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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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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付宇新一起趕到剛剛發生命案的現場。常坤同意我們進去,但必須在他安排的警員的監視下行動。

付宇新扔給他一句髒話:“真他媽多事。”

現場已經堪察完畢,屍體抬送回局裡等待解剖。

門窗沒有損壞,室內沒有打鬥痕跡,沒有財務損失。

死者為女性,43歲,是一家醫院的採購員,丈夫帶著女兒出國探親,預計十天後回來。

屍體斜倒在沙發上,據身邊第一現場堪察的警~察說,兇器是水果刀,一刀刺穿心臟,當場斃命;受害人死後雙眼被挖;腹部被剖開,子宮盡毀;背部兩塊肩胛骨中間的位置被割掉長10厘米,寬7。1厘米的一塊面板。

客廳電視機上面的牆上,有一隻血畫的眼睛,中間打了一個X。

現場情況,以及屍體情況,和上次柴進案,無一差別。

柴進是男性,殺死以後,割掉生殖器。

這次是剖腹毀子宮。

兇手最淺顯的意義,是要被害人斷子絕孫。

人都已經殺死,還做這樣惡劣的事情,到底是有多大的仇恨!

我突然想到,如果於天光不是死於陳喬斌的手,是不是也會有一天,死於這次命案的兇手,死於這樣慘無人道的手法?

這是很有可能的,雖然除了背後被割掉的一塊人皮之外,我還沒有找到他跟柴進兩個人之間的共同之處。

不寒而慄。

不寒而慄。

不寒而慄。

第二天上午八點,到醫院。

我要何志秦去告訴石玲關於昨天晚上那起案子。

我和石巖在監控裡看石玲的反應。

石玲反應很大。

她是被嚇到了。

還有很痛苦的神色,非常痛苦,近乎崩潰。

然後何志秦再告訴她說黎緒不可能有殺人的時間和動機。

他說:“黎緒之前告訴我說你懷疑她跟柴進案有關係,她實在找到不去年11月14日自己的不在場證明,但她沒有不相信你。她找我,跟我約定,白天所有時間都跟我同進同出,晚上跟付宇新在一起,如果她有什麼異常舉動,我跟付宇新就會最先察覺到。昨天命案發生的時候,黎緒跟付宇新在一起,有最充足的不在場證明。”

石玲埋著臉沉默很久,然後幽幽地說:“真的不是我想懷疑她。我也不想懷疑她的。但是……算了,這事我不管了。我現在是住院,就算出院了也還有很長時間的休假。你們去查吧。我不管了。你跟黎緒說,我不希望她做過或者做出什麼不好的事情,我比誰都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真的當她是我的好朋友,最好的朋友。”

何志秦本來想趁這個機會追問她到底為什麼會懷疑黎緒。聽到她說的最後幾句話,明白再問也不會問出什麼。

於是只能先罷休。

可是有人不肯罷休。

丁平。

在陳家塢專案組一起共事的丁平,不肯罷休。

☆、黎緒真的是兇手?

丁平提出一個假設的情況,說:如果黎緒就是殺柴進的兇手,她被懷疑,也找不出去年11月14日的不在場證明,很難洗清自己的嫌疑。所以,這次她故意找何志秦跟付宇新給她做不在場證明,這樣,就能洗清她的嫌疑。因為很明顯,這兩宗案子是連環兇殺,只要其中一起有不在場證明就能擺脫嫌疑。可問題是,在昨天的案子發生之前,我們根本沒人想到這會是一場連環兇殺案,對不對?可黎緒好像事先就知道還會發生第二起,所以提前給自己找好證人。如果不是這樣,怎麼能夠解釋她做出來的事情?正常人怎麼會為還沒有發生的案件給自己找證人?只有知道命案將會發生的人,才會這樣做!

他說:有三種可能性,一是付宇新的話不可靠;二是她給付宇新下了某種昏睡的藥物,趁他熟睡之際出去行兇;三是她另外有一個幫兇。

丁平分析得有條有理,頭頭是道。

我好像是第一天才認識這個小個子的警~察。

在陳家塢共事那麼久,他都屬於一切聽從指揮的一類,不管誰有指令他都一心一意去辦,從來沒有半句廢話,也不發表自己的看法。

可今天這一番話,差點沒把我嚇到。

聽他說完以後,我仔細想去,好像沒有什麼地方是不對的。

然後瞬間覺得,他根本不是想抓住兇手,而是千方百計地想證明,黎緒就是真正的兇手!

我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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