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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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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穩固。你說,我為何要後悔?”

☆、第39章、BL或BG?

“我在抓捕途中,命人殺了你。如果你不曾回來,此事永遠不會被世人知曉,我的太子之位,也將永葆穩固。你說,我為何要後悔?”

叔子鈺一怔,姣好的容顏煞時間失了血色。

雖說早已有了此等覺悟,可答案響在耳邊,依舊那般刺耳。半年前,他的身份被發現,皇帝下令將他抓捕歸案。他本決意到皇帝跟前赴死,絕不牽連三哥分毫。可風億琅念及的只有太子之位,並不信他,於是一道絕殺令,要了他的命。

半年時光,物是人非。

大哥素來是行蹤飄渺,近年來更是音訊全無,二哥竹修仙人則回了紫竹山,一直未曾回來。就算他們二人尚在,憑著他們同三哥十幾年的情誼,也定不會站在自個兒跟前,更不會支援他向三哥尋仇。更何況,叔子鈺心中在意的,從來只是三哥,他最親的三哥。

如今,冰寒的彎刀刃兒就架在三哥的脖頸子上,在那脆靈靈的肌膚上印出一道血痕。叔子鈺攥緊了刀柄,定了決心。

“再不砍人,天都黑了。”九明媚坐在草地上,單手託著腮幫子,撅著小嘴兒嘟囔起來。

原想瞧一出轟轟烈烈的武打片兒,可瞧著瞧著,畫風不對啊,怎的成了磨磨唧唧半死不活的小言情了?皮囊是大美妞兒,魂魄是小騷年,唔,這出小言情是bg還是bl,誰來幫她捋捋?

“來一杯?”

一團紫影子飄將過來,盤在左腳邊兒。瞧那盤腿而坐的架勢,倒是舒服自在得緊。風千霽左手持著酒壺兒,右手執了只夜光杯,修長的雙手白皙柔嫩,竟比女子的手還要好看,執著夜光杯的手勢很是優雅,將那醜不拉幾的杯子襯得好看了許多。他斟了半杯酒,便討好似的送上前來。

九明媚斜瞄了他一眼,還是紫紗斗笠罩著,看不出臉上的狀況。可一想到他吃了大虧的模樣兒,她的兩排小白牙便狠狠地磨了一下,舒爽得很。目光落在酒杯裡,她撇了撇小嘴兒,沒言語。

風千霽笑道:“姑娘家家的,喝酒自然不妥,不過我方才從後頭偷來的……”

話音未落,左手的酒壺卻不見了蹤影。

只見九明媚持著酒壺,一指頭彈開壺蓋子,對著敞口,昂首便喝。咕嚕咕嚕,喝的好生過癮。

風千霽瞅著手裡剩下的半杯酒,傻了眼,敢情人家才不是怕喝醉,嫌他小氣才是真的。他訕訕的笑了,半掀了斗笠上的紫紗,淺飲杯中酒,竟活生生地把半杯薄酒,喝出了優雅從容的味道來。

“刀都架脖子上了,還磨嘰個甚?凡人啊,凡人!”

九明媚打了個酒嗝兒,隨手把酒壺往後頭一丟,剛巧砸在一個被定住的丫鬟腦袋上。

吧嗒,倒了一個。

“磨嘰一會子,方顯得出真情啊,真情!”

風千霽從容一甩手,夜光杯往後一丟,剛巧砸在一個被定住的侍衛腦袋上。

吧嗒,又倒了一個。

抹了抹嘴角的酒液,風千霽頂著大斗笠,湊過來神秘兮兮地道:“不如,咱打個賭?”

“有必要麼?”九明媚道,“風億琅死了對誰最有利,你心知肚明。到時風烈沒得選,只要你能活到你老爹翹辮子,整個岐國江山,不都是你自個兒的了?”

瞧風千霽今兒的表現,從容淡定,似乎對親哥哥的生死毫不在意。他定是從一開始便什麼都曉得,曉得如錦欲接近太子,不是圖做個妾那般簡單。可是,背後的彎彎繞繞,他亦全然知曉麼?

當初,九明媚循著阿印仙靈的味兒,尋著了叔子鈺的魂魄。可單純的魂魄上哪兒淌眼淚去?可不得有個肉身才行?她遍尋他的屍骨,卻發現這小子摔下懸崖之後,骨頭全散架了,還有一大部分被野狗叼了去,啃了個支離破碎,實在湊不成個人樣兒來。

說來也巧,彼時回鄉探親的如錦被一群山賊劫財又劫色,逃跑時一個不留神也摔下懸崖,骨肉也讓野狗給啃了。若問為何總是摔懸崖,唔,估摸著那條野狗是作者的親戚,討了個面子,飽餐幾頓人肉罷。

九明媚把倆人屍骨拼拼湊湊,組成個骷髏架子來,再“化骨成媚”一番。應了叔子鈺的要求,沒再化成他的人形,而是取了如錦的模樣化出了皮肉。他年紀小,性子又軟,倒真有幾分姑娘家家的滋味兒。他復生成活,成功地活出個絕色佳人的好模樣。有時候瞧著如錦,甚而會忘記這副重生的皮囊裡,住的是個小少年的魂。

風千霽一介凡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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