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足跡 永久書架

第119部分 (第1/4頁)

一半兒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冀中區大部分縣和平西中心區也初步貫徹了減租減息政策。晉冀豫、冀魯豫邊區各地先後作出了“五一減息”、“二五減租”和“半分減息”的決定。

1938年6月以後,在條件較好的遼縣、和順、沁縣、邢臺、贊皇等縣初步開展了減租減息和借糧反霸鬥爭。

1940年2月1日,晉察冀邊區政府修正公佈了《減租減息條例》,規定地租的最高額“不得超過耕地正產物收穫總額的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和承租人的“永佃權”。此後,邊區減租減息運動進入高潮。同年12月3日,“冀太聯辦”公佈了《減租減息暫行條例》。

12月15日,山東省戰時工作推行委員會也頒佈了《減租減息暫行條例》,規定減租1/5,減息2。5分。

1940年4月,晉西北行政主任公署頒佈了減租減息條例,規定:“普遍實行減租百分之二十五,並取消一切附加”,“不論新欠舊債,年利一律不準超過一分。”並禁止現扣租、現扣利以及剝皮利,臭蟲利、印子錢等高利貸。

減租減息政策在根據地的貫徹執行,團結了根據地各階層人民,鞏固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同時也削弱了封建剝削,改善了廣大貧苦農民的生活,激發了農民群眾抗戰和生產的熱情,促進了生產事業的發展,有力地支援了長期抗戰。

獎勵墾荒,擴大耕地面積,是抗日根據地發展農業生產的一項重要政策和措施。由於戰爭的破壞,再加上自然災害,使農田銳減。在生產技術和農業投入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和增加的情況下,擴大耕地面積就成為增加農業生產總量的一個主要方面。

1938年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成立時就提出了擴大耕地面積、防止新荒、開墾荒地的方針。2月,邊區政府頒佈了《墾荒單行條例》,規定凡本邊區內未開墾之地及已墾而連續兩年來未經耕種者,不論公有私有,一律以荒地論,准許人民無租耕種,土地所有權歸承墾農民。在當年春耕中,邊區人民就開荒約3萬畝。

1939年秋,邊區政府又頒發了《墾修灘荒辦法》,規定先由土地所有人積極墾修土地,土地所有人不能墾修土地者,由地方政府招人墾修。1940年,邊區開展“修灘運動”,邊區政府為此發放300萬元貸款。晉冀豫邊區為鼓勵開荒,決定將開荒地兔徵3年公糧延長到5年,以調動農民的開荒積極性。

有的地區還規定,對為逃避合理負擔故意不墾種以及逃亡將土地遺棄者,一律無條件招人開墾,地權歸承墾人。對抗屬和無力耕種者,則設法借款、代耕,助其開墾。在晉綏根據地還規定,開墾生荒地免徵公糧3年,免徵地租 5年;開墾熟荒地兔徵公糧1年,免徵地祖3年;而開墾河灘則免徵公糧5年,免徵地租5至20年。在其他抗日根據地也都提出了開墾荒地的規定。

由於政府鼓勵,廣大農民、部隊和機關人員紛紛墾荒,使根據地耕地面積逐年增加。據統計,僅晉察冀邊區北嶽區第3、第5兩個專區1940年就開荒12。7萬餘畝;第1至第5專區的修灘總數達15。6萬餘畝,這些荒地的開墾,河灘的修復,使根據地的糧食生產逐年上升。

興修水利,是農業增產的又一條重要途徑。為確保糧食生產的穩定,根據地政府都十分重視興修農田水利。以晉察冀邊區為例,早在1938年2月,邊區政府就頒發《獎勵興辦農田水利暫行辦法》,後來又制定了《興修農田水利條例》,採取民辦公助的辦法,大搞農田水利,鼓勵農民挖渠鑿井,擴大灌溉面積,力爭旱澇保收。各地區都大力興修水利,1940年春,冀中區修築堤壩30餘處,長26C 餘公里,疏通河道9條,長80餘公里,100多萬畝土地及時種上了農作物。北嶽區修築堤壩310多處,開鑿渠道2000餘條,打井3500餘眼,使17萬畝土地及時得到灌溉。

科學種田,是提高農業單產的關鍵所在。根據地政府積極扶植和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改進農具,並改變舊的粗放式耕作習慣,實行精耕細作。有的根據地還成立了專門的農業研究機構,集中科技人員,克服種種困難,改良種子,研製農具,除蟲滅病。

根據地政府十分注重農時,春種和秋收時減少會議,停止支差,發動各方面力量支援農業。每年春耕時節政府都調撥好種子,準備出貸款。基層政權對勞動力的組合、調撥,畜力的調配做好安排。在1940年春耕中,晉西北行政主任公署要求各級政府以農救會為主,建立春耕委員會,領導春耕,還公佈了貸糧貸款辦法、勞動調劑法,春耕中各地組織了由5

《中國抗日戰爭紀念館》 第119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