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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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之夜,在山嘉蒙河岸邊,林肯和安妮在一起並肩散步。鴟梟在樹上鳴叫,螢火蟲在夜空中飛舞,織出一道道金色的光。
深秋裡,他倆在樹林裡遊逛。此時,橡樹紅得像燃燒的火焰,林中只聽“啪嗒啪嗒”響,那是胡桃樹的果實掉落在了地面上。
雪晴後的冬日,他們手拉著手,穿過一片銀色的樹林,只見——
橡樹、 樹和胡桃樹穿起貂皮大衣,
比伯爵們還要高貴;
榆樹中最貧窮的枝椏,
如今也掛上了晶瑩的珍珠。
這對戀人眼中的世界和人生,多麼美麗,多麼神聖!當林肯凝視著安妮的藍眼睛,她那顆少女的芳心就像一隻快樂的鳥兒般吟唱,而當安妮的酥胸輕觸林肯時,他就覺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不久,林肯和人合夥,在紐沙勒村買下了三間殘破的木屋,重新開了一家雜貨店。他的合夥人貝利是一個牧師的兒子,可他卻是個酒鬼。
一天,店鋪前面來了一位過路人,他駕著篷車要遷往愛奧華州的。因為路滑難行,馬兒又疲憊,為減輕負擔,他要把一桶零碎東西賣給林肯。林肯對一桶碎銅爛鐵毫無興趣,但對勞累的馬兒動了惻隱之心,於是他付了50分錢買下了那個廢料桶。他看也不看一眼,就把它滾到了店鋪後面。
過了兩個星期,林肯才把桶裡的東西倒騰出來,想知道自己究竟買了些什麼。他在一堆廢鐵下看到一部布萊克史東寫的《足本法律評註》!當時正值農忙,店裡沒什麼生意,他就利用空閒時間興致勃勃地讀了起來,沒幾天,四冊書就被他一氣讀完了。
就是由於這部書,林肯堅定了要做一名律師的志向,他要讓安妮為他感到驕傲。安妮非常欣賞他的志願,兩人商定,當他正式拿到執業證書時,兩人就結婚。
讀完了《足本法律評註》,林肯為了向一位律師借閱別的法律書籍,徒步走到20英里外的春田鎮。在回家的路上,林肯捧著書邊走邊讀。他常常放慢腳步,停下來專心研究困難的段落,直到完全弄明白。就這樣一直讀到天快黑了,星星也已升起,他才餓著肚子趕回家。
林肯一頭埋在了書本里。白天,他躺在小店旁的榆樹下,一雙光腳板擱在樹幹上,津津有味地讀書;晚上,他用堆著的廢料點燈,在制桶店裡讀書。他一會兒高聲朗誦,一會兒默寫、改正,最後自己重寫,直到句子淺顯易懂才滿意。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最後的樹葉(2)
這一陣子,林肯總在腋下夾一本契蒂或布萊克史東的書,不停地讀。無論是在河邊或林間散步,還是在田野勞動,人們總髮現他在鑽研學問。有天下午,僱他砍柴的農民找不到林肯,最後發現他赤足坐在穀倉一角的柴堆上,正在研究法律。
當地的一位老師曼塔·葛拉罕告訴林肯:“你如果想在政界和法律界出人頭地,文法不通可不行。”
於是林肯問葛拉罕:“什麼地方可以借到文法書呢?”
葛拉罕告訴他,農民約翰·凡斯家裡有一本《科克罕文法》,他住在6英里外的一個村莊。林肯馬上戴上帽子,趕到那裡去借書。
使葛拉罕大吃一驚的是,林肯以極快的速度讀通了整本文法規則。事隔30年後,葛拉罕還感慨地說:“林肯是我所見過的年輕人中最勤奮的一個……有一次,他為了推敲三種表達方式中效果最好的一種,竟花了好幾個小時。”
林肯讀透了科克罕的文法之後,又開始讀吉朋的《羅馬帝國衰亡史》、洛林的《古史》、傑佛遜、克雷和威伯斯特等政治家和軍人的傳記,以及湯姆·伯恩的《理性時代》。
林肯身穿“深藍色棉布外套、笨重的皮鞋和淺藍色的斜紋馬褲,他全身的打扮極不協調,褲腳吊在外套下三寸左右,離襪子還有一大截”。這位與眾不同的小夥子,在紐沙勒村走來走去,讀書、夢想、講笑話,人緣很好,每到一處就結交一幫朋友。
著名的林肯研究家亞伯特·畢佛瑞在他寫的林肯傳中說:
林肯以機智、學問和善良的品德吸引人,也以他那古怪的裝束吸引人;那笨拙的姿勢、短得令人發笑的馬褲也成了他的標記。所以,很快“亞伯·林肯”就成了人們對他的稱呼了。
但“林肯和貝利店鋪”還是倒閉了。因為林肯一心只知道唸書,而貝利總喝得酩酊大醉,所以破產是免不了的。林肯又只好幹些粗活掙點住宿費。他幫人砍柴、耙草、築牆、剝苞谷、到鋸木廠打工,還當過一陣子鐵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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