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秦國監察體系 (第1/2頁)
劉龑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除了直屬於皇帝直管的內衛、察事和邦諜外,秦國的監察體系還有屬於京兆尹的皇城司、御史臺、刺史,以及樞密院的督察司。這些機構相互配合,形成了一個嚴密的監察網路。
其中,皇城司的設立有著特殊的背景。由於京畿之地勳貴權勢者眾多,為了加強京兆尹的權威,皇城司應運而生。否則,在這個高官雲集、勳貴成群的咸陽城中,從三品的京兆尹僅憑自身品階很難壓制得住。
因此,皇城司的存在具有重要意義。其主要職責是探查京師上下,掌握權貴們的隱私和民間輿情,以便京兆尹能夠更好地維護京師的平安。
御史臺則自不必多說,它一直以來都是朝廷的重要監察機構。除了原本的風聞奏事職能外,劉胥還專門設定了臺獄,並受理一些特殊的訴訟案件。
此外,御史臺中還設有受事御史一職,由御史擔任,每天都有一名御史輪流受理詞訟。這樣的安排使得御史臺在處理政務方面更加靈活多樣,也更能適應複雜多變的政治環境。
從那時起,秦國的所有重大案件都會由御史臺與刑部、大理寺共同審理,這就是所謂的“三法司”聯合辦案。大理寺負責審訊犯罪嫌疑人並起草判決書,而刑部則負責對這些判決進行稽核,並將結果上報給御史臺進行監督審查。
對於那些罪行極其嚴重的“十惡不赦”罪犯以及死刑的複核,則需要廷尉親自過問,並向皇帝呈報後才能下達正式的詔書。
最初,御史臺是從漢朝繼承而來的,它擁有監察權力,但基本上只限於京城地區。然而,劉胥加強了御史臺的權威性,設立了許多專門的御史職位,比如巡鹽御史負責監督鹽業事務,巡城御史負責監管京城和四個都城等等,總共有十三類御史,他們代表著中央政府表面上對全國各地的監察機構。
具體到地方各級行政區劃,即州府郡縣,由本州府的刺史進行日常監察工作,直接隸屬於廷尉管轄。刺史及其下屬人員不能在被監察的州府建立固定的衙門,而是要以流動辦公的方式履行職責。
刺史的主要職責包括六個方面:
一、“強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強凌弱,以眾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併土地,反對其橫行鄉里。
二、“從四品以上不奉詔,遵舊典,倍公問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即打擊地方高階官員的以權謀私的不法行為。
三、“從四品以上不恤疑獄,風歷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苛暴剝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實訛言。”即打擊地方高階官員執法不公平。
四、“從四品以上選署不平,阿附所愛,敝賢寵玩”,即打擊地方高階官員在察舉士人時偏向親己。
五、“從四品以上子弟恃怙榮勢,請任所監”,打擊地方高階官員子弟不法。
六,“從四品以上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打擊地方高階官員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結。
這六條是劉胥照搬他爹漢武帝劉徹,對刺史的職權作出明文規定,既可以為刺史行使權力提供依據,又可以防止刺史濫用職權干擾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務。
只是秦國早已經棄用多少石來表示官階,改用九品十八階這種更清楚明顯的方式,原文兩千石中最低的比兩千石相當於秦國的從四品。
刺史本人負責轄地中高階官員的監察,更低階的官吏則是由其下屬督郵監察,整個刺史府上下屬於位卑權重,是秦國以小治大的政治平衡措施之一。
而在秦國的軍事體系當中,樞密院的督查司又分為督司與察司,其中督司負責督促部隊嚴格完成軍事訓練、武器盔甲保養、戰馬飼養等職責。
戰時其帶領部下組成督戰隊,處置各種戰場違紀行為,戰時享有督戰全軍上下,無一不可斬之權。
而察司明面上是部隊的軍法官,日常處理軍中糾察、違紀,探聽軍中各種訊息,戰時記錄軍功,戰後與督司和部隊將領一起對戰死、殘疾將士家眷進行慰問,保證撫卹發放到位。
秦國還有最大的一支民間監察人員,那便是墨家弟子了。在墨家弟子的課業之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遊學。這個過程需要持續三至五年,而其中最重要的課程之一,便是發現不法之事並及時向秦國的各個監察部門彙報。
一旦發現問題,如果對方未能妥善處理,墨家弟子們將會把事情上報給他們的師父。最終,這件事將由當代鉅子親自面聖遞交。然而,如果朝廷始終不處理此事,那麼這些墨家弟子可就不是好惹的了。作
《大漢西征路線》 第15章 秦國監察體系(第1/2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