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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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糖方”發言:
“花了很長的時間讀完了此貼,想對銀杏兒心平氣和的說幾句,僅摘錄你在98樓的回覆裡的一段話:
——“但是,‘科’卻偏說那是他個人“獨自分析”的成果:(何等的功勞啊!!!)
‘所以我只寫了獨奏小提琴和板鼓的音樂形象,而略去了對樂隊的描寫。如果是另一個人來寫的話可能只寫獨奏小提琴和樂隊,而略去板鼓。這只是個人的感受問題,對於音樂方面的事,整個音樂界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不能說誰是對的誰是錯的。’
(還弄出“另一個人來寫的話,只寫……,而略去板鼓”)”——
注意:
“如果是另一個人來寫的話可能只寫。。。”變成了被銀杏兒指責的“另一個人來寫的話,只寫……,而略去板鼓”) ”
而後就:“其牟到何等的恭維!何等的吹捧!何等的美譽!何等的……”“混淆是非,如此混淆視聽”、“大肆標榜”、“大肆暄染”、“凌駕”、“吹捧””、“荒謬”、“腐朽”。。。
以上,很難讓人相信,一個熱愛音樂的人怎麼會發出如此這般嘈雜的噪音?!
提請注意的是,這裡沒有權威,科列克不是,銀杏兒你也不是。
至於後來的貼子,狹私情而有失公允,面對真正的抄襲剽竊而不顧,銀杏兒你還是省省你那護短的力氣吧?”
——呵呵,看官,見識了“糖方”這天下之奇吧?
先說“辯才”的收尾之辭:“至於後來的帖子……”。
辯才“糊塗”,他此帖為113帖,他摘抄的是銀杏兒“98條跟帖”,此間除112帖是銀杏兒回覆104“空了來”——指出其轉帖已過時作廢,其餘十多帖,皆為“山鄉來客”扔的“重炮”,那“至於後來的帖子”言指何處?
呵呵不打緊,所以為“辯才”,靠的就是“變”~~~而且“這裡沒有權威……”能作此斷論的當然是“權威”,那就是~~~~糖方!哈哈哈哈!
——既說到此,銀杏兒不得不宣告:
銀杏兒不過是尊版主提議,與“權威”什麼的毫不相干。一個專業人,跑到不懂音樂ABC之處來爭“權威”,實在是一種恥辱;銀杏兒雖長期重病命運不濟,但絕不會墮落至此!
“權威”之說,恰證明小人之心耳!
話歸正題,說說何曰“海底撈針”。
看官且看“糖方”之言:
“‘如果是另一個人來寫的話可能只寫。。。’變成了被銀杏兒指責的‘另一個人來寫的話,只寫……,而略去板鼓’)”
——看官,這句話有無“如果……可能……”四字,對實質內容有何影響?!糖方之術是拋開大量實質內容,從某個角落抓取無實質意義的某個小點,使之醒目震眼,達到糊人視覺、亂人思緒、顛倒黑白之功效,此即“海底撈針”是也!
——何曰剪刀加漿糊?請看“辯才”緊隨而後之詞:
“而後就:“其牟到何等的恭維!何等的吹捧!何等的美譽!何等的……”“混淆是非,如此混淆視聽”、“大肆標榜”、“大肆暄染”、“凌駕”、“吹捧””、“荒謬”、“腐朽”。。。以上,很難讓人相信,一個熱愛音樂的人怎麼會發出如此這般嘈雜的噪音?! ……”
——看官,他這是“摘抄”銀杏兒的帖子內容?!銀杏兒的思維如此不堪?!
看官見諒!面對如此這般“溫文爾雅”,只得不辭勞苦,轉帖銀杏兒第98帖,還“辯才”廬山真面目:
轉第98帖——回(止若水):
“我想年輕人應該頭腦清醒、思維敏捷。鑑於你說了不少說到最後,也沒能切中我文要害,我不得不又來做這種最讓我頭痛的、反反覆覆的解釋。
一、我帖內容,何處放在了誰對音樂的理解、感受之上?請不要轉移話題來判斷“抄襲”“借鑑”。 對這種一而再、再而三出現的、先曲解我文字、觀點,再批判之的做法,我第一千次表示:深感頭痛!
二、聞知你好象也學過小提琴,透過了業餘考級(沒錯吧?),理應對小提琴方面的事有些瞭解,那我就提醒一點:
1、關於對《梁祝》的分析
《梁祝》協奏曲誕生於五十年代;自它誕生、震憾樂壇之日起,其民族特色就備受稱道(略部分句子)……在五十年代強調西洋樂器民族化的前提下,板鼓這一特色被充分宣傳,可說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音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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