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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母親講的這套道理。
她搖搖頭,第一次沒有依著母親的意思跪下去,而是神情不變,對著朱氏講出上輩子不懂說的道理,“難道母親也覺得我生於蜀州,長在蜀州是我的過錯麼?所以連祖母不曾因我說蜀音而怪罪,我便要感恩戴德了?”
“難道大伯父和二伯父戰死在蜀州,蜀州人便連活也不能活了?”
“難道祖母信奉道祖,就要全天下的人都跟著信奉了?”
她說著說著失笑起來,“或者說,母親也覺得祖母要將我師父挪去道觀裡供奉是對的?”
她微微嘆息,“母親,你明明也知道,換個人來,祖母就不敢說這種話了,即便要說,也是在道觀裡多點四盞燈,兩邊祭拜,而不是讓我直接挪了長明燈過去。”
她說到這裡突然抬頭,一雙喜惡分明的眼睛靜靜的看著朱氏:“——我長在市井之中,自小貧困,需看人眼色討一口飯吃,自然懂得人心高低。”
“我自然也懂得,這是祖母欺負我不敢反抗,也是看準了母親不會幫我。”
而後頓了頓,自嘲一笑,道:“——畢竟在路上,你踢了一腳乞丐,誰也不會管。”
蘭慧在一邊聽得已經溼了眼眶,完完全全站在了六姐姐這邊。朱氏下意識要反駁,卻又啞口無言,更有些羞愧,面上也下不來臺,她只能溫柔勸誡道:“你這個孩子,實在是想多了,你祖母沒有那個心思。”
又說,“這事情其實簡單得很,只要你低個頭,認個錯就過去了,何必要僵持著,你是小輩,跟你祖母作對能有什麼好處?”
她說完這句話,本以為蘭山君會再次說上幾句,她都做好繼續勸說的準備了,結果卻見她怔怔半晌,突然輕笑了一聲:“好吧,我還是不討母親的喜歡。”
她以為二十六歲的自己來活十六歲,母親是喜歡的。但上輩子的母親就不喜歡她的二十六歲,這輩子怎麼可能突然就喜歡上呢?
好在二十六歲的她已經不是那麼介意母親的歡喜了。她便笑了笑,回道:“雖沒有好處,但也沒有壞處。”
至少是沒有憋屈得跪下去,委屈得回去哭了。
朱氏便久久的盯著她,而後唉聲嘆氣,“山君,我原本以為你言行溫和,是個柔婉的姑娘,今日一瞧,你這脾性倒是倔得很。你如此犟,不會低頭,將來肯定要吃虧的。”
偏我來時不逢春(10)
這句話在她出嫁之前,母親也曾對她說過。
如此看,她這個性子,也算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蘭山君唏噓一聲,倒也不糾結。她想,倔有倔的好處,不肯低頭也有不肯低頭的妙用——不然在淮陵的時候,她熬不過一月就要自裁了。
她這般不願意去道歉,朱氏也沒有辦法,只能先叫人回去。蘭山君本備著話來回母親,避免她關著自己不準去博遠侯府拜壽,結果母親什麼話也沒有說,也照常讓人給她準備去博遠侯府的衣裳,只是對著她長吁短嘆。
蘭山君懂她的神情。
這是為難怎麼教導她。
她之前經常在母親的臉上看見。
但只要能出門就行了。她這段日子學世家譜,一邊看一邊暗暗跟十年後做對比,發現世事無常,起起落落,十年後在陛下那裡得臉的如今還有些不起眼,往後抄家滅族的現在卻還花團錦簇一般。
她的心思就活絡開了。
她需要找些幫手。尤其是跟宋家往後不對付的幫手。
想要找到背後的真相也許不難,但若是想殺宋知味,想殺幫兇,光靠她一個人是不行的,還需借力打力。
她有了念頭,便請三少夫人來說如今各家的事情——太多年了,她忘記了許多事和人。
她本是要請母親的,但母親這幾日卻抹不開面子,一直避著她。
倒是跟上輩子有些相同。
不過可能是因著她這輩子沒有罵祖母死老孃們多作怪,蘭慧和三少夫人竟站在她這邊,蘭慧更敢說一些,對朱氏直言道:“六姐姐只是不懂變通罷了,但是她也沒錯啊。”
她微微不滿,“這次是祖母不對。再是要咱們虔誠信奉,也不能讓一個和尚的長明燈去道觀裡點著吧?”
朱氏:“這是不對,但她也該暫且先應著,等以後再說,至少等我回來再說。”
慧慧:“這是母親教導我的法子——六姐姐又沒有受母親教導。直來直去,恐是那位方丈教導的,母親,這是沒辦法的事情,誰讓六姐姐是他養的呢?”
《山郡逢春復乍晴陂塘分出幾泉清此詩描寫的城市是》 分卷閱讀15(第1/2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