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初戀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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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水工廠上班後,李素蘭收到了第一封信。
看信封上的字跡,她知道是誰寫來的。
懷著複雜又好奇的心情,她開啟了信。
“小曉炎:
......你曾對我說過,不要為打翻的牛奶哭泣,現在我想問你,這杯打翻的牛奶還能再扶起來嗎?我已經在醫院上班了......”。
李素蘭有點惆悵,又有點失落。
生活就這樣常常和人開玩笑的嗎?
她曾那麼心心念念,希望初戀能成為終生相守的人,打破“初戀成功率近乎為零”的魔咒,她甚至還說過:“我就不信這個邪。”
然而事實呢?
他們算是青梅竹馬吧,他的爺爺和她的爺爺是好朋友,常在一起喝酒。他認了她隔壁的鬍子伯伯、江媽媽作乾爹、乾媽,逢年過節都會到她隔壁家來,所以他倆打小就認識。
小學四年級時,他從村小轉到她所在的七重村中心小學上學,那時他中等個子,甚至有一點偏胖,臉好像是國字臉,她不覺得他帥。
也許因為他爺爺和她爺爺是好朋友的關係,她在心裡格外留意他。
他穿碎花襯衣、翻頭登山鞋。
從207國道伯渠食品站旁邊去他們學校,有一段很長的上坡路通往校門,有時候李素蘭和女同學們在前面走,他和男同學在後面,她會聽見他說一句油嘴話“柏油路上的刮刮匠”,這句話包含了她父親名字的一個字,也說出了她父親的職業,“刮刮匠”在他們老家,是理髮匠的意思。
每回聽到他這麼說,她都裝作沒聽見,不回頭,也不搭腔。她是班長呢,得有班長的胸襟。
有一次下課後,他特意走到她的課桌旁,說:“以後我都會在你爸爸那理髮的。”
她說:“好。”
好感就這樣慢慢萌生了嗎?
進入初中後,他們不在一個班,李素蘭一門心思讀書,偶爾會在校門口碰到他。
他好像長開了,個子竄得老高,臉好像也變得瘦削了,這個時候,她突然覺得他還蠻帥的。
後來,她聽說他班上一個女生喜歡他,她聽了沒什麼反應。
因為她沉迷於學習,已無法自拔。
之後兩人沒有交集。
直到李素蘭在善德市上學幾個月後,發小王麗告訴她,他也在善德市讀書,並且和王麗在同一所學校,她稍微有點驚訝。印象中,他的成績一直是中等水平。
知道他在善德市後,素蘭的內心起了漣漪,喜歡一個人,是一定要讓對方知道的,不然,可不是白喜歡了?
於是,她向王麗打聽了他的班級名稱,給他寫了一封信。
含蓄地表達了對他的喜歡。
後來他們開始通訊,有時候她也去他們學校看他,要麼在階梯教室陪他學習,到了飯點他會給她端來好吃的小炒飯菜,要麼兩人去附近的烈士公園散步、聊天。
兩人保持著國標距離,連手都不曾牽過。
那段時間,素蘭為他寫了好多詩和文章,濃情蜜意都要溢位來了。
戀愛能讓人變成詩人。這話說得太對!
她寫道:
“想你,一天一個感覺,一秒一個感覺。
醒來,髮絲邊是你寫來的信,我想起昨夜是吻著它入睡,想你的感覺於是在又一次讀你信的過程中重溫。
你和載著你所有的一葉小舟飄然而來,片片浪花只願親吻這一隻小舟。
想你的時候,以為每一個穿白襯衣藍褲子的高個男孩都是你,心神為之搖曳,留一臉甜蜜的微笑在路口......”
這是愛嗎?
應該是。
李素蘭是一個內心純潔的人,愛一個人,會愛得專注、投入,會愛得全心全意。
她以為他們終會攜手一生。
放暑假了,他們在信中約好一起回老家,素蘭提著行李到了他們學校。
到了他的班級,卻沒看見他,意外看見他的好朋友、同班同學方成玉的女朋友小嫻,小嫻一看到素蘭就走過來,歉意地說:“辛樺先回去了,他留了這個給你。”
素蘭接過一看,沒有稱呼也沒有署名,信紙上寥寥寫著四行字:
“就讓昨夜的那場雨
將你心中的那個人
衝得乾乾淨淨
我們之間永遠不可能”
當著小嫻的面不能失態,素蘭努力剋制著自己,將信紙摺好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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