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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獲獎禮物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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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鄭少強參加了院學生會的部長會議,內容主要是讓大家在國慶前聚聚,就是讓大家出去吃喝玩樂之類的。參加完會議之後,他從院學生會辦公室出來,準備順便去圖書館還書。在路過學校的通知欄時,他看到很多同學圍在那裡,不知是張貼了什麼重要通知。

於是,他也跟著走了過去,發現是學校舉辦的散文詩徵文比賽獲獎公告。本來,他對此沒有什麼興趣的,打算離開,卻在公告中無意發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他轉身再次仔細地閱讀了一遍,發現獲得散文詩徵文比賽一等獎的居然是鄧嘉欣。

他以為是自己的錯覺,便又看了一次,發現的確是她的名字。他在大腦中立馬得出這樣的結論:鄧嘉欣獲獎了!他所愛的人摘得了一等獎的桂冠!

是的,鄧嘉欣獲獎了,而且還是獲得了大賽一等獎。這該是多麼令人振奮和高興的事情啊!而且,她還是大一的新生啊!

緊接著,鄭少強又看了看其他的獲獎名單,發現獲得二等獎的有兩名,其中一名是大二的,還有一名是大三;而三等獎的有三名,其中有兩名是大一的,另外一名是大二的。獲獎名單中,專業各異,有些是文學專業的,有些則是其他非文學專業的,如公共管理專業,平面設計專業,甚至還有計算機專業的。真是五花八門,各有千秋,各具特色啊!

為了向鄧嘉欣表示祝賀,鄭少強打算送一件禮物給她,算是表達自己的心意。起初,他很想請她吃飯的,但是,這個月他的生活一直比較拮据,靠著哥哥臨時打來的兩百塊錢以及之前剩下的八十來塊錢,艱難地度日。而且,到現在,所剩的錢也不多了。因此,他放棄了這個念頭。但是,無論如何他也必須表示下自己的心意,畢竟獲獎的是自己的老同學,還是自己心愛的人,怎麼可能將這麼值得慶祝的事情不當回事呢?而且,他也可以趁此機會和她見上一面。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理直氣壯了!看樣子,必須儘快去買件像樣的禮物才行。

於是,中午的時候,他拋下所有的事情,立即跑到學校外面去買禮物。

一路上,他都在想到底該送什麼禮物,才能表達自己的心意了,不能太過俗套,也不能太過張揚,不然,鄧嘉欣可能不會收的。他知道,她還是比較單純、比較有主見的女生,並不是那種物質至上、俗裡俗氣的女孩,也不會以大眾的觀念來左右自己的思想和判斷。她是一個個性鮮明,甚至有些特立獨行的人。

思來想去,鄭少強覺得還是應該送一個她既感興趣,又不會表露出自己愛意的禮物。畢竟,他還不敢公然送給她玫瑰或者其他首飾、項鍊之類的東西,這樣豈不是公開表露了自己的愛情嗎?他覺得,現在時機還不夠成熟,慢慢發展看吧,等到水到渠成的時候,再送這些比較張揚的禮物也不遲。

鄧嘉欣不是一直熱愛文學嗎?要不乾脆送一本書給她?或者送一支筆?對!乾脆就送一支鋼筆吧!在她手中,這支筆就是可以綻放光彩的妙筆,是可以化腐朽為神奇的神來之筆!這太有意義了!雖然送鋼筆已經顯得比較俗套,但是正所謂禮輕情意重,這筆就象徵著可以實現她理想的利器。

對!就送鋼筆,而且要選一支比較精緻而獨特的,這樣才可以與她高雅的氣質和不凡的才華相匹配!

就這樣,鄭少強利用中午的時間,花了五十塊錢,買了一支漂亮而精緻的鋼筆,準備晚上的時候送給鄧嘉欣。

這幾天,鄧嘉欣也感到有些心煩意亂。本來,她的心情就不怎麼好,只想獨自一人待著,獨自一人在圖書館看看書。但是,自從那次在圖書館偶遇鄭少強之後,她發現他幾乎每天都跑到二樓她經常看書的書庫,讓她感到有些厭煩,不得已只好跑到五樓,重新找了一個相對安靜的地方讀書。

圖書館的五樓,有兩三個房間是不對外流通的,只能在裡面看書。這裡的書籍大多都是圖書館的珍藏本,是為了以防流通書庫的書籍丟失之後,在這裡還能找到珍藏本,這樣就不致於讓一些珍貴的資料流失。平時,這幾個房間來看書的人並不多,一般只有零星的幾個人,相對流通書庫人來人往的環境,相對比較安靜。

鄧嘉欣也是那次見到鄭少強後,在圖書館四處閒逛的時候,偶然發現這個絕佳的看書環境的。因此,自從那次之後,她便再也沒有去二樓,只是為了躲避鄭少強,不想讓人來打擾自己看書的心情。現在,她越來越喜歡獨處,越來越喜歡獨自看書,獨自思考。

這天晚上,鄧嘉欣吃過晚飯後回到宿舍。同寢室的舍友何馨芳告訴她,她的散文詩《擦肩而過的青春》獲得了全校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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