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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曲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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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貞命中註定要成為傳奇。

這算是業內這些年來的一個共識。傳奇的意思是,他的人生要麼不過,要過,就沒有一刻能容忍平凡。

自打一出現在公眾視野,湯貞這個人,這張臉,就好像鮮花之於蜂蝶,吸引了成千上萬的觀眾駐足觀賞。女人愛他的俊,男人愛他的俏,劇場掃地的大爺大媽都愛著他:“這當爹媽的怎麼能把孩子養這麼好?”

湯貞一張臉是生得漂亮,手腳也合宜適當,更天生一把好嗓子,難得的是,人還刻苦用功——穿紙『尿』褲的時候就天天跟大公雞似的坐他爸床邊吊嗓,用『奶』嘴堵都堵不上。湯貞他爸爸是香城本地一位小有名氣的戲劇演員,給湯貞從孃胎裡薰陶出沒完沒了的藝術細胞。別的孩子吃積木,湯貞咬佈景上的泡沫塑膠,別的孩子摔爸爸的電腦,湯貞爬上爬下,四處橫行,把燈光控制檯的按鍵也踩壞不少。

香城老藝術劇院讓他如此作賤了幾年,終於關門大吉。新劇院開業的時候,六歲的湯貞穿著小西裝,戴著小領結,坐在幾位老藝術家懷裡,在劇院廣告冊頁上『露』出尚顯稚嫩的『迷』人微笑。

兩年後,湯貞第一次登臺,八歲,演的便是劇團籌備多年的開幕大戲《共工之死》。劇作家兼導演林漢臣在選角伊始就點名要了湯貞,往後巡迴全國三十多城市演出,謝幕時湯貞摘了頭套,一手牽著他爸爸,一手牽著林導,面對觀眾鞠躬。場場掌聲經久不息,閃光燈閃起來就如同沒有盡頭。

連外地觀眾都記住了這個名字,湯貞。可以想見,若他在這條戲劇道路上走下去,就算不能名留青史,至少成就個角兒。可傳奇傳奇,重在離奇。十一歲那年,湯貞的父親,這位在劇場兢兢業業演出了幾十年的老演員,沒和任何人打一聲招呼,大清早騎著腳踏車出門,爬上香城大橋,一頭扎進了河裡。屍體撈了三天,沒撈著。湯貞母親在家裡哭,天天扯著年紀尚幼的湯貞出門。找了這家找那家,找了劇團找派出所。她拉著兒子在大街上站著,沒人能說明白她丈夫是怎麼沒的,也沒人負任何責任。街坊鄰居,閒言碎語,折磨這個體面了許多年的漂亮女人。最後她索『性』帶著十二歲的湯貞和十一歲的小女兒,匆匆搬走了。

劇院的老人給湯貞打了好幾次電話,都被他媽媽結束通話了。久而久之,那些曾為湯貞著『迷』,為他歡呼過的人們也忘記了這個名字。世界就是這樣,一天不存在,就會被遺忘,永遠有新的天才補上來,把舊的壓進歷史的故紙堆裡。就這樣過了許多年,直到有一天,林漢臣導演開啟電視機,看著眼前花裡胡哨的燈光舞臺,聽著裡面主持人語氣浮誇,介紹某時下流行的人氣偶像組合。

“mattias!”

林導老了,上了年紀。他戴上老花鏡,看了半天才看清,那個正在電視機裡穿著粉『色』小西裝,和隊友一起賣力扭著身體唱唱跳跳的人,的確就是湯貞沒錯。

“我們湯貞,以前是童星啊,演過很有名的大戲,大家知道是什麼嗎?”

“知道!!”

“我們組導演找到了當年一段珍貴的演出錄影,大家想不想看!”

“想!!”

場下女孩兒們瘋狂的尖叫,直要摧毀電視機的音響。林導事後回憶起那一天,還對著記者大皺眉頭:“他以前不是這樣的,這個孩子是很敏銳,很有表情的。排共工的時候我就跟他們劇院的人說,這個小孩以後不得了的。畢竟劇場裡觀眾離得遠嘛,捕捉不到我們演員的一些小表情。湯貞的表情、情緒,在臺上都很到位,這很難得啊。可那天我看那個電視裡,那個節目,我感覺他從頭到尾都一個表情。臉僵僵的,笑得僵僵的,死氣沉沉。我想不會是整容了吧,長這麼好,不必整容啊。後來才知道,他們偶像都要求這樣笑,毀人不倦啊!”

記者小姐哈哈大笑,連坐在一旁的湯貞也笑了。湯貞不好意思的時候耳朵紅彤彤。林導握著他的手,又強調了一遍:“毀人不倦啊!真的!我那天就趕緊找以前老同事的電話號碼,託人問到他那個公司的負責人。我著急啊,說你這孩子不要做什麼偶像了,回劇場演戲吧!結果人家經紀人告訴我,有合同啊!簽了十年!原來簽了這種合同,那我也沒辦法了。”

湯貞又出現了。這回不僅僅是在香城的戲劇圈子裡,短短時間內,他火遍了中華大江南北。他和一個叫梁丘雲的年輕人組了一個雙人偶像組合,叫馬蒂亞斯。發了幾張唱片,銷量不俗,拍了幾部電影,票房喜人。電視劇也是各種時段接連不斷輪番上演,古裝劇現代劇家族劇商戰劇偶像劇甚至情景喜劇……那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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