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再次推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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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晚,張振生呆在自己的辦公室,對這起案件重新進行了回顧和梳理,希望能夠發現那被遺忘的線索和證據。
2月1日下午三點左右,曹飛洪來到學校附近的酒吧喝酒,一個小時後,李志文和趙軍也來到了酒吧,陪曹飛洪一起喝酒。三人一直喝到晚上九點左右,爛醉如泥的曹飛洪便被李志文和趙軍送回寢室。
據兩人所說,當時本打算把曹飛洪送回家的,但是由於曹飛洪與家人吵了架,不打算回家,堅持讓他們把自己送回寢室。於是,在曹飛洪的強烈要求,兩人便攙扶著曹飛洪,往學校的寢室走。
回寢室的路上,周東昇可能就在附近,剛好發現了喝醉酒正被攙扶著回寢室的曹飛洪。
在三樓的樓梯口,喝醉酒的曹飛洪與正準備離開的鄭少強相撞或者發生了肢體衝突,所以,才在曹飛洪的衣服上留下了鄭少強的指紋。這是據李志文和趙軍回憶的,也與鄭少強的口供相符,只是李志文和趙軍兩人並沒有提到曹飛洪撞到鄭少強這事。看來,這事還得找兩人確認下才行,這樣指紋的事就可以解釋清楚了。
隨後,鄭少強離開,回到了自己的寢室。而李志文和趙軍送曹飛洪回到312寢室,之後兩人也離開,回了家。
在李志文和趙軍離開寢室後不久,周東昇可能趁人不備,悄悄開啟了312寢室的房門,發現寢室裡只有曹飛洪一人,便將曹飛洪帶離出學校。
曹飛洪當晚就應該被帶離出寢室,不然從2月1日到2月8日這段時間,將曹飛洪藏在寢室也不太現實,很容易被發現。如果當晚在寢室把曹飛洪殺害,再藏在寢室,也是很不方便的,而且與死亡時間也不匹配。
因此,按照張振生的分析和推測,曹飛洪應該在2月1日那晚就被周東昇帶離出寢室。那麼,周東昇是怎麼把曹飛洪帶出寢室的呢?根據張振生的判斷,周東昇應該事先準備了一個可以裝下成年人的箱子,趁曹飛洪喝醉酒,將其裝入其中,再佯裝正常的離校學生,將曹飛洪帶離學校。
還有,周東昇是直接在312寢室將曹飛洪裝入行李箱,還是把曹飛洪搬到自己所住的310寢室後再裝入的呢?
據張振生對周東昇的瞭解,對方為了謹慎起見,可能是把曹飛洪搬入自己住的310寢室後,再鎖上門,不慌不忙地將曹飛洪裝入箱子,而且也是為了避免在312寢室留下什麼線索和證據。之前,張振生和黃海濤已經到312寢室去仔細檢視過,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當然也可能有些蛛絲馬跡,只是他們當時並沒有注意到。看來,312寢室和310寢室,都必須再次仔細地清查才行,說不定能夠有意外的收穫。
隨後,周東昇假裝離校的學生,拖著裝有曹飛洪的行李箱離開寢室。
這樣的話,周東昇在學校外肯定有一個落腳的地方,並且將曹飛洪關在這個地方,直到2月8日晚十一點到十二點的時候,再將曹飛洪打暈或者殺死,弄到火車軌道上。
這樣來分析的話,那就可以從周東昇在校外的落腳點找起,看是否能夠尋找到什麼線索和罪證。但是,偌大的一個城市,這樣一個地方該何從查起呢?簡直就是大海撈針!
不過,張振生還是儘量按照周東昇的為人性格和行為方式來進行推測。為了方便行事,他肯定不會找在遠離火車站的地方,不然再次搬運曹飛洪到火車軌道上也是挺費事的,甚至還可能被路人看到。這樣來看的話,最佳的地方便是離火車站比較近的地方,這樣就更方便除夕那晚行事。
但是,周東昇為什麼不在2月1日當晚就把曹飛洪弄到火車軌道上,非得選在一週後2月8日的除夕之夜呢?
按理說,2月1日晚曹飛洪喝醉酒,將他弄到火車軌道上,豈不更加方便?他幹嘛非得拖一週的時間,而且費時費力?到底是為什麼?有什麼特殊的用意呢?難道是為了除夕之夜的暴雨?為了這個“天時”和“地利”絕佳的大好時機?但是,這樣的暴雨機遇可是非常難得的啊!即便事先檢視了天氣預報,也不一定能夠在那一晚等到這樣的特大暴雨啊!或許,一切只是偶然的巧合!
還有就是,2月1日到2月8日這段時間,曹飛洪是活著,還是已經死了?根據屍檢的結果來看,曹飛洪的死亡時間是在2月8日的23:00—1:00。在案發的時候,張振生只是將其當成一般的火車事故來對待,對死亡的時間自然沒有什麼疑問。不過,現在看來,也不排除其他死亡時間,到時只需要將曹飛洪的屍體冷藏起來,自然可以起到混淆死亡時間的目的。再加上,2月8日那晚下著瓢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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