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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哦天哪,我的朋友,你絕對……你絕對絕對不知道這有多麼巧合。&rdo;charles驚歎,他美麗的藍色眼睛盈滿了興奮,美的令人眷戀。&ldo;我也是那所學校畢業的,今天你見到的jiy也是!天哪我們居然都是校友,而且你讀高中的時候,我正在讀初三,我有那一屆的畢業生同學錄,硬皮精裝配有照片的那種!&rdo;他從沙發上站起來,像是現在就要行動:&ldo;讓我想想同學錄放在哪裡了,希望我還能找……&rdo;erik被這意外的發展震驚了,他下意識的拉住charles的手不讓他離開。&ldo;不,我想明天吧。今天我只想和你呆在一起,明天咱們再找他吧。&rdo;這是他清晨七點,是erik每天固定外出晨跑的時間。這個習慣始於他的大學生涯,因為長期鍛鍊,他有很多全職作家未曾擁有的緊緻的腿部肌肉、挺翹且豐滿的臀部、挺拔的身姿、壯碩的身材。ea曾經多次想帶他出席一些時尚活動,並且力薦他參與時尚雜誌的內頁硬照專訪(標題她都替他想好了,就叫《筆尖上的荷爾蒙》),但都被他以&ldo;我不明白寫作和時尚有什麼關係&rdo;的理由駁回,為此ea數次抱怨他暴殄天物。對於erik來講,每日晨跑有助於給腦部供氧,幫助他更加清醒的思考問題,而良好的體態只是晨跑帶來的額外受益,他從未考慮過以此來吸引別人的目光。當然如果charles想看的話他還是很樂意展示的。今天,當他跑過街心公園旁的書報亭時,書報亭裡和善的胖大叔叫住了他:&ldo;lensherr先生,你最愛的週刊到了!&rdo;因為他每天早上晨跑時都會經過這裡,胖大叔早就記住了他的臉。erik停下了腳步:&ldo;可是我上週買過了。&rdo;&ldo;你忘了,&rdo;大叔揚了揚手裡的雜誌:&ldo;它從上上期開始就改為單週刊了!&rdo;有時候健忘也是件好事,因為這能給你意想不到的驚喜。erik兜裡的零錢剛好足夠支付雜誌的費用,他以為他接過雜誌時表現的從容不迫,但其實臉上的表情像極了等待主人扔球的寵物狗。他甚至等不及到家,站在報亭邊第一時間翻開了雜誌的第五十八頁,可是這一頁並不是他熟悉的作家專欄,而是一篇他根本不感興趣的時尚報道。&ldo;改啦,欄目調整,這一期的《教授推薦》改到一百零二頁了。&rdo;胖大叔很清楚erik堅持買雜誌的理由是什麼:&ldo;我提前看了,本週profesr x點評了一部暢銷推理小說‐‐ago的《別惹那隻貓》,那個作者我女兒特別喜歡,回家我去找她借來看……&rdo;erik以為自己還沒睡醒,要不然怎麼會聽到這麼荒誕的一段話?profesr x,點評了,ago的,《別惹那隻貓》?那一刻他真的很想把書放回架子上,讓時間倒退回早上出門跑步之前。好像這樣他就能裝作根本不知道profesr x是現在風頭正勁的小說評論家,也能裝作自己買這本雜誌的理由並不是為了看profesr x的專欄,還能裝作自己從來不會根據profesr x的推薦去調整自己的閱讀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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