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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肉半邊烤得焦黑,撒了點鹽,聞著味道不錯,用匕首劃開,卻能看到一縷縷的血絲。
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將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嚐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惡狠狠的撕扯。
他要在這裡生存,就必須適應這裡的一切。
聰明,狡詐,會坑人,在絕對的實力和強悍面前,無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有個詞叫三省吾身,孟清和認為相當適合現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時,一股鐵鏽味不停躥進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馬肉,還是留在手上沒有洗淨的血腥。
弓兵看著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塊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這樣的才是能在這裡活下去的。”
孟清和笑了,真心實意。那張略顯稚氣的面孔,不自覺的帶上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韻味。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滑的皮毛,草原狼餓肚子,它們仍能吃飽。
搖搖頭,想多了吧?
“說起來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韃子,能活下來的基本都不會那麼早死。”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身,“馬總旗運氣不好,下個總旗不知道是哪個孫子。”
孟清和聽著弓兵的嘮叨,沒有中途插言,他知道眼前這個漢子只是需要一個傾聽者。
一個鍋裡扒飯的弟兄,轉眼間就沒了,在邊塞的歲月,這樣的日子不知道還要經歷多少。
月上中天,弓兵起身,和同旗的幾個步卒上城頭巡邏,孟清和記住了他的姓名,姓高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卻記得很牢。
此時,他才想起,自己竟不知道馬總旗的名字。
好笑嗎?
他只想哭。
雙手支在身後,長長的吸了一口氣,再吐出,胸口還是發堵。
乾脆閉上眼睛,張開嘴,用盡全部的力氣,吼出一句:“套馬的漢子你威武雄壯……漢子你威武雄壯……威武雄壯……雄壯……”
別怪他立體聲回放,因為他只會這一句。
吼完了,孟清和舒暢了,難怪鬱悶的人總喜歡找個沒人的地方吼上兩嗓子,的確舒爽。
三十幾步之外,一個牽著馬的修長身影一個踉蹌,差點沒左腳絆右腳撲倒在地。
幾個舉著火把路過的邊兵互相看看,心中同時升起一個疑問,這是哪個兔崽子半夜不睡覺學狼嚎?!
翌日,一騎快馬天沒亮就馳往驛站,騎士身上帶著指揮使徐忠的奏報,奏報上寫明斬敵首六百餘,獲戰馬一百八十餘,擒百夫長以下五十餘。
奏報末尾,徐忠特意提及沈瑄,言其在此戰中表現得極其勇猛,率眾騎出戰,一馬當先,斬敵首不下十數。
北平府的燕王也得到了訊息,在與道衍和尚對弈時,連連誇讚,“吾兄之子,麒麟兒也。”
燕王口中的兄長,不是他的親兄弟,而是洪武帝的義子沈良。
洪武帝有二十六個親生兒子,十六個女兒,還收了二十多個義子,加起來,差不多能湊成兩個排。
沈瑄的父親沈良便是其中之一,未到不惑之年,便戰功赫赫,還曾救過燕王的性命。本該富貴榮華加身,躺在床上數銀子看美女到老,不想卻屢次被御史彈劾生活作風問題,還險些同藍玉謀反案扯上關係。洪武帝大怒,沈良雖保住了性命,卻失了聖心,被削去世襲一等侯爵,遠遠打發到了邊塞。
好在他和燕王交情極為不錯,燕王兩次掛帥北征沙漠,大軍中都有這位義兄的身影。不幸的是,洪武二十九年,燕王第二次北征途中,這位義兄舊疾復發,死在了軍中。
沈瑄繼承了父親的軍事才能,十七歲便在大軍北征中立下戰功,十八歲入燕山左衛,通俗點說,就是燕王親軍。一年之後,又身負燕王密令,前往開平衛任職。
沈瑄是根正苗紅的燕王派,雖然父親被奪爵,與洪武帝依然有義親的名分。
開平衛指揮使徐忠和鄭千戶明知他是個燙手山芋,還是不得不接下來。
接下來之後,還必須好好看著,不能有所差池,畢竟沈瑄的父親就留下他一根獨苗,燕王也視他如親侄,真出個好歹,賠不起啊!
哪想沈瑄剛到不久就遇上韃子犯邊,他還親自率領騎兵出城作戰。
徐忠咂舌,這就是頭虎崽子!
鄭千戶腦袋都大了,好在沈瑄武力值驚人,豪發無傷全須全尾的回來了,否則,他就該考慮是找根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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