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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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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還沒說完,薛蓉蓉便插嘴,提出反對意見,“按照你的說法,如果兇手有仇富心理,那麼他為什麼不選擇更富有的人下手呢?從第二被害人身上,我可看不出他有錢。”

第二被害人,就是昨晚遇害的楊瑞星。由於現場沒有發現證件,附近居民也不認識,警方還不確定他的身份。

薛蓉蓉本以為麥濤會立刻反駁,沒想到他只是笑笑,“薛隊長問得對,關於這個問題,我還沒弄清楚。”

正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自己憑空揮了拳頭,對方卻只是笑笑,並不把她當作對手,薛蓉蓉反倒吃了啞巴虧,沒再說話。

“為什麼不對富翁,而是隻對公司部門領導下手,現在還是個未解之謎。不過這同時也給了我一個提示,兇手看上的,並不只是錢。從陶曉薇一案中就可以看出,她的提包裡有車鑰匙,而拿到鑰匙的兇手,卻並沒有把車子開走,所以……”

“那也許是因為他不會開車。”又有人質疑。

“對,這當然也是一種可能。甚至是他可能擔心,車子太過招搖,讓自己被抓住。但是有一個有趣的事情是,陶曉薇的工作證尚在,可第二受害者的工作證卻不在了。這很奇怪,從公司離開之後,被害人還穿著工作用的黑西服,那麼他的胸卡很可能也在身上。但是兇手卻把它拿走了。我的意思是,兇手不僅帶走了財物,也順便帶走了死者的身份。”

這一番話,出自艾蓮的提醒。

雖然那首翻譯過來的歐洲詩歌,並不好聽,但是其中有這樣的幾句:“你的財富、華服、錢幣和珠寶,你的房屋和土地,必將受到新主人的照耀。”

在歌謠裡,這個新主人也許是死神,但在本案中,倒是與兇手的所作所為有些貼切。

值得注意的是,“照耀”這個詞,格外刺眼。

因此,麥濤才大膽地推斷:兇手要的,並不是富人的財富;也許他真正的目的,是死者的身份!

這話一出,會議室裡像開了鍋,沸沸揚揚。

一個人,又如何獲得別人的身份呢?兇手到底想要得到什麼?

麥濤的伎倆(1)

第十一章 麥濤的伎倆

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在之前的會議中,每位警官的態度都有所保留。“誰人都有遮遮掩掩的時候”,的確是一句至理名言。

警官們三緘其口的原因,倒不是說他們不願意盡心工作,或者看薛蓉蓉的臉色,只是這案子與普通的搶劫殺人案,有很大的不同。前一天曾到過現場的人自然不必說,他們想起死者瞪大的眼珠就有些不寒而慄;即使沒見過那屍體的人,今天也都聽說了。

如果這個謎不能解開,兇手的動機也就無從談起,更不要說抓到兇手了。

不過麥濤的一句話,在會議室裡瞬間激起了千層浪。麥濤說:“兇手要的,並不是富人的財富,很可能他的真正目的,是死者的身份。”

這句話說得相當含糊,威力也相當驚人。

“人怎麼能得到別人的身份?”

“拿到工作證件有什麼用?”

“這又不是偵探小說裡的千面人!”

人們議論紛紛,薛蓉蓉對麥濤的說法並不滿意,可事發突然,她一下子想不出反駁的言論來。

正在這個時候,會議室的門口,出現了某人的身影。

這人在門口晃盪了一下,聽裡面亂哄哄的,不知道是否該立即進去。

面向門口的劉罡明隊長,一眼就瞧見了他,“哦,小張,有什麼事嗎?進來說。”

小張是警察局檢驗科的技術人員,此時手裡託著一張報告單,聽隊長叫他,畢恭畢敬地進來,“是這樣的,薛蓉蓉隊長送來的證據已經檢驗過了,在第一現場發現的強力膠,與第二現場粘住死者眼皮的膠水,是相同的。”

絕大多數與會者包括薛蓉蓉自己,都沒聽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更讓她感到納悶的是,她不記得今天把什麼證據交給檢驗科。

劉隊長接過化驗單,掃了一眼,剛想叫薛蓉蓉解釋一下,麥濤說話了。

只見他悠然自得地娓娓道來:“這件事薛大姐和我打過招呼,就由我來說明吧。眾所周知,第二個被害者的眼皮被粘上了,這是否是個巧合,我起初不理解。另外,鑑於本案與陶曉薇死亡一案,使用的兇器和諸多細節都不相同,一時間,我們都很難斷定,兩起命案是不是一人所為。為此,薛大姐重返現場,發現了在第一現場兇手未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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