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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創造了跑路的新紀律,據說一晚上跑了三百多里,先鋒部隊就到了,但人數不多——十二個。
雖然襄陽的兵力很少,但十二個人估計還是打不下來的,張獻忠雖然沒文憑,但有常識,這種事情他是不會做的。
所以這十二個人的身份,並不是他的部下,而是楊嗣昌的傳令兵。
他們穿著官軍的衣服,趁夜混入了城,以後的故事,跟特洛伊木馬計差不多,趁著夜半無人,出來放火(打是打不過的),城裡就此一片漿糊,鬧騰到天明,張獻忠到了。
他攻下了襄陽,找到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就開始找那個能讓楊嗣昌死的人。
找半天,找到了,這個人叫朱翊銘。
朱翊銘,襄王,萬曆皇帝的名字,是朱翊鈞,光看名字就知道,他跟萬曆兄是同輩的,換句話說,他算是崇禎皇帝的爺爺。
但這位仁兄實在沒有骨氣,明明是皇帝的爺爺,見到了張獻忠,竟然大喊:千歲爺爺饒命。
很詭異的是,張獻忠同志非常和氣,他禮貌地把襄王同志扶起來,讓他坐好。
襄王很驚慌,他說,我的財寶都在這裡,任你搬用,別客氣。
張獻忠笑了,他說,你有辦法讓我不搬嗎?
襄王想想也是,於是他又說,那你想要什麼?
張獻忠又笑了:我要向你借一樣東西。
什麼東西?
腦袋。
在殺死襄王的時,張獻忠說:如果沒有你的腦袋,楊嗣昌是死不了的。
此時的楊嗣昌,剛得知張獻忠進入湖廣,正心急火燎地往回趕,趕到半路,訊息出來,出事了,襄陽被攻陷,襄王被殺。
此後的事情,按很多史料的說法,楊嗣昌非常惶恐,覺得崇禎不會饒他,害怕被追究領導責任,畏罪自殺。
我個人認為,這種說法很無聊。
如果是畏罪,按照楊嗣昌同志這些年的工作狀況,敗仗次數,陣亡人數,估計砍幾個來回,都夠了,他無需畏懼,只需要歉疚。
真實的狀況是,很久以前,楊嗣昌就身患重病,據說連路都走不了,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按照今天的標準,估計早就住進高幹病房吊瓶了。
然而他依然堅持,不能行走,就騎馬,吃不下,就少吃或不吃,矢志不移地追擊張獻忠。我重複一遍,這並非畏懼,而是責任。
許多年來,無論時局如何動盪,無論事態如何發展,無論旁人如何謾罵,彈劾,始終支援,保護,相信,相信我能挽回一切。
山崩地裂,不可動搖,人言可畏,不能移志,此即知己。
士為知己者死。
所以當他得知襄王被殺時,他非常愧疚,愧疚於自己沒有能夠盡到責任,沒有能夠報答一個知己的信任。
一個身患重病的人,是經不起歉疚的,所以幾天之後,他就死了,病重而亡。
他終究沒能完成自己的承諾。
他做得或許不夠好,卻已足夠多。
對於楊嗣昌的死,大致有兩種態度,一種是當時的,一種是後來的,這兩種態度,都可以用一個字來形容——活該。
當時的人認為,這樣的一個人長期被皇帝信任,實在很不爽,應該死。
後來的人認為,他是劊子手,罪大惡極,應該死。
無論是當時的,還是後來的,我都不管,我只知道,我所看到的。
我所看到的,是一個人,在絕境之中,真誠,無條件信任另一個人,而那個人終究沒有辜負他的信任。
選擇,沒有選擇
楊嗣昌死了,崇禎很悲痛,連他爺爺輩的親戚(襄王)死了,他都沒這麼悲痛,非但沒追究責任,還追認了一品頭銜,撫卹金養老金,一個都沒少。知己死了,沒法以死相報,以錢相報總是應該的。
其實和崇禎比起來,楊嗣昌是幸運的,死人雖說告別社會,但畢竟就此解脫,徹底拉倒。
而崇禎是不能拉倒的,因為他還要解決另一個問題,一個更麻煩的問題。
崇禎十三年(1640),崇禎正忙著收拾張獻忠的時候,皇太極出兵了。
雖然此前他曾多次出兵,但這一次很不尋常。
因為他的目標,是錦州。
自打幾次到關寧防線挖磚頭未果,皇太極就再也沒動過錦州的心思,估計是十幾年前被袁崇煥打得太狠,打出了恐x症,到錦州城下就打哆嗦。
所以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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