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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林修自認為自己沒有那麼厲害的能力可以使他們加速幾百倍進化,只能盡力而已。
但這自己死後重生,本來就是不符合科學的事實,更別說頭頂上的兩個太陽了。
來到部落的第三天,林修充當起了老師的角色,更確切地說是聖人,神靈!
老人安排那個男性首領,給林修另外搭建了一間“房子”,勉強能擋風避雨,並且不用勞作,這已經是極高的待遇了。
就連男性首領自己,也是就地而眠,每天都要進森林裡捕獵。
上課就安排在這屋裡,本來林修是想批次製造,但效果卻非常不好,他發現這幫原始人還真是得了多動症,只要多人聚集在一起,基本就不能靜下來。
於是林修放棄了這個想法,決定單個地進行重點培訓,第一個徒弟,當然就是那老人。
老人的智商應該達到了一個不錯的高度,林修畫出的大部分象形文字,他都能知道一點,要知道這可是林修自創的象形文字,並非正版!
不過,也許正版的就是這樣呢!林修覺得自己的想象力還是挺豐富的,能想出這麼多字,算了下起碼也有一百多個,這個上課的過程,不但學生累,自己也很累。
比如吃東西的吃,林修就想了半天,這個字是極其常用的,人類幾乎每隔幾個小時都能用到,而且很容易表達出一絲。
林修先是畫了一個圈,代替那個口字,然後又畫了個簡單的人,代替自己,下面是個象形的嘴巴,代替乙字,就這樣吃字出來了。
不但是文字,林修的野心在教授過程中慢慢地膨脹起來,既然自己可以教他們寫字認字,那麼幹脆連語言也一起教了吧,這樣溝通起來就更加不是問題了。
有了文字當先,其實語言並不是很難的問題,這些原始人看起來就像是地球的東亞人,再加上象形文字和漢字都為語素文字,所以老人很快就能讀出每個字的讀音,並能和字對上號。
時間不知不覺地就過了半個多月,林修沒有想到自己的工作量是如此的大,這段時間裡,自己教授了老人將近200個常用字,其中有大半是自己發明出來的!
他基本上已經可以算是出師了,甚至可以將文字連成簡單的語句,雖然是斷斷續續的,但林修起碼能和他簡單溝通。
“吃,神。”老人尊敬地端上幾個瓜果,和兔子肉。
林修點點頭,很是鬱悶地說:“我不吃那個。”
所謂兔子肉,聽起來很鮮美,但其實並非如此,因為這裡沒有火!所以都是吃生肉,本來這種可愛的小動物林修就不忍心吃,生吃更加是噩夢。
但林修也不是沒有想過辦法,比如傳說中的鑽木取火。
但試過幾十次之後,林修便徹底絕望了,什麼鳥,這根本就不可能辦到!
幾乎每個人都聽說過鑽木取火對於人類的意義,但事實是絕大多數的人都只是知道這個詞而已,一輩子也見不到一次,就別說自己實驗了。
老人很快便發現了林修這個奇怪的舉動,畢竟在這個時代是沒有什麼**可言的,所以他旁觀了幾次之後,便也跟著實驗起來了。
在他看來,林修就是神,神在做的事,他也必須得做!
老人不知道火是什麼,在一個下大雨的晚上,林修指著天上的雷電,含糊不清地解釋了火的意思,也沒管他聽沒聽懂。
老人加入進來,也帶了幾個青年男子,這幾個現在已經變成了他的學生,林修當然沒有時間一個個地去教,所以第一個徒弟選擇老人,也是早就想好了的。
有了這些生力軍,林修覺得自己怎麼也不能放棄,於是又動起腦筋來。
這些原始人的體力和耐力,以及爆發力,真是自己不能比的,林修終於在一個無聊的夜晚看到了希望,竟然真的有人鑽出了火星!
林修認為自己絕對沒有煙花,那是火星,雖然只是一點點,只是一瞬間,但足以證明鑽木取火不僅僅是傳說而已!
沒文化真可怕,林修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那個火星只是持續了大概半秒鐘時間,根本就留不下來。
很多人可能以為鑽木取火就是直接鑽出火苗來,但估計這很難行得通,林修認為,自己需要一個引火物,就是要抓住火星出現那個瞬間,點燃希望之火!
看著被鑽出來的木屑,林修笑了,一個想法已經在心裡有了雛形。
首先得準備一個乾燥的木板,這不是什麼難事,找那些乾枯的大樹枝,用石頭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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