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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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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嘗試行為,最後競發展成屠殺與處刑的文化。

英國清教中,有個特別的單位。

茵蒂克絲如同懺悔自己的罪狀般輕輕訴說著:

為了對抗魔法師而研究魔法,並研擬製勝策略的必要之惡教會現在的茵蒂克絲真的就如同一個修女,她繼續說道:不瞭解敵人,就無法防禦敵人的攻擊。但是,一旦理解了汙穢的敵人,自己的心靈會被玷一萬。一旦接觸了汙穢的敵人,自己的身體就會受到玷汙。所以將這些骯髒工作一手接下的,就是必要之惡教會而其中的核心就是

那十萬三千本書?

嗯。茵蒂克絲輕輕點頭:所謂的魔法就是些類似公武的東西,所以只要透過逆向推算,就可以中和敵人的攻擊這也是為什麼我要把十萬三千本魔道書記在腦中的原因只要知道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就可以中和世界上所有的魔法。

上條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

原本以為毫無用處的右手。沒辦法打倒不良少年,沒辦法增加考試分數,沒辦法拿來把妹,自己連理都不想理的右手能力。

沒想到眼前這位少女為了獲得相同的能力,卻有著地獄般的過往。

可是既然知道魔道書封印的位置,那幹嘛不乾脆全燒掉算了?否則的話,只要有人看了魔道書,不就會一直產生魔法師嗎?

重要的不是書,而是裡面寫的知識。就算原書消失了,已經獲得知識的魔法師還是會把知識傳授給弟子,所以這並沒有意義。

所以這種人不叫魔法師,而稱之為魔導師。茵蒂克絲如是說。

上條心想就跟流傳在網路上的資訊一樣嗎?就算原本的資料消失了,複製的檔案也會不斷繁殖,永續存在。

而且,魔道書畢竟只能算是教科書而已。茵蒂克絲難過地說:光是看了魔道書,還不能稱之為魔法師。所謂魔法師,可以在魔道書知識中加入自己的特色,創造出全新的魔法。

與其說是資訊,不如說是會不斷進化的電腦病毒。

想要完全消滅病毒,只能不斷分析新的病毒,製造解毒程式

而且我剛剛說過了,魔道書是非常危險的。茵蒂克絲眯著眼睛說:即使是銷燬副本,專門的異端審問官也得用絲線把眼睛縫起來,以防止頭腦受到汙染,而且之後還必須經過五年洗禮才能拔除餘毒至於原書,以人類的精神力根本無法處理,所以分散於全世界的十萬三千本魔道書,除了將之封印以外,根本無能為力。

簡直像是大量殘留的核武一樣。

不,事實上也沒什麼不同。即使是原作者,或許也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

嘖話說回來,你不是說過只要是非超能力者的普通人,都可以使用魔法嗎?既然如此,為什麼魔法沒有在世界上廣為流傳?

上條想起了史提爾的火焰。要是世界上的人都能夠使用那樣的能力,所有以科學為根基的常識早就被顛覆了。

這點不用擔心畢竟魔法結社的那些人也不想隨便把魔道書外流。

為什麼?對他們來說,自己人應該越多越好吧?

如果身上有槍的人都是同伴,那世界上也不會發生戰爭了,不是嗎?

意思就是說,就算是會魔法的人,也不見得全都是同一國的。

正因為知道自己的絕招威力有多強大,所以不希望讓它落入敵方魔法師手中。

就跟最新兵器的設計圖一樣。

喔我大概懂了。上條思考著說道:換句話說,那些人都很想得到你腦袋中的那顆超級大炸彈。

將全世界十萬三於本魔道書的原書,全部複製在腦海中的副本圖書館。只要得到她,就等於得到世界上所有的魔法

嗯。茵蒂克絲用彷彿快死掉的聲音說道:如果學會了十萬三千本魔道書的所有知識,就可以顛覆世界上一切法則。我們稱這種人為魔神。

並不是指魔界之神。

而是指完全掌握魔法,已經進入神之領域的魔法師。

魔神

開什麼玩笑。

上條不知不覺咬緊了臼齒。看茵蒂克絲的模樣就知道,她也不是自己願意把十萬三千本魔道書都裝進腦袋裡的。上條想起了史提爾的火焰。她只是為了減少犧牲者而已,那是她唯一的生存意義。

無視於她原本好意的那些魔法師,讓人很不爽。而將她視為汙穢的那些教會,也很讓人不爽。這些傢伙都不把人當人看。但是讓上條最不爽的,是茵蒂克絲明明眼中看見的都是這麼自私的人,為什麼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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