭臬,哪怕在現實中經歷了一番寒徹骨,有富貴於我如浮雲的年少輕狂,櫛風沐雨後消失無蹤,她依然堅守住了底線,不出賣良心,不違背本意。

美中不足的是,道德、操守、良心似乎跟錢天生不合,舒楝在報社當記者的那段日子窮的叮噹響,雖說她的出稿量不算少,可沒有額外的進項,單憑杯水車薪的稿費,根本租不起像樣的房子。

她就跟城際盲流似的,從城西竄到城東,從一所便宜的房子搬到另一所便宜的房子。她住過地下室、八個人擠的拼租房、巴掌大的亭子間……

舒楝不怕吃苦,怕搬家,被迫走人的情況層出不窮,什麼房東收房自用、突然發神經漲房租、室友要和男友雙宿雙*飛……

馬不停蹄地換房子苦不堪言,當記者就夠奔波了,如果大後方再不穩定,那可真就沒戲唱了。報社同事看她見天兒跟三毛流浪記似的,上班上得尖嘴猴腮,心中大為同情,就給她介紹了一住處,老公房,住的都是拆遷戶。

據同事講,房子老了點,但勝在地段好,交通便利,周邊生活設施也齊全,更錦上添花的是,替舒楝介紹的這處是政府回收房,交給物業託管,租住的話,只要定期交租,什麼亂七八糟的事都不用管,也不用擔心被房東趕出來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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