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甲魚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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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還好,其實前面幾句也不簡單,最少不是一個小孩子能寫出來的。
但看到最後一句,徐老師差一點跪了。
李默檢查試卷。
前世自己小的時候一直缺少耐心,一般試卷寫完了,也就交上去了,整個讀書時間,往往都是班上交卷最快的人,也沒有人提醒,其實這是錯誤的。
特別到了中考高考之時,往往一分,就能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徐老師才清醒過來,問:“你這個字怎麼練出來的?”
就算有天才,可這個字寫得也太老練了。
“徐老師,聽說過歐陽修小時候家裡很窮,用樹棍在沙地上練字的故事嗎?”
實際不僅是歐陽修,古代因為生產力落後,紙貴墨貴筆貴硯貴書貴,可能連小地主家的孩子為了節約讀書寫字成本,都時常用樹棍在沙盤上寫字。但在這個嚴重缺少各種資訊交流的時代,徐老師哪裡知道?
“哦,哦。”
不能說自己沒有聽說哉。
…………
“奶奶,給我四毛錢。”
“小默子,你要四毛錢做啥?”奶奶睜大眼睛問。
1978年的四毛錢可不是小數字,或者這樣說吧,一斤豬肉只有七毛錢,一斤大米只有一毛錢,一斤大白菜只有兩分錢,低的時候只有一分錢,四五千塊錢就可以在京都買上一套象樣的四合院子。鎮上工人工資每個月只有十幾塊錢,最高的不過二十幾塊錢,就足以讓他們凌視所有農村人了。將李家所有家產變賣,包括鍋碗瓢盆、衣床棉被,加上手中所有的人民幣與各種糧票布票債券,合在一起,也沒有兩百塊錢。
“奶奶,是借,四天天后就還給你。”李默撒著嬌,解釋不清楚啊。
“你借錢幹嘛。”奶奶擔心地問。
李家才搬來不久,門戶單薄,她害怕別人家的孩子欺負李默。
李默使盡了手段,才從奶奶手中要來四毛錢。
至於父親,則不要想了,不但要不到四毛錢,十之八九會挨一頓板條炒肉絲。
他拿著四毛錢,十分小心地裝在口袋裡,比他後世拿著四萬塊錢還要鄭重。
然後來到曹鎮街上。
其他地方李默不知道,不過曹鎮總體是位於長江中下游沿江一帶,人們思想觀念轉變得比較早。
1978年的曹鎮開始略有一些商業氣氛了,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到了明年,已經出現了喇叭褲,後年則會出現一大群穿著喇叭褲、燙著頭髮的小青年,讓大家膽戰心驚。
不過大多數還是要票,糧票布票,這是鄉鎮的,城裡的票還會有更多票,糧票、布票、肉票、油票、腳踏車票……許多東西,用錢都買不到。
但在曹鎮,李默今天所買的兩樣東西不需要票據。
第一是一包繡花針,必須是五號鏽花針,一號太長,甲魚吃不下去,九號太短,卡不住甲魚的咽喉。
第二是一捆尼龍線,線也不能太細,太細了則不結實,也不能太粗,太粗了能讓甲魚牙齒將線咬斷。
李默打的主意就是釣甲魚。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了。
因為這時候還沒有人重視,曹鎮圩區內溝塘有不少好東西,包括甲魚、如基尾蝦般的大河蝦,至於後來那種買三四十塊錢一斤的河蝦,現在當成大白菜價都未必能賣掉,還有黃蟮,鱖魚,不是後來農貿市場所賣的那種花鯽魚,而是大眼鱖,全身黃色,大者能達到五六斤重,這種鱖魚才是張志和詩中所寫的桃花流水鱖魚肥,其味道比鱸魚還要鮮美。
到後來各種手段捕撈,嚴重的直接將溝塘用水泵抽乾,大小老嫩全部抓上來了,然後這些好東西漸漸就看不到了。
李默帶著這兩樣東西,又跑到了紀村。
李莊所在的生產隊是由四個小村莊組成的,塘灣村最大,不到二十戶,李莊、紀村、於村只有幾戶人家。
紀村有一個篾匠,李默在他家門口抱起一根毛竹就跑。
不是不能討要,一根毛竹不值錢,值錢的是手藝,關鍵是解釋不清楚。
就是抓住了問題也不大,我是一個小孩子,不懂事,怎的。
扛著這根毛竹,李默回到家中,用斧頭將它劈成一個個篾片,還要用菜刀將它修成椏狀,是用來做釣樁的。
其實還有一條更好的發財路子。
曹鎮水產品豐富,不值錢,只要將這些水產運到省城,就能賺取一大筆差價。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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