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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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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憶的身體就像澆了盆冷水般,輕輕一顫,人整個就清醒了,眼睛也一下變得炯炯有神,睏意全無。當然,冷水是痛苦體驗,這只是一個形容,其實雲憶醒來感覺是很舒服的,渾身充滿了力量,就像睡了三天三夜,把缺的覺全補回來的那種痛快的感覺。

“憶兒,今天,我們就要啟程前往崑崙山了,這次的路程會長點,”陵雪瞅了眼雲憶,只見剛才還渾渾噩噩的小丫頭,被急醒令一喝,馬上就是活蹦亂跳的調皮樣子,“憶兒,如果你覺得累了,就告訴為師,我們中途找個地方休息……”

“不不不,師父,憶兒一點也不累,不用休息的,我們直接飛去崑崙吧!”雲憶連連擺著小手,生怕給師父造成拖累。

“那好,我們這就上路。”陵雪道,快步走出房間,在走廊念頭喚出了幽雪劍。雲憶這次有了經驗,也不等陵雪來扶,自己一個蹦跳,就穩穩地站在了劍身之上。

“好了,師父,我們走吧!”雲憶回過頭,對著陵雪點了下頭。

一道藍色的劍光劃空而過,載著這師徒二人風一般向崑崙山飛去,這速度快到連無形的空氣都被劍氣劈為兩半,真是炫酷吊炸天了。

我要變美人!還要學御劍!還要學陵雪師父那些除妖的法術!哎喲,看樣子到時我會真的好忙哦,到底要學哪一個呢?

陵雪師父都長得這麼英俊了,可師父說崑崙閬風派因為處在崑崙仙山,得山水養人,個個都生得溫潤如玉,這還有得有多少英俊的男生和漂亮的女生啊!

嗚嗚嗚,那我得先變漂亮,不然豈不是要被他們看不起了?

不對啊,他們既然是修仙之人,一定和普通人不一樣,不會在乎相貌美醜這種事的吧,那我還是先學御劍好了,這樣去哪裡都不用走路了。

師父說了,修仙之人,當以斬妖除魔,為天下造福為己任,那麼學除妖才最重要吧。雲憶啊雲憶,你看看你,師父的話都聽到哪裡去了?天天都不知道腦袋裡在想些什麼東西!

作為筆者的我能穿越說上一句麼,我只想說,雲憶同學,你想多了吧!你造嗎?這三門技能,光修習其中一樣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還得看師父怎麼教你,哪一個更有天賦。你糾結得這麼狗血,你以為你是有步步高點讀機哪裡不會點哪裡,百般技藝隨便你挑,一下都能學會一樣,切。

喂,你說了何止一句話?不要再劇透了,也不要再霸佔字數了,速度滾啊!好吧,我走了,各位親們,不要迷戀姐,姐會讓你吐血,含淚離開,88。

總之,雲憶一路的表情,雖然因為自己的內心戲而千變萬化,但整體全程還是跟打了雞血一樣的興奮無比,畢竟她所一直期待的修仙之途終於要真正的開始了。

第六話 雪狐披風

“憶兒,把這個披上吧!”飛了長達五六個時辰的御劍,一直沒有多說話的陵雪,把一件柔軟的皮毛衣服輕輕搭在了雲憶的肩上。

“可是師父,我不冷啊!”習慣了高空飛行的雲憶,只覺得涼風拂面舒服得很,倒是不覺得寒冷,這丫頭以為師父覺得自己年幼小身體弱,有點不開心,便順手把皮毛衣服放在了手裡。

衣服的內襯是白色的絲面,表面是一層濃濃的皮毛,只是這皮毛有著非常柔軟的觸感,雲憶在落花村摸過小兔子小貓小狗,都沒有這麼好的手感。整張皮毛雪白雪白,沒有一點雜質,顯得特別高貴華麗。雲憶把它放在臉上蹭了蹭,細碎的絨毛在每個毛孔上跳起舞來,這種難以形容的溫暖和舒服,大概就是在極北之巔穿上這衣服恐怕也是溫暖如春吧。

美中不足,這皮毛衣服雖好,有著一股檀香,但仔細聞還是隱隱有點臭臭的味道。

“你發現了啊,雖然用檀香薰了很多遍,還是會有這種味道。”陵雪頓了頓,道出了這皮毛的來歷,“為師八年前去天山追擊一隻雪狐,這雪狐雖然道行深厚卻不肯專心修行,偏要化為美女吸食山下男子的精氣來練邪功。我和它鬥上了三個時辰,它終於處於劣勢,我本想將它誅殺,誰知它突然頓生悔悟,並褪下一身的皮毛以此立誓再不傷人,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告誡它後將其放走。我還記得,它臨走道,要我替它保管這身皮毛做為警戒,若自己有違反誓言,我隨時可以取它性命,決無怨言。”

“聽上去這雪狐倒不像是個壞妖怪。”雲憶撲閃著眼睛,聽得很入迷。

“這八年間,我再沒聽過它的任何訊息,也沒有居民受到它的傷害,想必是信守諾言,找了一個沒人的地方清修去了吧。”陵雪的表情很是欣慰,“後來我要帶晚兒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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