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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二府三司制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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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朝廷人事調整,鐵牛想說說宋朝的官員體系。

宋朝建立之初,開始設定文武分權的國家機構,統一由皇帝負責,皇帝下設“二府”:樞密院、政事堂。其中樞密院掌管軍務,政事堂掌管政務。這樣文武分離,互成牽制之勢,各司其職,既減少了某些位居高位的臣子專權,又可及時瞭解軍政事務,還能削弱相權。並設定三司(度支、戶部、鹽鐵),將國家財政大權從相權中劃分出來。三司的長官稱三司使。這就有了宋初“二府三司制”。

《宋史》記載:“三司之職,國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總國計,應四方貢賦之入,朝廷不預,一歸三司。通管鹽鐵、度支、戶部,號曰計省,位亞執政,目為計相。”

在朝廷層面上,依然繼承的是秦朝以來的三權分立格局。代表丞相權力的政事堂被一分為三,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三省並立,原則上說,中書出令、門下複核、尚書執行,尚書省下是六部,具體執行皇帝詔令。但元豐改制前,三省就是空殼子,本身絕大部分職能被中書門下和樞密院分割。而中書門下即東府,就是宰相、參知政事們的辦公議事場所。元豐改制後,宋神宗重建三省,但三省長官設而不置,由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左相)行門下省侍中事,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右相)行中書省中書令事,並分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尚書右丞行為宰相副手。簡單來說,宋朝前期,三省並存,只不過三省無甚職事。改制後,三省複名,中書門下職能攤入三省。北宋的中書門下是最高決策機關,一般政令和皇帝詔書都需要中書門下複審,近似看作中書省和門下省合一。

然而,北宋並不是真正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名存實亡,中書門下是唯一的權力機關,由殿閣大學士協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行使宰相權力。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了部分相權。中書門下的常設議事機關政事堂,成員包括大學士、樞密使(知樞密院事,籤書軍事判官,同知樞密院)、參知政事等人。尚書省幾乎成了虛設,實際是中書門下直接統領六部,尚書令等尚書省主官幾乎都是虛職,各部由尚書侍郎負責事務。

神宗元豐年間,還有一箇中書內省,相當神秘,可以說跟中書門下一點瓜葛都沒有。它是皇帝的女人組成的宮內機構,負責起居飲食書筆之類的工作,皇帝接收到的奏疏,就是這群宮官負責“初級”審閱,有些不重要的,甚至就由她們直接批出施行。朝野雜記中記載:本朝御筆、御製,皆非必由人主親御翰墨也。祖宗時,禁中處分事付外者,謂之內批,崇觀後謂之御筆。其後或以內夫人代之。可惜的是,不僅後世人,就連當時的史官、宰執、御史對這個群體知之甚少。因為不允許她們與外人接觸。這是一群只屬於皇帝一個人的女人。看來當皇帝還是好。

宋朝的官員體系本來就有點亂。就拿宰相來說,宋代有許多官職都可以代表“宰相”。宋初至元豐五年,“宰相”的官稱主要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有五個宰相曾經獲得過更高階的“宰相”官稱——“侍中”。宋元豐五年至政和二年,“宰相”稱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這次改制的原因是宋神宗覺得皇帝權力太小,想要把手伸得更長,對朝政進行更大力度的干預。政和二年至靖康元年,宋徽宗把“宰相”的官稱改成太宰兼門下侍郎(左相)、少宰兼中書侍郎(右相)。靖康元年以後,宋廷又恢復了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為宰相官稱的局面。

關於左、右相稱呼,主要是元豐五年以後才會出現,元豐五年前一般情況下不會稱宰相為“左相、右相”。元豐五年改制後,這裡還得提一下宋代的朝議制度。宋代的朝會分朔望大朝會、常朝、垂拱殿早朝、崇政殿再坐等等。大朝會、常朝都是儀式性會議,決策意味不濃。而垂拱殿早朝、崇政殿再坐則是要決策事務的。在奏事的時候,是分班奏事,那可不是電視劇裡呼啦啦一片人站在大殿裡跟皇帝討論事情,而是“中書一班,樞密院一班,翰林學士、開封府一班,……”也就是說,中書是集體面見皇帝的(包括了參知政事),是東府整個部門一起跟皇帝討論事情,研究問題,決策後予以實施。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東府在討論事情時要提前把大原則定好,否則你們擱御前吵架那就有意思了。這時候,就看皇帝支援誰了。當然,奮鬥靠個人,信任最重要。宰相的職權,制度決定是一方面,皇帝的信任又是另一方面,誰更得皇帝寵幸,自然能在職權範圍之外撈到更多的力量。比如王安石一介參知政事,照樣能把持東府,逼得別人“老病死苦”,只有王安石自己生機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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