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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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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啦!我們剛好可以組一個樂隊參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組樂隊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過,還差貝司和鍵盤哎。”

既然天賜鼓手,那麼接下來的好運也一定會讓我找到合適的人選。我信心滿滿地拍著胸脯保證:“等著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學後,我把本班的同學個個都問了一遍。大家聽說我準備組個樂隊都挺感興趣,關鍵是沒有人會。

我失落地回到寢室裡面,坐在凳子上發呆。馮蕭從寢室外面回來了,身上穿著球衣,估計是打完籃球,隨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麼呢?”

“我想組個樂隊,還差鍵盤和貝司。對了,你會彈不?”我不抱期望地進行例行詢問。

馮蕭漫不經心地說:“不會。鋼琴嘛,還會彈一點點。小時候被我媽逼著學的,後來上高中到外地讀書就沒再碰過了。”

飢餓的我如嗅到獵物一般,立刻雙眼閃閃發光,“太好了,你可以當鍵盤手!”

馮蕭胡亂地接水洗了一把臉,水珠掛在他的額頭上,晶瑩閃爍,“開什麼玩笑,鍵盤和鋼琴又不一樣”。

我用我有限的樂理知識解答道:“鍵盤和鋼琴是不一樣,鋼琴是擊弦發聲的樂器,而電子琴是電子合成;鋼琴有八十八個琴鍵,而電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鍵,但由於都採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鍵,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樣。所以,馮蕭同學,你只要稍加練習和適應,就可以演奏鍵盤。”

我把時光郵寄給你(中)(3)

他一屁股坐在對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撓著腦袋問:“你不會是認真的吧。”

“認真的。”我說。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應你!”

現在就還剩下最後一個人選——貝司,離湊足樂隊只有一步之差了。

貝司是低音樂器,主要用來整合和聲和節奏,學習的人不像吉他那樣多。畢竟學了吉他還可以單獨演奏,可以用來耍帥泡MM,而貝司只能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來,貝司手沒找到,彈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喪地從一片情侶雲集的草地旁經過,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腳步,卻忽然聽見了吉他的聲音。對於樂器的聲音我一向比較敏感,循聲望去,在一棵高大筆直的槐樹下,男生倚樹而坐,邊彈邊唱著《甘心情願》,在他的對面坐著一個女生,微微側著頭傾聽。男生彈得並不熟練,不過女生卻聽得津津有味。

我繞了一下,總算看清那個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達。剛來學校的時候,他看見我會彈吉他,就嚷嚷著讓我教他彈吉他,他學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確——扮酷耍帥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願》,他不記樂譜,依樣畫葫蘆地照著姿勢比畫練習,斷斷續續接近一個月下來,總算勉強可以彈下來。今晚迫不及待地用來追女生了。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見產生尷尬,我快步離開,心中已經有了貝司的人選。

等到李明耀回寢室,我立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勸說他成為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應了——玩樂隊啊,太酷了!

當天晚上,馮蕭、夏冰、李明耀和我四個人一起吃了一頓飯,慶祝樂隊的成立。確立了樂隊的名字——FISH。不單是因為我的英文名叫Fish,而是因為它寓意著自由。

經過討論之後決定以許巍的《故鄉》參加迎新晚會演出,新生都是從外地剛來到這裡,這首歌應該容易引起共鳴。

第二天我們去琴行買樂器,在店裡看見了一把簽名款芬達電吉他,我愛不釋手地拿在手中把玩半天,但是近八千塊的高昂價格,只能望琴興嘆了。

我突然有點想念顏晴。如果,不是因為她,我不會學吉他。

每個清晨的早自習之後,顏晴總會繞校半圈,穿過初中部的樓群回去。初中部教學樓一層被用作音樂教室,放著各種樂器,清晨的時分,會有特長生在裡面練習吉他或鋼琴。相比主幹道的擁擠,這條路閒適安靜,鮮花夾道,樂聲悠揚。

音樂教室裡常常是一個短髮的女生在練習吉他,很快,我和這位同學混熟了,得到一把音樂教室的鑰匙。

為了引起顏晴的注意,每天清晨我都會去音樂教室練習吉他。每當她從窗前經過時,我想彈得動聽些卻總是手忙腳亂地把和絃都摁錯。

在那個沉悶的高三,我以為我所有學習的潛力都已經被無窮無盡千篇一律的題海榨盡,然而,對於吉他,我卻爆發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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