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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事非尋常必有妖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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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鄧家兩兄弟也是大眼望小眼,心裡也極為鬱悶:這還用說嗎?誰不奇怪?

好吧!我只得再提示一般死者是不會有這種想法的,通常他們都會明白自己的死因,不會糾結於自己的死法。

兄弟倆都不是傻子,一下子也明白了我的意思,可他們奇怪歸奇怪,一時之間也想不明白其中有什麼特別奇怪之處,只得再度加深自己的鬱悶。

我接著將鄧強昌對他們務必照顧好他們母親的要求說了一遍,兩人自然點頭稱是。至於財產的分割,兩人都覺得比較意外,可聽這傳達的意思也的確像是他們父親的語氣及想法,不似我胡說八道。

我有胡說八道的必要嗎?反正我又不能分我,也沒人收買我!

鄧京東覺得意外是因為他認為得到的太多了,雖然只從父親的現金裡分得2億,但兩個廠子值錢啊,估計兩廠的估計就值5個億了,而且兩個廠子的進貨、生產、銷售都已經穩定成型,簡直就是坐地收金的節奏了。

而鄧勝西不是蠢貨,不會不明白兩個鋼鐵廠的價值,但他不是嫉妒鬼、守財奴,他覺得他有就可以了,沒必要什麼東西都非要均等均分。他更希望的是靠自己的本事來掙錢——雖然本金還是家裡提供的,他的目標是成為第二個李澤楷。可如今父親卻給他留下了3億現金,他要是還是不要?要來了又該怎麼發展自己的公司?大胖子跑步會不會摔倒?

兩人對這個問題都默契地提議等辦完父親的後事再慢慢商議,反正不是大打出手要爭奪財產,我也懶得一再宣告這是他們父親的意思。人家和和睦睦的多好的事啊,我還唧唧歪歪算什麼?

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鄧強昌是沒有權力處理這全部財產的,因為那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他的妻子也享有一半的財產權利,除非他們婚前就制定有特別的《財產協議書》之類的東西。但是在這南疆小鎮的地方,哪有這麼高大上的東西?這事我知道就行,可不敢瞎說!呵呵!

再說了,我的主要職責是傳達,而不是達成。

我也不是狗,跑去抓什麼耗子多管閒事幹啥?

想到這裡我接著道:“鄧大哥!鄧伯伯說小韓是個好同志——哦,是個好姑娘,希望你多多關照一下!”

鄧京東點點頭“哦”了一聲,顯然他是認識這個叫小韓的姑娘的。

鄧勝西卻覺得奇怪,皺著眉頭對鄧京東問道:“這小韓是誰?怎麼爸臨走了還要關照她?”

“她啊?北海廠的會計主管!挺可憐的一個姑娘,大學畢業後帶著單親母親闖蕩北海,結果被騙進了傳銷窩,還好剛好進去不久那個傳銷窩點就被警方端掉了,眼看就要流落街頭,卻被新亮遇上並推薦給了咱爸。爸看她可憐,又知道她學的是會計專業後,恰好那時北海廠要招聘會計,就讓她幹著先唄!不料這小韓還真是有真才實學的人,能力出眾,人緣又好,去年就被爸提為那邊的會計主管了。我對那邊的情況不是很熟悉,但主管級別以上領導班子我還是認識的!”鄧京東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鄧勝西點了點頭,卻又猛然想到,“可總不能因為她身世可憐,工作能力突出就要特殊照顧吧!?能做領導的哪個沒三分本事?”

呃!鄧京東覺得鄧勝西說得也對,可又沒發覺真正問題在哪裡,也只得輕輕搖頭,表示不清楚。

不知為什麼,當鄧勝西再次提到“可憐”的字眼時,我的大腦中立馬反應而出的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要說她哪裡可恨吧,我卻也說不上來,甚悶之!

鄧強昌的交待基本也就這些,我正準備結束話題,突然想到鄧強昌提到了鄧新亮,心想還是將聽到的東西多告訴他們兄弟一點吧,反正今生他們也無法再聽到父親的話語了,現在能多一點是一點,權當“韓信將兵,多多益善”了。

於是我道:“鄧大哥!昨晚你們是不是喝了很多酒啊?新亮哥也喝了嗎?”

“這個——這個——”鄧京東見我提到這茬,有點吞吞吐吐,顯然還是怕鄧勝西的怪罪,要知道鄧強昌就是因這個而死的,但最終還是把心一橫,老實交代,“沒錯!我們七八個人喝了十二瓶高度的名牌白酒,後來爸覺得不盡興,看見你嫂子她們喝紅酒,便又要求大家繼續喝紅酒。”

“昨天下午老爸和新亮回來時,在半路的山水鎮還買了很多海鮮,所以大家就繼續慢慢喝慢慢吃唄,結果大家都喝得多了,而爸也——”鄧京東眼眶一紅,強行打住,“聽說新亮也醉得很厲害,今天都沒看見過他呢!這小子跟爸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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