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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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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的關鍵證人,現在請跟我們回局裡協助調查吧。”

凌涵這一驚真是非同小可——沈墨告陸放謀殺?而且是謀殺自己?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正文 不想把你摟太緊(7)

看到陸放的一剎那,凌涵心裡真不知道是什麼滋味——憑白無故受了牢獄之災,陸放一下子憔悴了很多,鬍子拉碴的,帶著飽經風霜的滄桑感,和同學會上那個英姿颯爽的會長相比簡直判若兩人。凌涵鼻子一酸,竟然有想流淚的感覺。

“凌涵,你……沒事兒就好……”陸放這次的笑不再是玩世不恭,帶著一種淒涼的關切,“沒事兒就好。”

凌涵心裡非 常(炫…書…網)清楚,並不是看守所裡的寂寞讓陸放煎熬成這個樣子,而是他既委屈又擔心。是的,凌涵能從陸放的目光中感受到那份真切的擔憂,而不是像沈墨那樣投過來怨恨的眼神。前者的關心讓凌涵不知所措,而後者的怨恨讓她很是心寒。

“凌涵,這個傢伙把你藏到哪兒去了?他有沒有傷害你?”沈墨還是認定自己戴綠帽子在先,所以說起話來字字都針對陸放。

凌涵看了看沈墨,她發現自己竟然不像剛開始那樣恨了,這種感覺就在寫完那份離婚協議時就悄悄地滋生了——連恨沈墨的心思都懶得再有,唯一有的,就是鄙視。

本來是沈墨和凌泠的背叛,竟然能讓沈墨顛倒成自己和陸放的通姦,這還真讓凌涵不得不對沈墨刮目相看。都說人嘴兩扇皮,一張一翕之間,對與錯、恩與怨就誰也分不清楚了。但是凌涵卻能分得清楚,沈墨這樣做其實是在侮辱她凌涵,她無論如何不能原諒沈墨的卑鄙!是的,不恨,不等於原諒!

“警察同志,我鄭重申明——這幾天我並不是失蹤,只是出去靜一靜。我是成年人,我有權利支配自己的意願,我所做的任何事都與這位陸放先生無關,”凌涵不想和這兩個男人中任何一個說話,她只想澄清事實,然後就再也不要與他們有任何糾葛,“而且,與這位沈墨先生也沒有任何關係,因為我們只不過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最後這句路人甲和路人乙讓所有人都愣住了,最震驚的是沈墨,看來凌涵那句“恩斷義絕”不是說著玩的了,“凌涵,我們是夫妻,怎麼能說是路人呢?我們是法律公正的夫妻呀!”

——法律公正的夫妻?凌涵嘴角露出一絲淡淡的冷笑,懶得回答沈墨這個無聊的問題。法律公正了有什麼用?法律只能公正那樁婚姻是合法的,但是卻不能公正夫妻雙方的心靈不能出軌。所以,法律有時候也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東西!

“是啊,凌涵同志,沈墨先生已經向我們出示了你們的結婚證件,你們是合法夫妻,怎麼能說是路人呢?”警察也偏向於沈墨,因為在他們看來,陸放是第三者,而沈墨就值得同情了,“你的丈夫十分擔心你的安危,所以我們希望能對你們進行調解。”

“我已經向沈墨先生寄出了離婚協議,如果他不同意協議離婚,那麼我就向法院提出申請。總之,你手裡的那個紅本本馬上就要變成綠的了,所以,還是路人。”哈哈,結婚證件?沈墨竟然向警察出示了他的那本結婚證?望著那個紅本本,凌涵心還是隱隱作痛——

“謝謝你們,不需要調解,沒這個必要。我只是想說明並沒有人要謀殺我,請你們不要冤枉任何人。就這些了,我的證言講完了,如果沒什麼別的事,我想走了。”

凌涵淡然地說出這些話,沒有激動也沒有憤慨,就像人臨終時做著一些交待一樣。她覺得自己應該說的都已經說了,應該做的也都已經做了,那麼,前途渺茫,自己應該怎麼走就看自己的啦,但是絕不能再把自己困在虛偽的圍城裡——絕不能再重蹈覆轍!

“凌涵,你說什麼?你要離婚?不!不能離婚!我不同意離婚!”沈墨這次再也不能擺出自己是受害者的姿態了,因為他比誰都清楚是自己傷害了凌涵,他不能失去她!這一刻沈墨只有一個想法——不能失去凌涵!

凌涵不想和沈墨解釋,是的,再多的話也是徒勞,一個連恨都懶得再恨的人,還怎麼去愛呢?凌涵沒有看沈墨,而是拿起了自己的小挎包準備離開,“我的意願是和平解決,如果你一定要對諸公堂,我奉陪到底。”

凌涵冷冷的話語、冰冰的表情顯然是拒人於千里之外,旁邊的陸放知道凌涵這次是真的死心了,他的心裡莫名其妙地鬆了口氣——是的,雖然一直希望凌涵能與沈墨相親相愛,但是在最骨子裡,應該是有那麼一種自私的渴望,渴望凌涵能回到自己身邊,渴望與凌涵白頭偕老。只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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