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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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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蔚點根菸,口中叼著,左手架在車窗,右手扶方向盤,邊開車邊道:“我現在是警察,你這種人我最瞭解,遲早要撞在我手上。”

“瞭解什麼?”

“你們這種人,膽子小,惜命怕死,偷奸耍滑,一件很普通的事,你們也要用小聰明糊弄,似乎能佔點便宜就是勝利。”

崔銘不屑道:“你這種警察頂多是抓抓四肢發達的罪犯,比如博物館失竊案,你能破嗎?”

所謂博物館失竊案是一樁和修行者無關,發生在初曉城的轟動案件。三天前,博物館被人入侵,初曉十二世皇帝的王冠被盜竊,媒體追查之下幾乎掌握了警方所掌握的線索。崔銘道:“本案有三名嫌疑人,保安,管理員和館長,但是他們都不可能將王冠帶出博物館,懷疑是他們勾結外人完成的盜竊。但是警方透過間接的證據和推斷,幾乎可以認定是管理員乾的。可惜因為法律和證據原因,無法將他逮捕。”

ps:兄弟們,推薦票掉的很厲害,有票票的不要吝嗇哦。

ps2:這邊回答很多讀者私聊我的問題,因為大環境的原因,目前不適合寫純都市,不作才不死。

ps3:大家對書有任何意見都可以發在書評,除非是廣告和罵人帖子,是不會刪帖的。

第五十三章 感性的選擇

趙蔚對這話題半點反應都沒有,一路開車進城,路邊停車:“等著。”說罷下車,走進路邊酒吧,大約十分鐘後回到了車上。開車,問:“哪裡下車?”

“這裡也可以。”

趙蔚停車,很不耐煩看崔銘:“你不會直接說嗎?下車。”

崔銘一笑了之,下車,很有禮貌的招呼再見,趙蔚理都不理開車直接走。汽車朝城南開去,到了一公寓樓小區,趙蔚下車,大踏步過保安崗亭,進入一棟房子,上到五樓。到了502房間前,手抓防盜門,將防盜門扯下,踢開木門,闖了進去。裡面一位正在看電視的中年男子完全驚呆看趙蔚。

趙蔚問:“陳三?”

男子點頭回答:“是。”

趙蔚二話不說,抓起中年男子到洗手間。兩分鐘後趙蔚把陳三放在椅子上,走到桌子前,拿了筆紙扔在茶几上,自己坐一邊點菸。男子渾身是血,手顫抖的一筆一畫的寫著。寫完了,小心看趙蔚,趙蔚接過紙看了一會,拿起身邊的電話撥打:“找艾芙琳……王冠藏在洗手間的天花板隔層裡……你到xx地方把犯人帶走。”做完,站起來,陳三也站起來準備恭送,趙蔚順手抓了他腦袋朝茶几一砸,陳三當場昏迷,趙蔚走人。

十幾分鍾後,艾芙琳到達了現場,看了昏迷的陳三,還有供詞。幾分驚,幾分喜。驚的是這趙蔚完全是個魔頭,無視規則,必須進行嚴格的培訓,如果保持這態度,只能讓她接觸修行者有關的案件。喜的是,這案件警方几乎沒有頭緒,連嫌疑人都沒有,趙蔚一擊命中,能力真的是非常出色。

乘坐巴士回家的崔銘心中很滿意,這案件說難也不難,如果能找到贓物,就知道誰是竊賊。贓物一個可能是外流,還有一個可能還藏匿在博物館內。從案件本身分析,崔銘認為還藏匿在博物館內。下午吃飽撐著的李青和崔銘一起去博物館,用原力感應贓物位置證實崔銘猜測,最終李青勝出。李青本打算報警,崔銘讓他不要著急,這世界沒有免費的午餐。自己送艾芙琳破案,肯定要留點好處。本打算以x先生名義通知艾芙琳,這樣一來,以後犯在艾芙琳手上時候,就可以說明自己是x先生。

這招是盜賊團慣用的伎倆,去某些地方,他們會先了解治安官的情況。如果治安官有困難,他們會以善人的名義去幫助,同時不動這條線。等哪天有同夥被這位治安官抓獲時候,可以先求情,說自己是幫助人不留名善人。如果治安官不理會,就會威脅要讓同夥把治安官一起拉下水。假設治安官沒有困難,也會製造困難,比如將其小孩擄走,然後‘好心’人見義勇為,救下他孩子。

這一招崔銘最終送給了趙蔚,和艾芙琳不同,趙蔚當警察肯定會盯著自己,所以先送禮。到時候真犯在趙蔚手上,崔銘就可以說,你還記得博物館盜竊案嗎?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你已經享受了榮譽,那該還債時候不要退縮哦。

行賄是一門藝術,有時候不是你不想要就可以不要的。崔銘唯一擔心是趙蔚完全是感性做事,幾乎不存在邏輯性。

比如作為一個理性的人,真的無法理解趙蔚為什麼會那麼感性的選擇。如同小痞子喝上兩杯酒,老大鼓動幾句話,小痞子熱血上頭提刀上街砍人一般,趙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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