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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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馬地保攆走了他的把兄弟,藹如方始將在大源所受的氣,原原本本地從頭細說。不過,她對馬地保的希望,卻並未透露;她希望他為她設法,而又希望他自告奮勇。
果然,馬地保問道:“那麼,李姑娘,你是不是再換一家試試呢?”
“都差不多的。除非有熟的地方。”她說:“私人也可以,你有沒有路子?”
“那得去找。”馬地保沉吟了一會又問:“李姑娘,你這筆款子要用多少時候?”
這就讓藹如答不上來了。期待洪鈞來還,不是一年半載的事;自己何時才能積蓄到這筆矩數,似乎也無把握。
見此光景,馬地保就不再等她答覆,徑自建議:“李姑娘,我看押不如賣。為啥呢?為的是多背利息划不來。到期不贖,房子歸別人;人家佔了便宜還不見情,冤枉不冤枉?”
藹如心想:這話倒很實在。煙臺看來也住不長了,何須留一筆有名無實的產業在這裡,倒不如干脆脫手還來得痛快些。
不過,她也不能不顧慮母親的想法。老年人的打算,常是許進不許出,不動產就要不動,傳子傳孫,世適守成。雖然母親的態度很豁達,一切皆能放手,但如真的變賣,內心難免抑鬱,自己又何能心安?
馬地保很有耐心,見她猶豫不決,只靜靜地等待。藹如想了半天,委決不下,只好實說:“老馬,我也覺得與其押出去,不如賣掉。不過,老年人的心思,你是知道的。我不願意傷我孃的心。”
“那,”馬地保說,“就到大源去押二百兩銀子。借得少,贖起來也容易。”
“二百兩銀子不夠用。”
“先用二百兩;等市面好了,銀根鬆了,再跟大源加借一百兩。我想,總可以商量得通的。”
這不失為一個辦法。但藹如覺得對洪鈞許下的諾言,必得實現。明知道他最少得要三百兩銀子才夠用,不足此數就不夠意思了。
看看這個建議,不蒙採納,馬地保又替她出主意,“還有個辦法,典出去!”他說,“不過,典實在不如賣,房子讓人白住,人家不會愛惜,三五年下來,房子搞得不成樣子。”
出典是他所劃之策中的下策,而藹如卻以為是唯一可行之道,“房子給人住壞,是以後的事。說起來總還有房子在,我娘心裡也好過些!”她將紅契遞了過去,“老馬,這件事我重重拜託你了!我要淨用三百兩銀子,能多典自然最好。此外一切,都請你斟酌。事成之後,我會好好謝你。”
“李姑娘哪裡少照應了我?說什麼講不謝!紅契你請先收著,事情我自會上緊去辦。找到了戶頭馬上通知你。”
“事情要快才好!”
“最快也得半個月。”馬地保問:“來得及嗎?”
“來得及。”藹如答說,“九月底以前辦妥就行。”
※ ※ ※回到她母親那裡,李婆婆問起此事;藹如將在大源的交涉,馬地保的建議,以及她自己的顧慮,隻字不隱地都告訴了母親。
“難為你還有孝心!”李婆婆帶點淒涼地笑,“其實又何用自己騙自己?事情要嘛不做,要做就要做得乾淨。我看,倒不如賣掉!”
這番話說得藹如大出意料。當然,她不會想到李婆婆是一種破釜沉舟的做法;變產等於棄家,明年秋天果得能遂進京之願,就算跟定了洪鈞了。
於是,藹如將馬地保找了來,說知李婆婆的意思,同時催促快辦。馬地保十分盡心,整日在外奔走,無奈市面還欠興旺,買主很不容易找;找到了出的價又不高,不容易談得攏。這樣過了滿城風雨的重陽,跟著西風一陣緊似一陣,樹葉盡脫,序入初冬,離雨雪載途的日子,已經不遠,藹如不免著急。
其實,馬地保比她更著急,鑽頭覓縫,日夜奔走,畢竟找到了一個戶頭。房價五百五十兩銀子,也不算吃虧;藹如欣然許諾,寫契成交,除了例定的佣金以外,另外謝了馬地保十兩銀子。
這個數目比預期的要多出一半,藹如決定再多寄一些。洪鈞說過,進京的資斧,多則五百,少則三百;她折衷寄四百兩銀子,托馬地保到煙臺唯一能通匯,也就是她押借未成、不歡而散的大源銀號,去買了一張“見票即付”,在上海兌現的匯票。由於煙臺的銀根甚緊,所以“匯水”上佔了便宜,不費分文。
匯票到手,藹如方始寫信。不說錢的來路,只惦念著他的行程,勸他及早上路,年內到京,比較從容些。
寫好信,封緘完固,親自到海關上去託張庶務。恰好關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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