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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淡淡就索然無味。這要是就此加入了男女之間的愛情戲,分分鐘鍾就能吸引住觀眾的目光。當然,也得留下好一些唏噓。和他青梅竹馬的那個小女孩子,陰差陽錯之下,卻未能成為其妻子。”說著冠冕堂皇話兒的小林彩惠,最終的目的就只有一個,便是要最大限度的凸出飾演酒井千惠的角色道。
“我反對。按照你這樣一個思路發展下去,我媽媽且不是就此成為了拆散他們二人的第三者,反派人物?爸爸認識千惠媽媽之前,明明就先結識我媽媽。何況什麼時候成了爸爸先認識千惠媽媽,而後才結識我媽媽了?這分明就沒有尊重客觀事實嘛!”腦袋很夠用的北川美雪,不同意就這樣進行改編。即便不能讓飾演自己的女演員成為女一號,也不能就此突出了酒井家那一支,從而壓低了自家這一支道。(未完待續。)
第496章 明爭暗鬥(二)
代表該專案製作方和出資方全權負責人的小林彩惠,之所以還耐著性子和北川美雪溝通,便是在於她特殊的身份。若是其不是竹下草芥的女兒,酒井千惠的教女,自己早就起身拂袖而去了。畢竟,雙方不但早就簽訂了電視劇改編版權的使用合約書,而且己方連款項都如數轉賬支付了。
在正常情況下,別說像北川美雪這樣的新秀作家,就算是知名作家,也不會把你當成多大一回子事情。說白了,這就是一場商業交易。既然作家本人把作品的電視劇版權是已經作價賣給了對方,那麼就意味著東西屬於別人了。這隻要在合同上面沒有附加任何其它條款限制,別人愛怎麼改就怎麼改。即便是改得面目全非,也是別人的事情。
有一些所謂的作家,不但揣著明白又要裝糊塗,而且還是既要當****,又要立牌坊。一旦電視劇播放出來,他就會趁著正在熱播之際,或者大肆爭議之時,炒新聞,刷存在感,說出什麼不尊重他本人,或者作品本身云云。再不然,就這樣和那樣的大肆貶斥和說三道四執筆改編的編劇,製作方……在出賣影視版權之前,難道作者本人就不清楚這一些嗎?恐怕是早早就諮詢過律師,心知肚明瞭一切。
既然怕他人把自己的作品改的不好,那麼可以親自當編劇來執筆,畢竟是製作方最樂見其成的事情。在這個世界上面,肯定沒有小說原作者是最清楚小說的內容和內涵,想要表達的思想,以及各種設定。
為什麼小說原作者往往少有出任編劇,便是在於寫小說和當編劇就不是一回子事情。寫小說,更加隨心所欲,而當編劇,就得考慮得各種最為實際的東西。比如,小說作家隨筆一寫就能出現數萬人,數十萬人的大戰,打得如何天昏地暗……而編劇不得不考慮拍攝這樣場景的時候,需要找來多少群眾演員,而為此又得支付多少錢出去。即便是做成電腦特效,也是得花錢的事情。若是編劇連這個基本的東西都不替製作方考慮到,恐怕就職業壽命到頭,再沒人會用其來工作了。
何況作者本人還有一個最好的選擇,就是直接不賣版權。即便你開出天價,也不賣。這樣一來,不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可是,當人在面對鉅額金錢誘惑的時候,人性的弱點是往往暴露出來無疑。
“美雪,你只有建議權,而沒有決定權。”手裡面是握著決定權的小林彩惠,必定是要正確無誤的執行酒井千惠給自己的授意。在飾演酒井千惠的這一個角色上面絕對是要成為整部劇最大亮點,還得在這個上面寸步不讓的她,不但務必要讓其扮演者以頭號女主角出現在電視劇內,而且還要深深地打動電視觀眾們的心道。
“彩惠阿姨,你可不要忘記這是一部涉及到我爸爸傳記性的電視劇,從而不同於普通電視劇。第一,我爸爸還活著,沒死,所以必須最大限度的尊重這一個客觀事實。即便是有虛構的地方,也得有我爸爸點頭同意,或者授權。要不然,可就算是侵犯了他的名譽權;第二,一切的改編是必須圍繞著不能損害到我爸爸的聲譽進行;第三,我身為他的女兒,也是該作品的原作者,完全有權利對該劇進行相關的干涉。”爭鋒相對的北川美雪,不但說起話來是一套一套的,而且還是有理有據道。
“打斷你們一下。我也有一個想法。既然身為該劇的編劇,那麼我也得有權利把自己的想法融入進去。作為老師的唯一入室弟子,怎麼著也不能少了我這樣一個角色出現在電視劇裡面吧?”尋思著把自己給加入進去的南野秀一,即便看過了北川美雪《我的爸爸》一書,也清楚內容裡面沒他什麼事兒。可是,不光為了名利的他是想著,既然都可以編寫老師成名之前的故事,那麼也可以透過讓扮演自己那一個配角演員來告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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