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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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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金成久久不能入睡,正迷糊著,忽聽窗外有輕微的響聲,他悄悄地爬起來,隔著窗欞朝外邊看,只見一個人影一閃就不見了。那人個子不高,像是女人的身影,但王前的個子要高多了。

“會是誰呢?”他在腦海中像過電影一樣反覆思考著。“小媳婦?!”當他頭腦中閃過這個身影時,吃驚地睜大眼睛。深更半夜,她到這兒來幹什麼?

轉眼間就要過農曆除夕了,小媳婦家從生產隊分到了大半木桶牛骨頭湯,喜滋滋地提回了家。金成看了看,除了蘿蔔,其他真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吃晚飯時,小媳婦端給他們一碗經過重新加工的牛肉湯燒蘿蔔,大概又加了作料,總算還能入口。吃飯時金成看見,刁小三幾次伸筷要挾牛骨頭,都被小媳婦打掉了筷子。金成想起自己來時曾帶來一塊二斤多重的鹹肉,本來準備過年時大家吃,現在想到王前就噁心,乾脆送給小媳婦。

這一天,金成從姜山河那兒回來,遠遠看見小媳婦正站在自己的房門前,手裡拿著一封信。金成奇怪又是誰來信了,接過信才明白是小文的。信是用航空寄來的,“這個丫頭性子就是急,寫平信可以了,還要加航空,彷彿有什麼大不了的事。”等到讀完信後,他才猛然想起,一直忘了給小文去信,怨不得她在信中把自己罵得狗血淋頭,什麼陳世美、王魁、潘仁美,估計她搜盡枯腸,把古裝戲中能夠想到的壞人名字全部拿來了,她覺得還不解恨,又在信的末尾加上負心郎、玩弄感情等詞語,金成看後都笑了起來。不過信的末尾的幾句話卻讓他嚇了一跳:她馬上就會趕到龍巖來。還特地加了一句,說金成肯定被王前這隻母狗勾引壞了。

這事可不是鬧著玩的。小文一到龍巖,他和王前的事肯定要穿幫,那還了得,整個世界都會翻天的。前天,他已經答應王前,決定負擔她回去的路費,喜得她兩條倒掛眉不停地顫抖。夜裡,王前又來敲門,要和他發生關係,被他堅決拒絕了。他得趕快寫信制止小文,這時,小錢跑來敲他的門,因為分攤來回的路費,他們和姜山河發生了第一次衝突。

龍巖上杭一帶是福建著名的木材產地,每年姜山河他們南下繁殖蜂群時,總是將蜜蜂壓縮在幾隻蜂箱裡,到龍巖後再買當地生產的新蜂箱,這樣既省了不少來時的路費,回去又增加了需要的新蜂箱。姜山河他們來時的蜂箱少,分攤的運費也少,可回去就不一樣了,他們的蜂箱增加了好幾倍,姜山河仍堅持按照來時的路費計算,理由是他去找關係聯絡車皮,多用了錢也貼了不少人工,應該得到補償。小錢不同意,他並沒有增加幾隻新箱子,他說通路子送禮的費用已經多分攤了,再提就沒有意思了。兩人幾乎紅了臉,為分攤費用的事不歡而散。金成認為小錢是對的,只是礙著姜山河的面子不便講出來。

第一部分 第九章(2)

這一天,姜山河讓人捎信來,說他偶然覓得一首詩,想請金成賜教。金成見詩意平庸,缺乏意境,為不拂他的雅興,拈筆附一首《七絕·和友人》:

相逢何須曾相識,異國佳節逐笑顏。

三分小蟲縱橫處,共向閩西一枝春。

姜山河也是老高中生了,讀到高中畢業時,老母親要抱孫子,決意叫他回鄉結婚務農。他中等個子,方臉盤,看上去敦厚老實。他拖長尾音抑揚頓挫地朗讀著金成的《七絕·和友人》,連聲讚道“好詩好詩”,說著一定要留金成吃飯。金成連連搖手,笑道:“君子之交淡如水,今天這飯不吃了。”姜山河制止道:“不可,就憑你老弟一席話,飯是一定要吃的。我從不吃酒,今天高興,破戒也吃兩盅。”

姜山河叫人炒了兩個菜,拿來兩隻飯碗,各倒了半碗酒,金成先敬老薑,端起碗一飲而盡。姜山河翹起大拇指誇道:“好酒量,文人豪飲,李太白斗酒詩百篇,金成也是酒興催詩興,下筆如有神。我也來湊個雅興。”說著,端起碗也幹了個底朝天。立時,血直往頭上湧,臉漲得通紅,眼裡似乎也有了血絲。金成見狀,慌忙要奪他手中的碗,被他用手擋開了。“你真的以為我不能喝酒,你錯了,其實我挺能喝的,今兒咱老哥兒倆來個一醉方休……

”他緩一口氣,看一眼金成,繼續說道:“小錢那傢伙不是東西,他想擠兌我、羞辱我,他還嫩了一點。我姜山河吃的鹹鹽比他喝的水多,跑過的橋比他走過的路多,他憑什麼和我計較?今兒不是說酒話,我不會帶他去江西了,讓他一個人留在龍巖,看還敢兇不兇?”

姜山河的話讓金成大吃一驚,真要這樣,麻煩大了。除非特大的蜂場,小蜂場是單獨包不起一節車皮的。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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