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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霍桑卻仍安閒如常,好像他講的話,並不是他自己的經歷,只是什麼“齊東野語”式的故事。
我催促著說:“你瞧見那開槍的人嗎?誰?”
霍桑又吐出一長條菸絲。“別心急哪。這就是險。現在說到巧了。這巧字上又分兩點:第一,那開槍的人也是在無意中遇見的。包朗,你可記得我們在亞東七樓跟那個七十上號茶房談話時,有個戴眼鏡大模大樣官僚典型的傢伙,從甬道東端走近我們嗎?”
我應道:“很清楚。那傢伙個子很高,穿一件深藍色的長袍,戴一項棕色的呢帽,嘴唇上還有些短鬚。”
霍桑點點頭:“你的記憶力倒還沒有隨著年齡而衰退。開槍的就是這個人。”
倪金壽問道:“你可認識這個人?”
霍桑皺著眉峰,“不,我簡直不曾看見他的正面。我的失敗的考語,就指這一點。……唉!太謹慎真會壞事。”他隨手把煙尾丟在菸灰盆裡。
我說道:“喂!你說下去啊。開槍以後怎麼樣?”
霍桑道:“那就要說到巧的第二點了。這一點你也可以將功抵罪,那電話間的玻璃門下半截是木板的,因為那門開著,我的身子雖然蹲倒,仍瞧得見開槍人的一部分。我見那人旋轉身子,向著那南面的大門走出去,腳步很從容,分明是個老手。我連忙也站起來,把電話筒擱好,用白巾掩著面頰,從電話間裡走出來。這時,我已將大衣卸下,挾在左腋間。我走出電話間以後,早已有幾個閒人和那旅館裡的職員圍攏來。我隨便敷衍著,聲稱自己投醫院去。那旅館職員分明也為著怕事,讓我從前門走出去。
“這時前門口出進的人不少。我走到門口,仍把手巾掩著臉,向左右瞭望,看見那人正在右首轉角上走上汽車。那汽車恰巧停在我的汽車的後面。他以為我已中槍,故而態度上絕對從容,更不防我會尾隨他出去。因著他的從容,門口雖有不少人因槍聲而驚異,也絕不懷疑到他。我的態度自然也須保持從容,等到他的汽車開動以後,我才放開腳步,走到我的汽車面前,開了車門跳上去。我的汽車開動的時候,前面那輛汽車已駛得相當遠,但沒有脫離我的視線。那是一輛綠色汽車!”
倪金壽忽舉起了一隻手,表示他要插一句話。“是出差汽車嗎?”
霍桑點點頭。“是的,是強生公司的車子,號碼是八零八四四。”
“那容易了。我們立刻可以查明白。”倪金壽說時,又在他的記事冊上寫了幾筆。
霍桑繼續說:“我將汽車加增些速率,追到和前一輛車十碼光景的距離,便照著前面的速率,遠遠地跟著。那汽車經過貴州路,西藏路,又向西進行,一直到徐匯路,一路上並不停頓。在徐匯路將近終點,忽而突然掉頭過來。這時我幸虧眼快,忙向支路上轉彎,避過他的視線。你們猜一猜,他把車子向東回駛,到什麼地方停頓?”
我答道:“可是仍回到亞東旅館嗎?”
霍桑忽向我瞅了一眼,點點頭。“對,包朗,你的推理力的確不錯。他仍舊住在亞東里啊。”
“那麼,你已知道了他的房間號數嗎?”
霍桑忽皺著眉峰,微微發出一聲嘆息。“沒有,這就是我所說的失敗點了。因為他的汽車在亞東的西面的側門口停住,就下車走進亞東里去。我當然也跟下來。那時我在車子裡已經過一度臨時的化裝,外衣也丟在車廂裡。當他走進西部的電梯間時,我本來也趕得著進去。可是我因著過分謹慎,怕被他瞧破真相,不敢跟他同乘那一次電梯。我沒有辦法,只得在電話間門前等著。等到電梯回下來時,我急忙進去問那司機,那司機對於先前一次的客人雖約略有些印象,但不很清楚。他說那個有須的人,似乎在五樓下梯的。我相信這個人真住在五樓,至少總也在亞東里。所以我打算回來跟金壽兄商量一下,再去查問他實在的號數。”
倪金壽作懷疑聲道:“他不會從一面電梯上去,又從另一面電梯下去,用蛇脫殼的方法甩掉你嗎?”
霍桑搖搖頭道:“不會,我在汽車中追隨他時,非常小心,絕不曾引起他的疑心;就說他瞧見了我,要甩掉我,在汽車兜***的時候,儘可找別的機會。為什麼重新回到亞東里去?你總知道罪犯們常遵守著一句格言:”犯罪場所是個最好的隱避所。‘他一定以為這個地點很安全呢。“
“你相信他再不會搬走嗎?”
“不會,他既相信我已中槍又不知道我曾追隨他,況且我退出旅館時,那輛八零八四四汽車也開走了。我料想他一時也許還不會離開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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