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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萬惡之源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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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玄五人離開夜總會,這個取經四人一馬組開始對18k的堂口一路平推,第一個選的就是最近的賭場。£∝,

賭博在人類誕生之後就隨之產生,從未斷絕。追溯人類賭博史,早在舊石器後期便有“碰運氣”習慣,華夏國史前文明中大量運用“抓籤”筮卜方式來判斷兇吉,包括重大戰事均透過卜卦來決定。

最流行的賭博,大都是“撞數”運氣類,如單雙、骰子、四門方寶等,這類賭博在程式上簡單易懂,不易作弊,適合各種社會人群。此外,還有是娛樂類賭博,運氣結合心智較量,如麻將和撲克;圍棋與象棋這類純智力遊戲則不宜賭博,因為賭博在於驗證“天意”和“運氣”,這是它永遠充滿魅力之處。

對於賭博的危害,很多人認為只是一種娛樂而已,大多數人都可以享受賭博的樂趣而不會導致什麼問題。實際上,這種認識是極其錯誤的。華夏國孔聖稱賭博為“惡道”,孟聖稱賭博為“不孝”,管聖稱賭博為“惡政”。李玄在上小學時,趙老師就給他們講過賭博的十大危害。

一是壞心術:俗話說賭場無父子。一入賭場,就變成了利益競逐,助長不勞而獲的習氣,一片貪心,千萬算計,都想要贏對方的錢,心中就轉生出無窮惡念,暗設戈矛,視親如仇。

二是喪品行:賭場之中只問錢少錢多,既無長幼秩序之分,又無輩分尊卑之別,沒有體統,自然喪失品行。

三是害性命:贏者不分晝夜,輸者不顧飢寒,不斷消耗自己的精神和身體,有損健康,甚至喪失了性命。有的老人賭博時受到刺激,當場死在賭桌上。

四是汙祖先:賭者多是敗家子,羞辱自家門戶,有損祖輩英名。

五是失家教:賭博在家庭之中最是容易看到聽到和學到,戲法變家法,家風大壞。

六是傾家產:凡賭博者氣勢豪壯,揮金如土,至債臺高築,無家可歸。

七是生事端:賭博通宵達旦,禍機所伏,正所謂防火防盜防小三兒。此小三兒當然不是那個萬年參王的小三兒啦。

八是棄親情:只顧自己的豪爽,不顧家人的怨氣,失去天倫之樂,骨肉分離,妻離子散,父母傷悲。

九是違法令:法律禁止賭博,賭者易患牢獄之災。

十是遭天譴:賭博天怒人怨,設賭之人每遭橫禍,參賭之人最易散財,天道好還,因果報應,絲毫不爽。

賭博之害,比起水火盜賊,還要更加地厲害;可是人們對它,卻是特別地愛戀,而且執迷不悟,甚至賠上了性命,也是心甘情願,可憐復可悲!

華夏國古時有不少有識之士編寫過詩歌,來勸誡賭徒,其中有《十字令,賭徒》:“一心贏錢,兩眼熬紅,三餐無味,四肢無力,五業荒廢,六親不認,七竅生煙,八方借債,九陷泥潭,十成災難。”

在大清王朝時,有個姓施的教書先生,為了挽救染上賭癮的“獨子”,曾作《戒賭詩》:“貝者是人不是人,只為今貝起禍根。有朝一日分貝了,到頭成了貝戎人。”這首詩充分運用文字組合,巧妙地將隱語含在其中:貝者合為“賭”,今貝合為“貪”,分貝合為“貧”,貝戎合為“賊”。全詩透過對“賭、貪、貧、賊”的字形字意分析,將賭博的危害,賭徒的後果自然巧妙的融入詩中,賭是因“貪”而“賭”,因“賭”而“貧”,因“貧”而鋌而走險,最終成“賊”之日便是墜入“法網”之時,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賭徒們的必然之路。

賭博何以能流傳至今?應是人的貪性在做祟。貪性是人類無窮盡地求生存、求繁衍、求幸福的**。但不是所有的貪效能讓人如願以償。貪賭就如身體裡的酸鹼不平衡,以至得了一種怪病。

在華夏國,是嚴禁賭博的。在港島,只有賽馬會能舉辦合法的博彩活動,包括賽馬及**彩。

雖然不允許公開開設賭場,但是港島地下賭場還是存在的,基本上背後都有黑幫的影子。18k就在設賭方面贏利很多。

雖然港島賭場沒有澳島的賭場規模和名氣大,但是港島的電影中賭神、賭聖、賭王經常出鏡,讓很多人心生崇拜。特別是港島電影裡面的賭場著實氣派,十分的宏大。其實,在港島賭場是不合法的,地下賭場也是不可能建成那麼宏大的。

當李玄來到地下賭場的門口,感覺到賭場中一股罪惡之氣沖天而起,“我靠,這得害了多少人啊!賭之一字,果然害人不淺。如果把這個賭場滅了,那可是大把的功德啊!”

李玄一聲令下,浩南、山雞和小弟丙立刻衝入賭場,開始打砸。那個不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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