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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37年12月,日軍在城外寶塔橋及魚雷營一帶屠殺被俘軍民8萬人以上。
(17)1937年12月,日軍將被俘軍民500餘人,在九甲圩江邊等處槍殺。
(18)1937年12月,難民5,000餘名,士兵2,000餘名,在中華門外附近鳳台鄉、花神廟一帶,被日軍屠殺。
此外,還有10案是日軍在鼓樓4條巷難民所、五條巷、北圩、太平鄉、中華門外西街,石觀音、掃帚巷、小心橋、消災庵、通濟門外四方城龍華寺、武定門外正覺寺、南門外方家山長生寺等處,集體屠殺了近萬名居民、僧人、尼姑等。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還有這樣一段文字:“據後來估計,在日軍佔領後最初6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20萬以上。這種估計並不誇張,這由掩埋隊及其他團體所埋屍達19。5萬人的事實就可以證明了。”
從1937年12月到1938年10月的10個月中間,經世界紅十字會南京分會,中國紅十字會南京分會、崇善堂、同善堂等各慈善團體及群眾自發組織收斂掩埋的屍體總計是155,000多具。
連同日軍處理的戶體,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總數在30萬人以上。
1937年12月12日至21日即日軍攻陷南京城的兩週內,是大屠殺的高峰。南京城裡城外,星羅棋佈,大小不一的湖泊池塘,幾乎沒有一個其中不見屍骸的。有的是全部都堆滿了,有的則沉屍浮出,遍佈水面。此時正是南京冰天雪地、三冬苦寒的時期,30萬具屍體受到天然的冷藏,爛不掉也腐不了,彷彿上蒼在展示日本人的罪證。
堆積或浮泛在湖泊池塘裡的我國死難軍民屍體,有的咬牙切齒,有的死不瞑目,有的血肉模糊,有的斷腿剖腹。被砍頭、剖腹、挖心、火燒、割掉生殖器、肢解的、刺穿陰部或肛門的,一幅幅慘絕人寰的殺人場景,把南京城變成了一個活生生的人間地獄。這些屍體互相枕籍著,男女老幼混雜在一起,30萬屈死的冤魂變成江邊悽怨的濃霧,在南京城內外的街道上草叢間輾轉徘徊,久久不散……
日軍在南京的滔天罪行中,除了瘋狂屠殺我國同胞之外,還有一項令人髮指的暴行,就是對成千上萬的中國婦女的姦淫。戰後的遠東國際法庭認定:“在佔領後的第1個月中,在南京市內發生了2萬起左右的強姦事件;”“全城內無論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婦人,多數都被姦汙了。”因此,在喧騰一時的世界輿論中,有的人稱它為“南京屠殺事件”,有的卻稱它為“南京強姦事件”。其實,對於毫無人性的日軍來說,強姦和殺人是分不開的,這些野獸一樣的日軍在瘋狂地洩慾之後,通常都是把被強姦的婦女甚至連同她們的家屬子女一齊殺掉。奸後必殺幾乎成了日軍的一條規律。
日本軍部在發給中國戰區司令長官的一份秘密命令中,要他們禁止士兵歸國後談論他們在中國的暴行。命令說:“兵土們把他們對中國士兵和平民的殘酷行為談出來是不對的。”
命令還引用了日軍某中隊長對士兵們進行關於強姦以後如何處理的指示:“為了避免引起太多的問題,或者是給以金錢,或者系事後將她們殺掉。”對貪吝成性的日軍來說,所謂“給以錢財”
只不過是一句空話,“將她們殺掉”,才是這個指示的起初含義。命令中還不打自招地說:“如果將參加過戰爭的軍人一一加以調查,大概全都是殺人、搶劫、強姦的犯人。”
在這些惡魔佔領南京差不多兩個月的時光內,幾乎每時每刻都有上至七八十歲的老婦下至七八歲的幼女被魔掌蹂躪和殺害。
幼女丁小姑娘,被日軍13個人輪姦後被割去小腹致死,市民姚加隆的妻子被日軍姦殺以後,8歲的幼兒和3歲的幼女被日軍用槍尖挑著肛門投入火中,活活燒死。年近古稀的老婦謝善真被日軍奸後用刀刺死,陰戶被插入竹竿。民婦陶湯氏在遭輪姦後,又被剖腹斷肢,逐塊投入火中焚燒。有一位婦女一天之內竟被日軍強姦37次!被日軍奸後的婦女,不是被割去乳房,就是開膛破肚,還有割鼻剜眼,刀劈火燒,這類殘酷無比令人髮指的姦殺暴行,每天不知要發生多少起。
除了瘋狂地強姦殺人以外,日軍幹盡了一個強盜和野獸所能想象得出來的所有罪惡行徑。
身為基督教青年會成員的美國人菲奇,把他親眼所見的日軍暴行原原本本地記錄在日記中:“……野蠻、殘暴,無休止地繼續著。市內最重要的商店街太平路已經全部焚燒殆盡。我親眼看見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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