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買藥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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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沈雲都覺得是在做夢一般。他從懷裡掏出那角碎銀,咬了好幾次,才確認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從館主大人離開後,莊子裡再也沒人能教他識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給他的草藥書,他硬是還有一本半讀不全!
啊,我終於又能識字了!他亢奮的攥緊掌心的碎銀。
他知道,黑袍人來歷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對人言的隱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學識字了,不想失去這麼好的學習機會。
更何況,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個月,把他的底細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還有他們的存糧,威脅他。他能不同意嗎?
只是跑腿幫忙買草藥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殺人放火……沈雲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壞事,或者違背對館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應就是!
回到莊子裡,甜妞老遠就跑出來迎接他。看到竹揹簍上搭著的肥麂子,小丫頭饞得直流口水:“雲哥哥,真厲害!”
洪伯跟了出來,幫他卸下竹揹簍,皺了皺眉頭,關切的問道:“衣裳怎麼都是潤溼的?掉水裡了?”
沈雲搖頭:“晌午的時候,山裡頭下了一場大雨。”
“我們這裡沒下雨,太陽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雲笑道:“山裡的天氣,就這樣。”
“雲哥兒,存下來的肉乾已經夠我們三個過冬吃了。你不要太跑遠。要是碰到大野物,連個搭救的人都沒有……”洪伯擔心極了,忍不住又開始嘮叨。
這一嘮叨,不是一句兩句能結束的。
旁邊,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雲的衣角,衝他做了一個鬼臉。
沈雲伸手颳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嘮叨也終於結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縣城一趟。”沈雲抓住空檔,說道。
“去縣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麼?”
沈雲撒了個謊:“我的小刀磕了個口子,想去縣城的鐵鋪裡補一補。”
這就是市集沒開的壞處。買個針頭線腦的,都要去縣城。補刀之類的,更不用說了。再說,打獵怎能沒有一把好刀護身呢。洪伯沒多想,點頭應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雲哪能讓他陪著去?當即擺手:“洪伯,你要帶甜甜呢。去縣城,來回要走四五十里。家裡沒有大牲口,揹著她,哪裡走得動?再說,我又不是頭一回去縣城,認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過縣城好幾回,給姑爺家送莊子裡出的時興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訊全無的兩個兒子,還有兒媳,他的嘴裡頓時陣陣泛苦。
罷了,雲哥兒能獨自把甜妞帶回來,還能去不了縣城?
況且,他和甜甜都是賤民身份,要想進城門,每人得交五個大錢的稅。而云哥兒則不用。
於是,他沒有再堅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們等你回來吃晚飯。”
“洪伯,你有什麼要我帶的嗎?”沈雲又問道。
還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說道:“冬天要來了,你和甜甜都要換冬衣。布料子,家裡還有一些,不用買。明天,你稱五斤棉花,還有一些針線回來。我好給你們一人做一件冬衣。”
“好咧。”沈雲知道他會做針線。因為自己和甜甜倆身上穿著的夾衣,就是他入秋前,一針一線縫出來的。
洪伯進裡屋,很快又出來,遞給他一小串大錢。
“不用。我有銀錢。”沈雲不肯接。買棉花是給他做冬衣,他怎麼還好意思要洪伯出錢呢?
洪伯板起臉:“少囉嗦。不然,不給你做,冬天凍死你。”
沈雲無奈,只得接下。
第二天,天還沒亮,洪伯便起來生火做飯。除了早飯,他還給沈雲烙了三張玉米麵肉餅做路上吃的乾糧。
“換身乾淨的衣裳……進了縣城,記得要把臉洗一洗。鋪子裡的夥計都長著一雙利眼……少說多看,莫惹閒事……早些回來,我和甜甜等你吃晚飯。”幫沈雲收拾妥當,他親自將人送至官道口。
沈雲揹著竹揹簍,向他揮手:“洪伯,早些回去罷。甜甜要是醒了,看不到你,又要哭鬧。”怕甜甜也要跟著,去縣城的事,他都是揹著小丫頭跟洪伯說的。
洪伯嘴上應著,兩隻腳卻沒有動窩,一直袖著雙手站在清冷的晨風中目送他。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官道的盡頭。
沈雲特意趕了個早,天矇矇亮,便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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