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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姓名怎麼能先於語言和文字出現呢?難道僅僅是巧合嗎?
諾哈有所隱瞞,林修不是看不出,而現在的情況卻讓自己非常好奇,說不得,要去他們部落走一趟。
這個提議,馬上遭到了老者和女王的反對。
老者的理由是,他們來者不善。女王的意思更直接,神靈不可以離開部落,否則他們將無法繼續生存。
見事不可為,林修只能在諾哈這裡想辦法,在墨跡了幾天之後,諾哈答應,他會回去帶那能取名字之人過來。
看到諾哈一行人離去的身影,林修意識到,下次會面,必定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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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力量
青銅時代!
林修臉上沒有什麼表情變化,但成就感卻是滿滿的,雖然現在還不敢說自己已經推動這個世界的程序到了青銅時代,但那也是不遠的事情。
隨著掌控火候和時間的推移,鍊銅的成功率大大提高,僅僅兩個多星期,便煉出了大約有一百多斤銅。
用這些銅來打造武器,武裝整個部落是綽綽有餘了,現在先把小隊的戰力提升吧。
這天,林修沒有讓原始人們繼續鍊銅,而是把他們都召集到了一起,然後命令將所有煉出來的銅全部製成可以用的武器。
他們的學習能力並不低,經過這差不多一個月的相處,有幾個漢子已經和部落那個老者的文化水平持平了,所以這幾個人已經暫時被林修任命為頭領,專門負責管事。
打磨這些銅沒有花多少時間,而且戰士們很快就發現用這種“石頭”製成的矛尖比自己原來的長矛更具威力。眼見為實,現在所有人都能拿著這長矛刺進一顆大樹裡,而石矛顯然是很難辦到的。
打造武器也不難,只是需要很多人通力合作,扇風、鑄型、加火,林修親自上陣了,因為這些原始人沒有理解自己需要怎麼樣的武器。
劍!
林修準備一次打造兩把劍,長劍出,短劍也不廢。長劍便於戰鬥,短劍利於護身,還可以用於刺殺,荊軻刺秦王,東漢末年俠客王越、史阿就是典型的例子。
劍雖然是屬於短兵,但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稱,劍通常可以做出三種攻擊,截、削和刺,用劍之高手,持一寶劍,十幾人都不能近身。
林修雖然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但也不是什麼運動健將,只因為喜歡看那些武俠小說、古裝電影,所以對劍有一種狂熱的喜好。
也難怪,在地球上,劍就是古之聖品,至尊至貴,人神鹹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侯,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
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不衰,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
但夢想是豐滿的,現實卻是骨感的,林修發現自己花了三天時間,累得骨頭都快散架打造出來的劍卻是四不像,不但完全沒有美感,而且連起碼的劍樣都沒有。
“算了算了,第一次,誰都沒經驗。”林修只能這樣安慰自己,帶著這些青壯離開部落已經一個多月了,沒有更多時間消耗在這裡了。
再說武器嘛,能殺敵就好,等徹底安頓下來之後,再慢慢打一把更好的。
那些原始人戰士不知是想象力不夠,還是因為長矛用慣了,並沒有打造別的武器,最多就是把矛身也換成了銅。
看著煥然一新的小隊,林修滿意地點點頭,有了新的銅製武器加上火把,即使碰上那隻巨蜥,也不至於倉皇逃跑了。
帶著那些多出來的銅,林修一行人終於踏上了歸途。
倒也奇怪,回去的路程順利得讓人不敢相信,讓躍躍欲試的林修非常鬱悶,莫非那些猛獸也知道惹不起自己這夥人,搞得連試劍的機會都沒有。
被打磨好了的銅製武器,殺起小動物來是不費吹灰之力,好不容易出現的幾隻野豬,也被興奮的原始人戰士瞬間刺成了馬蜂窩,這讓他們對林修的崇拜度又上升了幾個檔次。
再這樣下去,林修甚至覺得自己總有一天會成為部落真正的領袖,雖然現在他們對自己也是言聽計從,但始終還是以女王為尊。
母系氏族社會,生產資料歸集體所有,集體勞動,共同使用勞動產品。從簡單的分工中,不難看出,女子從事的職責比男子從事的狩獵有比較穩定的性質,是可靠的生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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