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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夏小麥以及趙銘,走在前往拉麵館的路上,很不巧的,剛從一個十字路口轉角變道向左,杜毅迎面碰上了一群比他大不了幾歲的小混混。
前世高中時期,常出入網咖的杜毅,是典型的問題少年,狐假虎威地仗著表哥孔文磊這個大混混頭目的聲名,他從高一開始,就是清河一中混子學生中的核心人物之一。
在那段時間,清河大部分的小混混他都接觸過,面前這些以李歡為核心的職校混子,常混跡於鎮中和一中,正是他比較熟悉的混混中的一群,前世他沒少和他們幹架。
一看到這些混混,杜毅就知道有麻煩了。因為,重生的他很清楚,李歡一直對夏小麥心存想法,從初中開始,他就不斷地騷擾夏小麥。
這樣的騷擾,直到夏小麥高一,也就是他高二的下學期才結束,聽說是被喜歡夏小麥的公子哥張寰傑,動用了家裡人的關係,整進了局子裡。
吃癟之下,和張寰傑完全不一檔次上的李歡,不得不收了心思。
眼下,杜毅可不是什麼有名聲的小混混,也不是什麼有權有勢的公子哥,遇上了已經在混混圈小有名氣的李歡,很清楚以現在這樣的身份,該怎麼面對混混的他,把身邊的夏小麥往身後一拉,搶在李歡發話前,板起臉,冷聲道:“李歡,好狗不擋道,麻煩你讓開。”
“你tm是誰!?”
高高興興地和自己的兄弟們走在路上,半路突然遇到自己喜歡的女生,居然和一個瘦瘦高高的清秀男生,有說有笑地迎面走來,那樣子要多曖。昧就有多曖。昧,李歡眉頭一皺,臉上的笑容,頓時收斂成了怒色。
內心裡恨不得直接衝上去把那男生揍個半死,緊握著拳頭一臉陰鷙地走到那男生跟前,堵住那男生的去路,正想出聲威脅,卻聽到那男生,居然把他的名字喊了出來,口氣還非常猖狂,李歡不由愣了愣。
沒有金剛鑽,哪敢攬瓷器活,眼前這面貌陌生神色冷峻的男生,明知道他是誰還這麼囂張,李歡覺得他肯定是有些斤兩的。
為此,縱使心中是火冒三丈,他也暫時也不敢有任何舉動。
“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果以後再敢騷擾夏小麥,那你就死定了!”
說著,趁著李歡毫無防備,杜毅猛地向前一撲,將李歡推倒在地,然後拿起手中已被他偷偷彈去筆帽的水筆,奮力刺向李歡的胳膊。
第010章 會讓人擔心
高中時期,自己到底打過多少次架,又掛彩過多少次,杜毅已經不記得了。
不過,剛做混混時,孔文磊教導的混混圈混跡準則,他依然記得很清楚。
能主動就絕不被動,該下重手就絕不手軟,在氣勢上要壓倒一切,在手段上要果決狠辣,這樣其他混混,才會馬首是瞻的不臣服也膽怯。
前世一直到高三畢業,杜毅都沒能做到這一點,所以他也沒能像孔文磊那樣,在清河小混混圈,混出個“小龍頭”的名號。
事實上,清河的年輕混混,能做到這條準則的,可謂鳳毛麟角,畢竟不是誰都有個做著市政法委書記的老爹,也不是誰都一門心思地想做陳浩南。
大多數的混混,最大的實力所在,也就是他們能夠抱團,擅長於一擁而上。
真要把他們割裂成個體,基本上全是色厲內荏的紙老虎。
杜毅並不覺得做混子是多光彩的事,他本身一開始也不想成為混子,在初中時,他對混子的態度,從來都是深惡痛絕。
之所以在高中階段,以前一向以文靜示人的他,讓人大跌眼鏡地成了張牙舞爪的二流子,無非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得在網咖裡,被一幫混子,一再敲詐勒索。
這世道就是這樣,在其他途徑保護不了自己的時候,以暴制暴,是唯一選擇。
這一條,同樣適用於保護身邊重要的人。
面對以狠和死纏爛打出名的李歡,動了要保護好夏小麥心思的杜毅,別無選擇。
他只能比李歡更狠,就像孔文磊說的那樣,主動,果決,氣勢要足,手段要毒。
當然,實際有著二十六歲的杜毅,還是很有尺度的,他沒敢用水筆,去刺李歡的其他部位,而是衝著皮糙肉厚的胳膊去。
李歡很健壯,所以就算他的水筆筆尖,如入無人之境般,刺入李歡肌肉突起的胳膊中,筆管受到前後阻力,隨著“啪”的清脆一聲,炸裂成紛飛四射的塑膠片,場面看上去蠻嚇人,其實李歡也沒受什麼傷,就是感官上很疼。
杜毅要的,就是這種能夠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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