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1/4頁)
匆匆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12月13日,陶湯氏,18歲,住門東仁厚裡5號。當天日本兵到她家搜尋,被數名日本兵輪姦,複用步槍射殺,又用刺刀戳其肚子,並以火燒死,其情至慘。(以上分別引自《檔案》第333、334、336、340、343、344、345、349各頁)
關於日本軍的強姦暴行,請參閱《鐵證如山》中的有關部分。可以這樣認為:如果說日本兵強姦中國婦女算是第一個層次上的犯罪,那麼五島利用特派記者的身份,明知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真相,出於軍國主義立場和個人私利而編造謊言,欺騙世人,該算是第二個層次上汙衊性的犯罪。更有甚者——田中正明又利用所謂歷史“評論家”的身份,對五島謊言不加鑑別,又虛構事件的成分的歪曲歷史真相,並大加發揮,該算是第三個層次上誹謗性的犯罪。他這樣做就像往傷口上塗硫酸,大大地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
虛構之十一,利用偽證,虛構中又虛構,抵賴日本軍掠奪的暴行。
第16師團參謀長中澤三夫作偽證時說:“我從不知道日本軍有組織、集體地搶劫的事實,當然更不會有司令部下令、默許、容忍這類不法行為的事實。”
(《虛構》第124頁)
中澤三夫的偽證只不過是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辯解,拒不承認罪惡事實而已。他的偽證只需用日高信六郎的談話就可加以揭穿。
日高在日本軍攻陷南京時曾以外務省參事官的身份於12月16日進入南京,目睹了部分日本軍的所作所為。他就16日那天的情景對作家誠山三郎說:
可厲害了,那一帶死了許多人。走在路上,只聽到一陣陣砰砰的槍聲,是開槍打人的聲音。我想,這樣下去可要不得,便朝憲兵隊長大尉那裡走去。
我對他說:“到街上去看看,要是有一個士兵手裡沒有拿著東西,我就向你敬禮。”
……由於我再三勸說,他雖剛洗好澡,還是穿上軍服,帶領部下,坐上卡車出去了。而且,據說還抽打了正在進行掠奪計程車兵和正在強姦婦女計程車兵,連軍刀都打彎了。(《南京事件與廣田弘毅》上冊,載《潮》1972年10月號)
日高目睹3個日本兵對市民都進行掠奪,感到事態任其發展下去必將在世界上造成極為惡劣的印象,又為中國人民所痛恨,將給往後的外交工作帶來眾多的麻煩,因而才要求日本憲兵上街去,制止日本軍的暴行。他從外交角度出發,合情合理,與中澤三夫相比,一個從今後工作出發,一個為了隱瞞自身的罪惡,立場各自不同,前者十分可信。
前面已經論證過:日本軍將領自有用意,乘著攻佔敵國首都之機,用犧牲敵國人民的方法滿足官兵們對財物和性慾的急需,用以獲得高漲的戰鬥力。同盟通訊社社長松本重9治在書中記述道:
柳川兵團之進擊所以迅速,甚至可以這樣說,那是由於在官兵中間有一種“可以隨意進行掠奪和強姦的默許。”(《上海時代》中央公論新書版,下冊,第242頁)
小川平吉聽到師團長們對士兵們姦汙中國婦女的行為無動於衷,令他吃驚。又在昭和13年(1938年)2月9日的日記中寫道:
從上海回來的松井七夫(石根之弟)那裡,聽到了新的情況:戰地荒涼,掠奪和強姦……許多情況是一般人所不瞭解的。(轉引自《大屠殺》第232頁)
開始佔領南京時,約有5萬名日本軍從難民那裡拿走許多被褥、廚房用具和副食品。在佔領後6個星期內,他們幾乎侵入了市內的所有建築物。有時,他們的掠奪行為是非常有組織進行的,他們動用了許多軍用“卡車”,在軍官的指揮下進行。銀行的保險箱,特別是“德國人”保管的私人保險箱等也被他們用“乙炔”割開了。有時我看到,長達三分之二英里的輜重隊拿走了老百姓的紅木傢俱。(《記錄》第36號,載前引書Ⅰ,第51至52頁)
第四部分第55節 為什麼要選擇南京下毒手(12)
對於日本軍的掠奪暴行,在《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一書中有這樣文字記載:
12月14日,日本軍由於緊急進入南京城,在物資上未獲得充分供應。他們在市內解散,採取了對於正規軍完全是無法形容的行動。
日本軍從難民那裡奪取了所有可以奪取的東西,諸如儲備的糧食、毛巾、衣服、鐘錶等等所有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反抗自不消說了,如果在交出物品時,磨磨蹭蹭,那就立即會挨刺刀。許多人因語言不懂,就成了這樣的犧牲品……一個日本兵要4個
《南京大屠殺手無寸鐵》 第29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