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頁)
管他三七二十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夠了,已經太多,而且我是花你的錢,差不多已經把你的錢花光了,難道還買?”
“你放心,在美國四年我每逢放假都去做工,儲了不少錢,加上父母、祖母給我的零用錢,還有,祖父留給我的教育基金,本金不取,留作投資,單是每年收息,我已經是個小富翁,所以別為我省。”
“拍拖總得花錢,留給花朗姐姐享用去。”
“花不完的。況且,她自己也是個小富婆。”
“只有我負累你,其實我自己也有點……”
“別說傻話……祖母叫你,你快過去……”
鍾宇希回家後,把一天的經過,開開心心告訴花朗。
但花朗心有歉疚,就不敢坦言相告,雖然只是吃頓飯,但她曾發誓不與金雅志單獨來往。
不想節外生枝,嘴巴一禁,都隱瞞了。
宇希敲了敲房門,進去。
馬利亞在替花朗梳髻。
“影碟那麼快就看完了?”
“花朗,我們可不可以取消去吃下午茶?”
“為什麼不出去?家裡沒準備點心,想提早吃晚餐?大早吃晚餐我不習慣,況且,晚餐我們已經訂座。”
“晚餐照舊,我只是想請求你取消吃下午茶,但我會買東西給你吃,擔保你喜歡。”
“為什麼改來改去?”
“我剛接到祖母的電話,莊永強的女人去了祖母家,一定要把湯鈴帶走,祖母不放人,她就死賴著,吵吵鬧鬧,已經擾攘了老半天。”
“不喜歡這個人,可以報警趕她走!”
“祖母說,今天趕,明天她仍會來。而且,湯鈴每次出外,他們一家三口便拉拉扯扯,總要勞動街坊幫忙,祖母想找個徹底的辦法。”
“找黎律師!”
“祖母先找他,才找我,黎伯伯因為一宗案件去了美國,最快下星期才能回來,遠水救不了近火!”
“我實在不明白,湯鈴是他們的家人,為什麼要留住她?每人有每人的家,他們要,交回給他們。”
“交回給他們,莊永強會……莊永強一家人都會繼續打她。”
“打都打了幾年,又不是未習慣,況且,我看過她的傷痕,小意思罷了。”
“總之不能把湯鈴交回給莊永強家。”
“你這是什麼意思?”
“當……當然不是因為我,是祖母希望湯鈴留下來陪她。”
“嘿!我真是走了眼,我今天才知道你祖母這麼蠻不講理,是個霸道的老人!”
“你不要這樣說我祖母。”
“不是嗎?為了找人陪,分離別人一家,兩個老女人還不夠,還要拉孫子幫手,真太過分!”
“花朗,事情並不是這樣……我們還是早去早回”我們?你跟誰去?“
“我和你一起去祖母家,把那女人趕走,馬上去聽演唱會。”
“我?我不會去!”花朗推開馬利亞的手,髻也梳好了:“現在乘車去新界,一來一回要多少時間?演唱會都完了。”
“我儘量!花朗,你是不是不喜歡去祖母家?”
“原來就不喜歡。”
“那你不要去。”反正,這件事他答應過不讓花朗知道,說話也不方便:“我自己一個人趕去,你叫馬利亞為你弄些點心,然後先去聽演唱會,我保證儘快和你會合。”
“我不會一個人去聽演唱會,那算什麼,多沒面子!”
“倒不如我們下一次才聽他的音樂會。”
“誰知道他下一次什麼時候才來,等他一輩子?不耐煩!”
“他差不多隔一年就會來一次,湯美比知在香港很受歡迎。”
“我今天一定要去聽演唱會,你不要去新界,應該分先後,是我們早約好的。”
“花朗,我求求你讓我去!我不去,事情解決不了。”
“那是人家的事。”
“湯鈴會遭殃。”
“也不關你的事。”
“祖母的事,就是我的事,而且,湯鈴她……”湯鈴的一生幸福,一半操縱在他手裡。但這些事情,怎能讓花朗知道?
“祖母,祖母,到底祖母對你重要,還是我重要?”
“都重要!只是今天有點特別。花朗,我已經答應祖母馬上趕去,我求求你,讓我去一次,若有下一次同類事情,我先徵求你同意,好不好?”
花朗本來很不高興,想一想:“如果我不讓你去,你
《鄰家的女孩全本小說免費線上閱讀》 第11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