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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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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想想那個如獲重生的女人,一定會拼命的大口大口呼吸,然後拼命的大聲求救。

但是想當然的,她這樣做的後果,就是被再次按下了水中……

這樣殘忍的一副殺/戮畫面,早就已經在慕森的腦海裡形成了。只不過慕森和吳隊長不理解的事情是一樣的,溺死死者的時間越長,兇手就會越疲憊。這要是萬一趕上一個求生意志比較強的,說不定會趁虛逃走也不好說。

想來想去,慕森覺得還是隻有一個可能性。與兇手過去的創傷有關。他的創傷或許是水,或許是溺水的恐懼,也可能是和水有關的一切事情。總之,現在慕森幾乎已經可以肯定了,這個兇手的創傷和這個廢棄的鍋爐廠有關,或者說,和十五年前的火災有關。

來不及解釋,慕森再次催促道:“吳隊長,我們時間真的不多,您必須在明天給我答覆,我要十五年前爆炸案的全部資料,以及當時涉及到的全部相關人員。”

一看慕森這急迫的樣子,吳隊長也著了急,他當下就打電話回隊裡,要隊裡不單單要查清楚所有檔案資料,還要挖出來老警員問一問。有時候,傳言比檔案還可靠。

要查十五年前的檔案,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還是一件懸案,那資料應該不會太多。但是沒有辦法,那十五年前發生的一切,直接關係到慕森能不能抓到兇手。或者說,關係到慕森與l之間這第一場交鋒,誰勝誰負。

第二十七章 十五年前的卷宗

從廢棄的工廠出來之後,慕森和莫子棽經過了短暫的那麼一會兒休息。根本沒怎麼閤眼,慕森就開始踏實不下來了。已經是第二天了,即便是查詢出了兇手的身份,但是若想逮捕歸案,也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慕森和莫子棽也曾經討論過,那l所規定的“破案”是指案件水落石出?還是兇手落入法網?不過依照慕森對l的判斷來看,他所指的應該是後者。

因為像他這種極端反社會人格,他會盡可能的去證實警方是有多無能,世界是有多黑暗。所以他所謂的條件和要求,一定是建立在幾乎不可能達成的情況下。

一邊為案件調查的進展緊張,一邊又為如何才能抓到兇手憂心。雖然說,只要確定了兇手的身份,抓住他只是個時間問題,但現在問題就是他們根本就沒有時間。

就在慕森一根菸接一根菸,不住的看錶時,電話終於來了!是吳隊長。

一接電話,就聽吳隊長聲音急躁的說道:“十五年前的卷宗我和隊裡所有人一人一份的仔細看了一遍,一個字都不帶落下的!可是根本就沒有什麼可疑人物啊!牽涉其中比較嚴重的,可能有五十來人,可我反反覆覆的看了很多遍這五十來人,不是死了就是搬到別的城市了,剩下的也都已經成老頭兒老太太了,他們都是不可能殺人的!”

聽著吳隊長焦急的聲音,慕森平靜的說道:“吳隊,我現在馬上就到,你把那五十多人的資料都給我準備好,已經去世的也要。”

吳隊長答應了下來,但是掛了電話卻心中忍不住疑惑:連死了的都要查?那難道還能有鬼來作案麼?

慕森和莫子棽果然是用了最快的時間趕回了隊裡。一見到吳隊長,慕森馬上就火燒眉毛似的找吳隊長要那五十來份檔案。

或許其他人不能理解慕森到底是為什麼這樣的急切緊張,但只有他們自己心裡最清楚,調查完這五十多個人,就又半天的時間過去了。一切都迫在眉睫!

吳隊長有心想跟慕森講講自己查閱後的“心得”,但是卻被慕森拒絕了。他只要一間單獨的房間,不許人打擾,只留他和莫子棽兩人在裡面。吳隊長又說再找兩個人幫幫他們,但是卻也被慕森拒絕了,他說人多反而靜不下心來。

就這樣,慕森和莫子棽很快的就在一個安靜房間裡翻查起了那些十五年前的卷宗。

案子很簡單,但是卻也很複雜。簡單的是,鍋爐爆炸起火,似乎實在是沒什麼可說的。而且在現場也沒有找到任何爆炸物,那就只能是鍋爐自己爆炸的了。

而複雜的是,涉及人員太多,當時正好是工作時間,根本就沒有辦法一一排查這個爆炸案是不是有人為縱火的可能性。

至於吳隊長“海選”出來的這五十多個人,都是當時嫌疑大的、有動機的、不在場證明不明顯的、以及受傷害最深的。

當時除了因爆炸而死的工人以外,還有很多被大火燒成重度燒傷落下終生殘疾的。慕森之所以要吳隊長把這些人也查出來,是為了看看現在這個溺死案有沒有報復作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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