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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照片裡有兩個人,除了宋培,還有一個男人,他用手擋住了臉,只露出了半張臉,戴了眼鏡,氣質斯文俊秀。可惜,看不清全貌。不過,姜九笙可以肯定:“這個男人不是姜民昌。”她想了想,“這會不會是我媽媽的初戀?”時瑾嗯了一聲:“也許。”關於父母的故事,她知之甚少,只知道姜民昌的老家母親不喜歡身為孤兒的母親,他們便和老薑家斷了聯絡,從來沒有聯絡過,除此之外,她什麼都不知道,母親從來不講父親的事情,她小時候不懂,現在回想起來,似乎她的母親對父親沒有愛情,總是淡淡的,母親愛笑,時常對她笑,卻不怎麼對父親姜民昌展露笑顏。或許,他們之間,還有什麼她不知道故事。倒是母親這個初戀,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手上佩戴的手錶,在那個時候,定是十分昂貴的。姜九笙拿出手機,把照片拍了下來。晚上,時瑾出了一趟門,九點多才回酒店,姜九笙睡了,沒睡著,躺在床上輾轉。時瑾洗漱完,躺在她身邊,環住她的腰,說:“酒吧被查封了。”徐市長的動作果然很快。姜九笙翻了個身,往時瑾懷裡滾了:“洛清是不是毒販?”“還在審,結果還沒出來。”他問她,“你為什麼會懷疑她?”連他都還沒有一點察覺,他家笙笙就已經摸了七八分門路出來了。姜九笙聲音有點懶倦,說:“她每次都戴著珍珠耳環,然後每次離開的時候,耳環就不見了,今天我看見酒吧的一位客人也戴了,我猜,那個耳環應該是用來藏毒的。”才見了幾次,她就觀察得這麼細微了,當真是心細如塵。他自己倒沒注意到這些,對方是個女人,別說觀察,他連看都沒怎麼看,只記得那個女人的身形髮型,臉沒印象,更別說耳環。時瑾誇她:“我家笙笙怎麼這麼聰明?”姜九笙笑了笑:“你教的啊。”仰著頭,眼睛漆黑明亮,看著時瑾,“不記得了嗎?”他何時教了?姜九笙清了清嗓子,模仿少年老氣橫秋的語氣:“作業不寫完,不可以出去玩。”時瑾啞然失笑。他記得了,那是有一次,十一黃金週,她和同學約好了,要去遊樂園玩,當時她母親是他的家教老師,除了上課與睡覺時間,他幾乎和她形影不離。他當時不讓:“作業不寫完,不可以出去玩。”十一總共放了七天假,那還是第一天。她不樂意,辯解:“我可以明天寫。”後天也行,還有大後天!時瑾很不由分說:“不行。”他板著一張俊臉,“笙笙,不可以拖延。”她怎麼拖延了,才放假第一天!她被氣到了:“時瑾,你不可理喻!”然後她便不理他了,氣鼓鼓地把後腦勺甩給他。時瑾對她很縱容,從來不惹她生氣,那是他們第一次吵架,事後,時瑾買了兩大箱黃桃冰激凌哄她,十幾歲的女孩子,特別好哄,就不生氣了,可吃冰激凌吃到拉肚子了。那天,她到底沒能出去玩,不過,當然也沒有寫作業。姜九笙抱住時瑾,趴在他懷裡笑了,她的青蔥歲月,有時瑾真好,她想,如果沒有那麼多坎坷,如果順順遂遂,她大概會一直和他在一起,從年少到成年,從告白到相愛,從校服到婚紗。如果,她沒有去溫家,而是與他一起去了電影院。然後,他跟她說,喜歡。那她一定會點頭。“當時不讓你去,”時瑾說,“是因為約你的是男同學。”她詫異:“你怎麼知道是男的?”那時候,她的認知裡,只有時瑾和別人,沒有男女。時瑾說:“我派人跟蹤你了。”姜九笙:“……”那時候時瑾才十八歲,就這麼‘手段高明’了。時瑾知無不言,又說:“那時候我就知道,你以後要和我結婚,所以,得防著別人打你的主意。”姜九笙:“……”那時候她才十六歲。她失笑,抱著他蹭。時瑾扶著她的腰,低頭吻她,親了親眉眼,又親了親臉和鼻子,眼裡全是化不開的情深。眷你眉目如我眼瞳,溫柔十方冬春。那時,他們相識不久,故事不長,四字概括,韶華錦瑟。姜九笙輕嘆了一聲:“好像每次只要想到那時候的我們,就不那麼壓抑了。”她抬頭,默了片刻,“時瑾,如果我去自首——”時瑾目色陡然涼下去,打斷她:“想都不準想。”他緊緊盯著她的眼睛,眸光灼灼,像一朵盛開的桃夭,深深地映進她眼底。“笙笙,”他嗓音低啞,字字沉重:“你要扔下我嗎?還是要我去劫獄?”她搖頭。她捨不得他,所以,要把良心扔掉一次,做一回罪大惡極的人嗎?牢裡的陳杰,今年才二十七歲,還那麼年輕。她閉上眼,沒有再說話了,眼前,還是溫家花房的那一幕幕,沒完沒了地在她腦中重演。她還是會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著覺。後半夜時,她爬起來,輕手輕腳地下了床,拿了手機,去臥室外面,撥了霍一寧的電話。霍一寧被吵醒,睡意惺忪:“喂。”姜九笙聲音壓得很低:“霍隊,是我。”霍一寧懷疑自己出現了幻聽:“姜九笙?”姜九笙不是那種會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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