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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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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進客能言善辯;到處鑽營;拉來女賭客不少;好些是港商們的寵妾和小姐。女進客中有個綽號叫〃肥婆五姑〃的;打扮闊綽;特別活躍。

1930年前後;廣東省稅捐局局長關道的心腹鄭潤琦;在廣州募集10萬元(其中有關道等人股本);交給他的弟弟;人稱〃鄭六叔〃的;帶到深圳開辦賭場。〃鄭六叔〃在深圳圩上大街設立了大利公司;專營賭博。他派人跟攤館老闆張壽洽談;要買下張壽攤館。沒有靠山的張壽不敢違抗有來頭的〃鄭六叔〃;只得將攤館轉讓大利公司。大利公司資本雄厚;僱用的進客多;雖還是利用原屬張壽的攤館;但生意好得多了。不久;大利公司在深圳大車站旁邊空地上;搭起一座大棚;將賭場遷至此處。除了這座深圳大賭場外;圩內還有五家小攤館;都是大利公司所設。原來張壽僱用的女進客〃肥婆五姑〃;這時為大利公司所用。大利公司每月付給她的佣金近千元。公司屬下各攤館特規定;外埠賭客;不論是輸是贏;回去的路費一律由公司支付。香港來的賭客在深圳輸光了;不愁回不去。到深圳賭博的;三教九流都有;有的既是賭客又是嫖客;而有些窮極無聊、到深圳賭博取樂的婦女;輸了就出賣肉體。於是賭窟變成了淫窟。

關道等人下臺後;大利公司失去了靠山;〃鄭六叔〃等人不得不離開深圳。陳濟棠的哥哥陳維周、小老婆莫秀英;在獨霸廣東的陳濟棠的支援下;於深圳大賭場原址;蓋起了一座官殿式大樓;叫做〃深圳大飯店〃。這裡既是賭場;又是煙館、淫窟。至少須付上1000元;才能購得進入該飯店賭、嫖和抽大煙的籌碼。

秘密賭窟。

舊時每逢過年;上海總有一批人租借秘室;大開賭場;抽頭漁利。這種勾當;叫做〃挑頭場〃。其具體做法是:事先遍邀有名賭客;約定開賭日期。為籠絡賭客;招徠生意;〃挑頭場〃的場主還奉茶送酒;敬賭客如上賓。開賭之日;場主特備汽車、馬車等交通工具;將賭客——迎至秘密賭室。場主首先開口:〃今天請諸位幫幫兄弟的忙。幸得諸位光臨;兄弟實深感激。且請哪位先擄幾方(意即當上風)。〃賭客中必有一人出而為上風。若推牌九;吃注(贏)10元;抽頭5角;配出(輸)者1元抽5分。這叫〃進出頭〃;抽頭都是5%。要是上風贏了;又須抽若干;叫作〃護莊頭〃。而代為〃戳角〃(在賭桌旁幫助點鈔、收付款)、供應茶水、遞送毛巾等;還有一筆收入。每一名賭客;不論是贏是輸;總須向場主支付費用;謂之〃拆小頭〃。大約贏100元實得不過70元;另外30元被場主以各種名目所攫取。若是輸100元;則須抽頭5%;所以實際是輸105元。1元錢在賭桌上進出20次;這一元錢就盡入頭盆(場主存放頭錢用)中。場主每天收入;一般數百元;多則一二千元。〃挑頭場〃的營生;有時要從春節一直幹到陰曆三月底。民國時;上海除春節前後有秘密賭窟外;平日也到處都有。一處秘密賭博地點用過一二次後;即遷往他處。變動不已;出沒無常;警方不易覺察。秘密賭窟的開辦者;專喜物色富有者;找準物件;才肯下手。要擄就擄一大筆;小打小敲;是不屑為之的。有個姓潘的富家子;從外地到上海。住得久了;上海三教九流都熟悉。經友人介紹;潘某認識張某。張某自稱是某買辦之子。日子一長;兩人深相投契。一天;張某拿出一隻小方匣;對潘某說:〃這個小方匣;是我發明的賭具;它用厚紙板製成;裡面暗裝彈簧四副;各夾著'天'、'地'、'人'、'我'四張牌中的一張。在紙匣兩端緊捺;欲得之牌即應手而下。另在袋中裝入跟紙匣裡相同的四張牌。入局時偽裝探囊取牌;罩入紙匣中;其實紙匣中牌並未取。匣旁用白紙一張寫'天'、'地'、'人'、'我'四字;作下注用。若見'天'、'地'、'人'牌上有重注;即捺紙匣兩端;使'我'牌出現於賭桌。此賭具操縱靈活;勝負在我。我有一個朋友;是前清要人的孫子;家資豐厚;酷嗜賭博;十萬八萬不惜付諸一擲。若用這個賭具;鉅款不難立得。可惜家中財政大權操於嚴父之手;我搞不到賭本;無法下注。〃潘某聽了;為之動心。將賭具拿過來;多次試驗;無一失誤。心中大喜。急問張某:〃就是不知需要多少賭本才能去賭。〃張某說:〃如果想得到數萬鉅款;至少需準備1萬元。〃張某去後;潘某自忖;能贏三四萬元;兩人備可得一二萬元;何樂而不為。但要贏錢;就要先籌1萬元賭本。躊躇良久;決定竊取其父往來莊折。得手後;潘某帶著錢急忙找到張某住處。張某說:〃先要找好地方;再邀某公子登場同賭。〃過了一兩天;張某前來通知潘某:〃今晚可開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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