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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脖子上仍有約10厘米長的傷疤作證。
盛世徽捐資埋屍28730具更是鐵的證據。他就日軍在上新河地區大屠殺一案,在1946年1月9日的《南京市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呈文》中說:
事由:為日寇殘害我軍民二萬八千七百三十人於上新河附近,被俘斃命由。
竊民等籍隸湖南,以木業行商,旅居上新河歷有年所,家業財產全在,為財未離。不幸於民國二十六年冬間,日寇淪陷南京時,惟上新河區甚險。東方城牆,西方大江,北方下關,敵在追射南方雨花臺大軍,退下兵多混亂,四方無處措身,被俘遭敵戳殺。就江東門、漢西門、鳳凰街、廣播電臺、自來水廠、皇木廠、新河口、拖板橋、菩提閣、菜市口、荷花池、螺絲橋、江灘、棉花堤、雙閘、東獄廟各地,屍橫遍野,人血染地,悽慘萬狀,而人民被害者多系別地逃難來此,本地居民早已逃避。民等在死屍叢中躲出,耳聞目視日寇殺害我國軍民。……民等被拉扛擄物,心驚膽跳,可憐死者拋屍露骨,民等不忍,助款僱工將屍掩埋。每具屍體以法幣四角,共費法幣一萬餘元,此係安慰死者聊表衷心……
(9)在蔣王廟附近誘殺虜500餘人
12月15日下午,在蔣王廟附近,由大漢奸高冠吾出面,誘騙散兵約500餘人就地放下武器,當場集體屠殺。
當時有1000多名教導總隊和83軍官兵,由於12日夜間慌忙撤退,或掉隊或與部隊失掉聯絡,躲藏在紫金山北坡和蔣王廟附近的丘陵深草叢中,處境相當危險。
中午時分,日偽督辦高冠吾皆同其爪牙10餘人,分乘三輛打著美國星條旗的小轎車從太平門開出來到蔣王廟,冒充美國駐華使館的工作人員,招來散兵代表“談判”,詐稱“只要散兵們放下武器,美國使館將出面和日軍交涉,保證安全,負責用汽車送進城裡難民區避難。將來再出去報效祖國”。散兵被集體屠殺,只有吳炳生等幾個人死裡逃生。
(10)在下關南通路的集體屠殺。
胡春庭證實:1937年12月18日,日本兵將我這放下武器的軍人和難民300餘人,集中在南通路之北的麥地裡,用機槍射殺,無一生還,將屍體棄在麥地裡而去。胡春庭聯合有勞動力的難民,就地掘土掩埋了。但後來日本人在此挖土填墊海運碼頭,至將所埋屍骨痕跡毀盡無餘。
(11)在姜家園南首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5日下午2時,日軍在挹江門姜家園南首,將居民300餘人集中起來,用機槍射殺,或縱火燒斃,無一生還。
(12)在鼓樓四條巷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日軍在鼓樓四巷難民區,將張義魁等50餘人,集體屠殺。
(13)在下關又一次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5日,日軍在大方巷難民區內,將青年單耀亭等4000餘人,押至下關,用機槍射殺,無一生還。
(14)在北圩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5日,日軍在北圩將熊桂弟等30餘人,集體用機槍射殺。
(15)在四條巷塘邊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上午10時,日軍在中山北路前法官訓練所舊址,將平民呂發林、呂啟雲、張德智、張德亮、張務海等100餘人,拖至四巷塘邊,用機槍射殺,無一生還。
(16)在大方巷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上午,日軍在鼓樓五條巷4號,搜捕徐靜森等10餘人,押至大方巷廣場上,以機槍掃射。
(17)在龍江橋口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9日上午,日軍在龍江橋口,將我軍民500百餘人綁紮後,全體推於馬路空地旁,以機槍射殺後,縱火燒屍,尚有氣息者,更以刺刀連續戳斃。
(18)在大方巷廣場上的又一次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上午,日軍在鼓樓五條巷4號難民區內,將平民王巖、陳肇委、胡瑞卿、王克村等數百人,驅至大方巷廣場上,以機槍射殺。
(19)在大方巷塘邊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6日,日軍在傅佐巷12號,將平民謝來福、李小二等押送大方巷塘邊槍殺,罹難者200餘人。
(20)在石觀音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14日,在石觀音17號,日軍將居民柯大才、柯徐氏、柯榮貴、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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