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4章 城堡裡有隻卷福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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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嘰!”
“嘎嘰!”
“嘎嘰!”
城堡的書房裡,時不時傳來難聽的鳥叫聲。風遊隼的幼雛相當醜陋,渾身只有細到看不見的絨毛,卷卷的貼在皮上,整個看上去就像是拔掉毛的雞。與遨遊天空流線型身體的成年風遊隼相比,差距十萬八千里。
李斯特卻很喜歡,畢竟是一隻會飛的魔獸。
現在城堡裡已經有一隻暴土狗,時不時會被他拉出去遛遛,放上幾根岩石刺,賞心悅目。如果再多一隻風遊隼,沒事有事召喚一道風刃,絕對拉風。
可惜隼類並不會認主,李斯特還沒想到,要怎麼馴養它。
只能先喂著。
不過他已經讓城堡裡的女僕,縫製一副皮手套,他以前看過玩鷹的影片,裡面的玩手都是帶著一副皮手套,讓鷹隼落在上面。似乎還有一種什麼小玩具,將玩具扔出去,吸引鷹隼撲擊,然後再把玩具收回來,鷹隼就只會在附近盤旋,不飛走了。
“有空研究研究這個玩具,最好是去珊瑚城打聽打聽,有沒有會養鳥的獵戶,他們是怎麼馴服禽鳥的。”
晚宴吃的是烤偷果猴肉。
細膩比不上烤牛肉,稍微有點發柴,不容易撕咬。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經常吃香椰果,猴肉烤出來後有股淡淡的椰汁清香味道,這是有別於一般烤肉的獨特口感,很受宴會上眾人的歡迎。
“如果能讓偷果猴的肉再細膩一點,絕對是會是一道名貴菜餚,我建議,小鎮可以大批飼養。”高爾泰吃得滿嘴都是油。
李斯特就要文雅許多,因為他並沒有選擇吃烤偷果猴肉,只是看著別人大快朵頤:“能大批飼養是好事,我也是這麼決定的。但吃肉並不是好主意,猴子的智商比較高,應該訓練它們上樹摘果,替果農乾貨。”
按照家鄉的理論,人和猴子是有共同祖先的,都是靈長類動物。
這個世界並沒有這種觀念,人就是人,不存在什麼進化。除了龍和精靈之外,一切生物都是比人類劣等的存在——甚至於,在不少人心目中,龍和精靈也不過是神奇一點的生物,無法跟人相比。
吃龍……**靈……甚至人吃人……也不是沒有過。
所以他不吃,卻不會阻止別人吃。
以賽亞好奇問道:“大人,猴子真的能訓練好,幫果農幹活?”
“當然可以,就和訓練狗和馬一樣。”李斯特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為見過很多猴子表演。
還看過一則新聞,說是馬來西亞還是泰國,當地人會訓練猴子上樹摘椰果。有個果農因為虐待自家的猴子,結果猴子一生氣,用野果將果農給砸死了。
現在,偷果猴的所有權歸屬李斯特所有,訓練成之後交給果農使用,肯定沒人敢虐待它們。
大概是不會發生砸死主人的情況。
“如果真的訓練好了偷果猴,那一定是有趣的情形,我從未想過,可以讓猴子替我們幹活。”布萊爾彷彿已經看到了猴子摘果的畫面,哈哈大笑。
李斯特微笑著說:“既然如此,訓練偷果猴的工作,就交給布萊爾你負責吧。”
“額,好吧,我覺得我能夠勝任。”
這時馬庫斯忽然說道:“大人,風遊隼的屍體怎麼處理,需要我再去一趟珊瑚城,將它賣掉嗎?”
風遊隼是低階魔獸,賣個十來枚金幣不成問題。
如果是以前,李斯特當然要賣錢,購買生活物資。
但現在小鎮並不缺錢花,黑色鬱金香的收入,就足夠支撐他幾十年的貴族享受。
財大氣粗的他,當場表示:“不用買了,肉先風乾,什麼時候舉辦一次風遊隼燒烤派對。至於其它部位,馬庫斯老師有什麼好的利用建議嗎?”
“鳥骨是中空的,尤其是風遊隼的骨頭,帶有風屬性的魔力,關節骨頭可以打造傳信用的骨哨,聲音非常響亮。大一點的骨頭,可以製作工具,輕盈結實,比鐵器更好用。此外它的羽毛,是製作箭矢的絕佳材料。”
馬庫斯很快就將風遊隼一身材料的用處,給規劃好:“大人即將學習箭術,正好需要一批箭矢。”
李斯特詢問:“鎮上有人會製作箭矢嗎?”
馬庫斯立刻回道:“我會,我的箭矢都是自己製作。”
“幸苦馬庫斯老師了。”李斯特端起酒杯,裡面是滿滿的帶啤酒花啤酒,“這一杯向你致敬,感謝下午那兩箭,留下了風遊隼,否則這會是巨大的禍患。”
“願為大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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