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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先開了口:“如果有下次,別像昨天那樣。”不要命的用後背去擋。若非時瑾手裡有槍,且槍法精準,那麼,倒下的就是他。宇文衝鋒沒有正面回答,語氣還是一貫的玩味又隨意:“如果我們的位置換一下,你會不會跑過來?”當時,離她最近的就是宇文,只有四五步的距離,沒有時間深思熟慮,就憑那一瞬的念頭。姜九笙假設了一下,點頭:“會。”人一生裡,真正可以讓自己豁出去的人不多,就那麼幾個,宇文衝鋒算一個,要眼睜睜看他吃槍子,她應該做不到。他勾了勾唇,竟笑得洋洋得意:“所以,推己及人,我的做法沒問題。”他沒骨頭一樣,靠著沙發,沒個坐相,一條腿搭在椅子上,拖腔拖調懶得不行的樣子,“再說,你以為我傻子嗎?不做預判我敢用身體去擋?自然是計算好了角度和位置,我的命貴著呢,怎麼可能不當回事,你別忘了我爺爺是做什麼的,我三歲就玩模擬槍,閉著眼睛都能避開命門和穴位。”雖然一派胡言,唬唬她還是可以。姜九笙抬抬眼皮:“你當我傻嗎?”“……”有時候,他覺得她過分聰明瞭。宇文衝鋒嘴角隱隱抽了抽,正色,眼神正兒八經,口吻卻落拓不羈,三分笑意七分玩味:“你不是我的搖錢樹嗎,能不管?”她沉默了片刻,沒有千言萬語,鄭重的兩個字:“謝謝。”不需要多說,待他日銜環結草,不負他掏心掏肺一場。“別謝,我惜命,沒下次。”天知道有沒有下次。以上瞎幾把扯了這麼多,就一句是真的,他呢,惜命。他抓了個枕頭,蓋住頭:“我再睡會兒,晚上晚點過去。”三巡演唱會涼州場,晚上七點半開場。開場曲目是thene一貫的搖滾曲風,姜九笙的菸酒嗓感染力很強,一開嗓,整個體育場裡,尖叫聲直接衝破。一曲落,伴奏停,場內五萬人都安靜下來。姜九笙揹著木吉他,手扶著麥,低低沉沉的嗓音沙啞又性感:“大家好,我是主唱,姜九笙。”永遠不變的開場白,單刀直入,簡單又霸氣。她穿著寬鬆的黑色褲子,緊身背心露出一截腰,套了一件塗鴉的棒球服,長髮修剪了一些,不到腰,隨意散著。造型很簡單,不至於喧賓奪主,她的演唱會,賣點永遠是聽覺盛宴,不是視覺,不過即便這樣,她往臺上那麼一站,氣場渾然天成。姜九笙的氣質,整個娛樂圈都找不出第二個,不說話,一雙淡淡的桃花眼,不笑時清冷,一笑,傾城。多少人爭相模仿,只是,姜九笙依舊只有一個。她高聲道:“貝斯手,靳方林。”燈光打過去,一段快節奏的lo,便是外行也聽得出來,靳方林撥絃的手有多快。結束後,歡呼聲久久不息。姜九笙回頭,笑了笑:“架子鼓,厲冉冉。”厲冉冉衝著鏡頭拋了個飛吻,手中的鼓槌被她高高扔起,旋轉了幾圈落回手中,隨即重重落下,鑔片發出一聲清響。厲冉冉的架子鼓,勁很足,一段lo,非常得野。最後,是主音吉他。鼓聲一落,吉他聲就出來了,是一段輕音樂,一改姜九笙的風格,柔和又緩慢,能把吉他彈得這樣繾綣的,姜九笙算一個。她收了最後一個音,握住麥:“主音吉他,”淡淡道,“姜九笙。”尾音落,叫聲震耳欲聾。姜九笙的演唱會總有這樣的魅力,能激出人所有的熱血,能釋放自己,忘記身處何地。談墨寶在下面,聽得眼淚汪汪,舉著應援牌,嚎著嗓子大喊姜九笙的名字,那是相當撕心裂肺。身邊的姑娘跟她一樣激動,嗓子都喊啞了,聲嘶力竭了才歇口氣,喝了一口水,問談墨寶:“你喜歡笙笙多久了?”談墨寶說:“四年多了。”小姑娘帶著貓耳朵的熒光頭箍,臺上音樂響,第二首歌是慢歌,她跟著搖頭晃腦:“那你比我還久。”小歌迷很熱情澎湃,“我最喜歡笙爺那首《不眠》了,你呢?”談墨寶語氣相當驕傲:“我跟你不一樣,我最喜歡姜九笙這個人。”她目光炯炯,看著舞臺上的人,很堅定地說,“姜九笙是我的信仰。”她看過了很多世態炎涼,才遇到了懷瑾握瑜的姜九笙,像一把火,熾熱又光明。真的好喜歡她啊!想給笙笙生猴子!談墨寶在想,她是不是要彎了呀……隔壁的小姑娘一臉瞭然的模樣,確認過眼神,是骨灰腦殘粉無疑。最前排,是v座位。徐青舶穿了件粉色的西裝,騷包得不行:“我還是第一次聽姜九笙的演唱會。”用手捅了捅身邊的時瑾,“你老婆唱歌的樣子,很帥。”時瑾潔癖,挪開,從口袋裡拿出消毒水,噴了噴徐青舶碰過的地方。徐青舶:“……”不知道為什麼,雖然習慣了,但還是很受傷。處理好,時瑾才接著剛才的話題,回:“當然。”轉頭,看徐青舶,一本正經的口吻,“可以再誇一遍嗎?”徐青舶傻眼:“什麼?”時瑾神色認真:“剛才的話,再誇一遍。”“……”呵呵,炫妻狂魔!徐青舶就再誇了一遍:“姜九笙唱歌的樣子很帥。”“原話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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