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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樣花開
一、六千年後的相逢
當秦雲微還是唐末的時候,是地球上21世紀一個普通的白領。用當時的話來說,她很宅。性格內向,還接受的是很保守很保守的家庭教育。所以蹉跎到20多歲,也就是一個大齡剩女了。
她不喜歡和別人說話,卻喜歡思考一些其他人——尤其是她父母——會覺得亂七八糟的事情。
比如說“穿越”。
看了無數的穿越小說之後,唐末就開始琢磨,如果真的有穿越,什麼穿越方式最好?
她得出結論。
真身穿不如魂穿——至少不會有戶口問題。
魂穿最好嬰兒穿——有學習、適應風俗禮儀技能的時間啊!也不用擔心身體的原主人是不是幹過什麼天怒人怨的大事了。
但那時候她沒想過自己能穿越。這種思考只是休閒。她還是很樂意在那個平凡的世界裡平凡但踏實的過一輩子的。
說到底也就是小市民思想——渴望改變,但比起渴望,更畏懼改變。
自認沒有迎接鉅變的心理素質和能力。小市民擁有的一切,可能一個變化,就能讓她一無所有。
後來她透過最原始的相親方式找了個男友,不愛,但是覺得處得不錯。於是決定結婚。再後來,在一次身體檢查中檢查出了一種學名聽不懂,但全世界只有五例的令人絕望的病症。
她只知道那是血癌的一種,拖延性命的辦法還是有不少的,但每一樣都是天價。
傾家蕩產,自己還痛苦,划不來。那個時候唐末很怕死,但她到底還是決定先自殺再說,別拖垮了家裡。雖然很對不起父母,但那也是長痛不如短痛——畢竟她還有一個小她很多,代溝嚴重的弟弟。
她就那麼帶了一筆錢,進行了人生中最後的一次旅遊,找到了一個深山老林自殺了。原意其實只是不想自己的身體被火化而已。她寧可死後變成猛獸的美餐——好歹還能留下骨頭不是?當然最好是自然腐朽成養料。
這想法似乎也比較特殊。
然後她就穿了,變成了秦雲微。
魂穿、嬰兒穿。
認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唐末謝天謝地、欣喜若狂。她就這麼認認真真、踏踏實實的過了二十年。困難不少,但每樣困難都比死亡好很多。所以秦雲微樂觀的當做是爬山,一腳腳踏實的踩了過去。
直到她認識方諾,都還是覺得自己之前關於穿越的理論正確。
儘管那個時候她已經知道,自己未必是穿越了。只是靈魂——某種至今無法完全解釋的東西——在一個特殊的環境下被儲存、沉眠了很多很多年後,又在機緣巧合下,鑽進了某個野外合的女人肚子裡。
但很快,她就發現了一個真理。
穿越方式什麼的……都是狗屁!
除了個人的努力之外,對人類的命運起到最大作用的,不是別的什麼東西,而是一個該死的詞彙——運氣!這該死的詞彙,有的時候比“努力”、“家世”、“方法”、“性格”等等一系列的好詞兒加起來還要重要!
方諾可不知道,某個叫做秦雲微的女性在有一段時間內很羨慕自己。當然,她認識秦雲微,在一個很特殊的環境下認識的。但要讓她想到秦雲微羨慕她,那是做夢都不可能的。
方諾同樣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過了那幾千年的。
某個夜晚她醒過來的時候,還以為時間依然停留在“公元XXXX年”呢。
公元XXXX年,為了拯救重病的幼子,方諾和某個基地簽下了生死自負的自願實驗的協議,換取了一批鉅款。她倒是知道內容,就是幫忙測試急速冰凍和解凍解救。
實驗的最終目標,明面上的說法,是為了將患絕症的人急凍起來,等待以後的解凍救援。不說別的,急凍之後要長久的儲存,成本就是很昂貴的。怎麼降低這個成本?這就需要實驗體了……
方諾不聰明,但即使是家庭主婦也會上網。她知道可能還藏著些別的,但那時她不在乎啊!她在乎的只是“賣命錢”,就沒想著能活著回去。是什麼實驗還真不在乎。
所以她糊里糊塗的就被急凍了。
然後某一天在震動中醒了過來,感覺又渴又餓渾身無力。
足足發了幾分鐘的軟、發了幾分鐘的呆,才發現自己全身光溜溜的,應該有的冰卻是全部沒有了。還好的是,不知道從哪兒透了一點光進來,好像月光一般昏暗,卻讓她能夠大致的看到外面的情況。
她好像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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