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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正的時代,國庫底主要收人是田賦,惟有對田賦有把握,才談到整理財政,才談到富國。隆慶五年已經有過徵賦不及八分,有司停俸的詔令。(《明史》卷—二七《蕭彥傳》)神宗登極以後,下詔:隆慶元年以前的積欠,一概豁免,隆慶四年以前的積欠,免三徵七。(《明史》卷二二九傅應禎傳》)換一句講,便是隆慶五年以後的積欠,一概追繳,同時還得追繳以前三年的七成積欠。考成法實行以後,規定徵賦不足額的,巡撫和巡按御史聽糾,府、州、縣官聽調。事態確實有些嚴重了。從書生底立場看,一切只覺得操切,但是除了整理田賦以外,在當時的環境之下,有什麼方法可以增加國庫收入,彌補歲入、歲出底巨大的差額?
元年,戶部尚書王國光奏稱:
國初天下州縣存留夏稅、秋糧,可一千二百萬石,其時議主寬大,歲用外計贏銀百萬有餘。使有司歲徵無缺,則州縣積貯自豐,水旱盜賊,不能為災患。今一遘兵荒,輒留京儲,發內帑。由有司視存留甚緩,苟事催科,則謂擾民,弊遂至此。請行天下撫、按官,督所司具報出入存留逋負之數,臣部得通融會計,以其餘濟邊:有司催徵不力者,悉以新令從事。(《明史》卷二二五《王國光傳》)
這是一個整理地方財政的計劃。王國光主張由地方當局整理田賦收入,除去規定截留作為地方經費者以外,一概呈報中央,再由戶部統籌,作為國防的經費。這一個計劃底提出、批准和實行,當然都有居正在內。經過嘉靖、隆慶兩朝虛耗以後,從神宗登位起,直至萬曆十年,國家稱為富庶,(《明史》卷—二二《張學顏傳》)不能不認為居正底大功。
萬曆元年,六部的人事發生了兩次變動。九月間吏部尚書楊博因病致仕,不久逝世。楊博底去位,當然是一個很大的損失。
居正說過:
自餘登朝,則見故少師太宰楊公,心竊嚮慕之,公亦與餘為忘年之契。公在本兵久,又遍歷諸鎮,躬履戎行,練習兵事。餘每從公問今中國所以制御夷狄之策,及九塞險易,將士能否,公悉為餘道所以,如指諸掌。故自餘在政府,所措畫兵事,蓋得之公為多。(文集五《吏部尚書襄毅楊公墓誌銘》)
楊博逝世以後,延推吏部尚書,候補人第一名、左都御史葛守禮,第二名、工部尚書朱衡,第三名、南京工部尚書張瀚。守禮資望最好,朱衡在河工方面,成績最著,但是居正認定張瀚清貞簡靖,獨用張瀚。本來第三名稱為陪推,照例是用不到的。因此張瀚對於居正,真是感激,在人才進退的方面,不免受內閣底影響。
禮部尚書陸樹聲因為對於內閣感到不愉快,請求致仕,居正託樹聲底弟弟樹德去挽留,但是樹聲去志堅決,只得由他去了。居正自己到樹聲家中,要他椎薦替人,樹聲推薦南京禮部侍郎萬士和。十二月間,禮部尚書也換了人。
在邊疆方面,最重要的變動是宣大總督底更換。宣大是當時最重要的地方,對付俺答封貢,王崇古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是崇古需要休息了,居正提出方逢時。一次在文華殿上,神宗問道:
“宣大重鎮,為什麼要取回王總督?”'更多精彩,更多好書,盡在'5 1 7 Z 。 c O m'
“朝廷用人,不宜把他底力量用盡。王崇古在宣大久了,應當休息一下,他日不妨再用,”居正說。
“誰可以代王崇古?”神宗又問。
“方逢時可代,”居正答。(參書牘五《與王鑑川言兢業邊事》)
這樣決定了王崇古入理京營戎政,方逢時補宣大總督的詔令。逢時本來是和崇古共事的,一切都很順利。
北邊的問題,暫時穩定了,但是廣東、廣西和四川還需要處分。處分的方法,第一便要使得地方負責官吏,感覺地位底穩定。居正和神宗也說起:
“現在南北督撫,皆臣親自選用,能為國家盡忠任事之人。皇上宜加信任,不要聽浮言,加以苛求,使他們無從展布。”
“先生底話說得是,”神宗說,“先生公忠為國,所用的人那有不當的。”(參書牘六《答殷石汀言終功名答知遇》)
廣東離北京太遠,地方又太富庶了。中央鞭長莫及,吏治不能澄清,貪官愈多,民憤愈大。政治底不良,成為地方治安的大禍。嘉靖中年以後,和平、龍南一帶,李文彪、謝允樟、賴清規,都稱王,佔據江西、廣東交界的地方,但是政府因為受到倭寇底牽掣,始終無力應付,直到四十四年,才算稍為安定一下。隆慶年間,惠州藍一清、賴元爵,潮州林道乾、林鳳、諸良寶,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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