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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進去,門匾被摘下了,放在一邊。剛一踏入,就聞到一股清幽的花香,沁人心脾,他不禁低聲感慨,「好香啊。」
老頭傴僂著背,「上一任主子在院子裡移栽了好多花,到了春天就香了呵,您可以去看看,現在是最漂亮的時候。」
剛走到院子裡,就見白花滿樹,艷麗芳香,小小的一間院子,竟種滿了芭蘭樹,小小的花兒,像枝頭上擎了無數玉雕的杯盞,玉質的花瓣,優雅恬淡。
杜恆熙在院子前頭站住了,深呼吸一下,他閉上眼,柔軟地微笑起來。空氣裡有花香和潤澤濕漉的春泥的氣味,回京後頭一次有了心胸舒暢的感覺。
從前最喜歡這花,一到季節就有人走街串巷的叫賣,外頭街上到處都是這種香味,奶孃身上沒什麼裝飾,只在前襟別一朵。依稀間,他也把人當姑娘打扮過,給人手腕上戴過一串花,花漂亮,手也漂亮。
因了這一處院子,買賣很快敲定下來。簽字之前,老人又問他喜不喜歡院子裡的花,如果還喜歡最好不要砍掉,繼續種下去,因為前主人費了不少心思才養活的。
老頭兒絮叨著繼續,「從一米多高的芭蘭花苗開始養,雖然精心澆灌,狀態一直不好,只結過兩個花苞,那是南方的花兒,怎麼能移到北方養?我看他沒事的時候就蹲那兒研究,一看葉子枯了,就著急,有陣子雨水多,他怕花淹死了,嘴上還長了兩個大燎泡,吃飯都齜牙咧嘴。好不容易熬出了太陽,又怕太曬,把花曬焉了。雨也不好晴也不好,可是受了老罪了。」
杜恆熙聽得笑起來,覺得這位前主人倒像個「花痴」的頑童,否則這種院子都是交給花匠打理的,哪用得著親自上陣。
他隨口問道,「這麼不容易種出來的花,怎麼又不要了?」
「沒辦法,世事不由人啊,他原先是新政府裡的大官,一朝天子一朝臣,這不剛好沒多久,就被打下去了。房子也被收走咯。」
「哎,人總還好吧?」
「不知道啊,音訊全無。」
「他姓什麼?也許我可以幫忙打探一下。」
「也對,您有本事,如果碰上還請出手幫一把。他姓金,不是本地人,對下人可和善了,一點架子都沒。」
杜恆熙一怔,突然斂了笑意,之後無論那老頭兒再說什麼,杜恆熙都一言不發,只快速地完成了交接。
走出宅子,老人將鑰匙交給他,約定晚些時候再來拿房契。
老人走後,杜恆熙在洋樓內逛了一圈,然後上樓進了主屋,推門進去,嘎吱一聲響,軸承老化,屋子裡久不通氣,有股陰陰的黴味。擺設簡單,角落的窗前擺了書桌,靠牆是櫃子和床,好像被人劫掠過一通,東西被翻得亂七八糟,值錢點的都不剩下了。
杜恆熙把地上亂翻出來的衣服領帶撿起來,統一收到櫃子裡。
衣櫃開啟,裡頭一列薄呢子西裝、軍裝外套,幾套襯衣褲子,疊放得倒是整整齊齊。主人好像很愛惜,漿洗得筆挺,也熨燙過。旁邊一個小抽屜,裡頭放著徽章獎章,袖釦紐扣,個個晶亮亮的,擦拭得一塵不染。旁邊還有一個齊人高的試衣鏡。
杜恆熙看著,記憶裡那個小人又鮮活起來。
金似鴻理所當然會愛惜這些東西,因為得來不易,他從前沒有,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一切都是他爭搶來的,當然要愛惜。
他喜歡把自己打扮得鮮亮,像個翹尾巴的雄孔雀,因為小時候髒亂慣了,被人低瞧,有能力了,就更加註重起自己的外表來,唯有此才能把現在和舊時的自己區分開,不讓任何人察覺到當時的低賤。
杜恆熙在這小小的房間裡轉了一圈。
書桌上有筆墨紙硯,也有鋼筆墨水,紙箋上,字型不算好也不算醜,有種拘謹的工整。
金似鴻學字學的晚,杜恆熙一筆筆教他,剛寫的時候張牙舞爪,筆畫東倒西歪,像橫行的螃蟹,金似鴻還不以為醜,認了字就沾沾自得。後來他那一筆字,寫到外頭去,被人笑了,他才氣哼哼地回來,苦練了一個月,練出人樣了,就不練了。他覺得寫字不是什麼緊要的功課,只要能看就行。所以始終稚嫩,一鬆懈,就露出原型。
書桌上還有一個伏倒的相框,立起來,是當初金似鴻新店開業的時候,他們一道兒照的一張相片。唯一的一張合影,自己穿著馬褂,他穿著新式西裝,打著領帶,抹了頭油,趾高氣昂,漂亮又神氣。
杜恆熙看著看著就笑了,伸出手指去摸了摸他的眼睛。
把照片放到一邊,桌上還擺著一個收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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